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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重的問題

經《納稅人第一法案》(TFA) 修訂的《國內稅收法》第7803 (c)(2)(B)(ii) 條要求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者每年提交此報告,並在其中包括其他內容事,描述了納稅人遇到的十個最嚴重的問題,以及緩解這些問題的行政和立法建議。此前,該報告需要描述納稅人面臨的至少 20 個最嚴重的問題。根據 TFA,今年的報告包括 10 個最嚴重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會影響納稅人的基本權利以及他們納稅或獲得退款的方式,即使他們沒有捲入與國稅局的糾紛。

作為國稅局的代言人,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利用年度報告來提升這些問題並向國會和國稅局最高層提出解決方案。

納稅人遇到的最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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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策略:國稅局需要製定全面的客戶服務策略,將納稅人放在第一位,納入對客戶需求和偏好的研究,並專注於可衡量的結果

《納稅人第一法案》要求IRS 在1 年2020 月XNUMX 日之前製定並向國會提交全面的客戶服務策略。擔憂,新的計劃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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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技現代化:美國國稅局現代化業務計劃中明確的改善納稅人體驗的目標值得讚揚,但國稅局需要額外的多年資金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老化的 IRS 資訊技術 (IT) 基礎設施繼續困擾著 IRS,並直接影響納稅人。為了解決IRS 失敗的IT 基礎設施及其對更新技術的需求,IRS 制定了全面現代化業務計劃(計劃),旨在透過實現核心稅務管理系統、IRS 營運和網路安全的現代化來改善「納稅人的體驗」。雖然該計劃並未解決 IRS 的所有 IT 問題,但為了使 IRS 在系統現代化方面取得任何進展,其工作必須得到充分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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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資金:國稅局沒有足夠的資源來提供優質服務

由於技術陳舊、勞動力規模較小以及工作量不斷增加,如果沒有額外的資金,國稅局就無法提供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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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延遲:退款詐欺過濾器繼續延遲納稅人對合法提交的報稅表的退款,可能導致財務困難

IRS 設計了許多過濾器來幫助偵測和預防非身分盜竊 (non-IDT) 退款詐欺(退款前工資驗證計畫或 PRWVH)。儘管該計劃在 2019 年申報季有所改進,但影響納稅人和 TAS 的問題仍然存在,包括:延遲發放合法退款;誤報率 (FPR) 高達 71%;關於退款延遲的原因以及納稅人可以採取哪些步驟來加快流程的資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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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文件:需要對免費文件程式進行大量更改才能滿足合格納稅人的需求

為了增加電子申報 (e-filing),IRS 與 Free File, Inc. (FFI)(一家私營部門報稅準備軟體供應商集團)合作,透過 IRS.gov 提供免費的聯邦報稅準備軟體產品,約105 億合格納稅人。雖然 90 年課稅年度個人申報表的電子申報率已接近 2018%,但使用 Free File 程式軟體產品提交的申報表還不到 2.5%(即約 XNUMX 萬份申報表)。此外,重複使用的數據表明,使用免費歸檔的納稅人普遍對此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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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表準備者策略:國稅局缺乏全面的服務範圍報稅表準備者策略

考慮到 80 年納稅年度約 2018 萬份個人報稅表是由報稅員準備的,而且報稅員與國稅局的大部分職能部門都有互動,因此早就應該制定全面的報稅員策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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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首席法律顧問和合規人員參加納稅人會議破壞了上訴辦公室的獨立性

上訴辦公室(上訴)強調將律師和合規部門納入某些會議,這從根本上改變了上訴辦公室的作用,並且與獨立上訴程序的國會優先事項背道而馳。目前,上訴部門尚未收集足夠的定量和定性數據來充分評估試點計劃是否成功,以研究此納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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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語言通知:國稅局不提供外語通知就會損害納稅人的權利

英語能力有限 (LEP) 的人不以英語為主要語言,並且閱讀、說、寫或理解英語的能力有限。儘管第 13166 號行政命令要求所有聯邦機構開發和實施一個系統,允許 LEP 人員有意義地獲得服務,但 LEP 納稅人經常不會收到以其首選語言提供的 IRS 通知,從而損害了他們的能力。 知情權。即使美國國稅局已將通知翻譯成西班牙語,納稅人通常也沒有簡單的方法來要求該通知或在他們的帳戶上註明以反映他們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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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字母:組合字母可能會使納稅人感到困惑並損害納稅人的權利

美國國稅局 (IRS) 在數十萬封信函審計中使用了組合信函,該信函結合了初始聯繫信函和 30 天信函。在 2015 至 2019 財年 (FY) 中,美國國稅局 (IRS) 在約 16%(即約 500,000 萬次)審計中使用了組合函。當國稅局將兩封功能截然不同的信件合併在一起時,與其他收到兩封單獨信件的納稅人相比,納稅人可能會遇到回复時間不足、混亂、理解不足以及回复的可能性較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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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強製性的行政執法或司法要求所;

妥協要約:美國國稅局對妥協要約計畫的管理未達國會的預期

當國會授予國稅局廣泛的權力,允許國稅局使用妥協要約(OIC)來接受低於某些納稅人應付全額的金額時,它敦促國稅局對公眾進行有關OIC 的教育,並採取寬鬆的接受政策,以激勵納稅人繼續提交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TAS 研究表明,在 40% 的退回和拒絕的 OIC 中,IRS 從未收取納稅人提供的金額,更不用說其計算出的合理徵收潛力 (RCP) 了。國家納稅人倡導者仍然擔心國稅局對伊斯蘭會議組織計劃的管理沒有達到國會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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