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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全文

《國內稅收法》要求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向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和參議院財政委員會提交兩份年度報告。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者必須將這些報告直接提交給委員會,而無需經過國稅局局長、財政部長或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任何事先審查或評論。第一份報告應於每年 30 月 XNUMX 日之前提交,其中必須明確納稅人倡導者辦公室在該日曆年開始的財政年度的目標。

向國會提交的 2024 財年目標報告

前言:全國納稅人倡議者的介紹性發言

2023 年申請季回顧

TAS 系統倡議目標
介紹

  1. 美國國稅局實施戰略運營計劃時保護納稅人權利
  2. 保護納稅人隱私並確保國稅局未經同意不會披露納稅人信息
  3. 改進信函審計流程、納稅人參與以及協議率和違約率
  4. 實施系統性首次減排,但允許合理原因取代
  5. 減輕納稅人申請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的負擔
  6. 正式確定 IRS 所有職能部門對納稅人倡導小組提出的建議的 45 天回應時間
  7. 消除系統評估並提供首次國際資訊返還處罰豁免
  8. 現代化 IRS 紙張處理程序
  9. 繼續提議簡化稅法和國稅局程序,以減輕納稅人的合規負擔
  10. 改進 IRS 招募、招募和培訓策略
  11. 改善納稅人獲得電話和麵對面援助的機會
  12. 為個人和企業納稅人和稅務專業人員增加數位服務的可訪問性並改進其功能
  13. 透過消除電子申報障礙來改進報稅表處理
  14. 提高國稅局的透明度
  15. 確定支持聯邦報稅表付費申報者最低能力標準的數據
  16. 改善國稅局獨立上訴辦公室的人員配置和文化
  17. 減少海外納稅人的合規障礙

TAS 案例宣傳和其他業務目標

  1. 透過積極主動的外展活動擴大與納稅人的關係
  2. 優化 TAS 客戶的體驗
  3. 繼續協商服務等級協定的更新
  4. 確定進氣處理效率

TAS 研究目標

  1. 研究國稅局啟動兩年禁令,要求繳納勞動所得稅、額外兒童稅和美國機會稅收抵免,以確保納稅人權利受到保護
  2. 研究未回覆國稅局要求身份和申報表驗證信函的納稅人
  3. 評估參與旨在改善納稅人及其子女經濟狀況的稅收計劃的可及性以及參與這些計劃的障礙
  4. 審查具有大量來電業務的實體的電話業務、指標和目標,以更好地評估納稅人可用的 IRS 電話服務
  5. 分析過去的收稅數據,以確定國稅局一般不應對拖欠納稅義務採取執法行動的情況

附錄

  1. 納稅人代言人辦公室的演變
  2. 案件受理標準
  3. 低收入納稅人診所名單
  4. 縮寫詞彙表

「在我的報告中,我注意到今年的報稅季總體上進展順利,我敦促國稅局優先考慮廣泛的技術升級,並且我已經為納稅人倡導辦公室制定了即將到來的關鍵目標。財政年度。 」

Erin M. Collins,全國納稅人倡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