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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絕對需要更多資金。如果沒有足夠的資金,它無法接聽目前收到的電話,更不用說根據稅收改革預計收到的電話了。但在目前的預算範圍內,國稅局有很多機會證明它可以更好地利用創造力和創新來提供納稅人服務、鼓勵合規並解決違規問題。
2015年,國會頒布立法,要求國稅局將某些稅務債務的徵收工作外包。美國國稅局(IRS) 於2017 年2017 月開始將稅款債務分配給私人追債機構(PCA)。了6.7 萬美元的付款,但成本為20 萬美元。同時,IRS 會根據納稅人因 IRS 而不是 PCA 行動而支付的款項向 PCA 支付佣金。
大約 4,100 名納稅人在其債務分配給 PCAs 後向 IRS 付款,最近的納稅申報表顯示:
44% 的人的收入低於聯邦貧窮線的 250%。
美國國稅局正在將其電話業務視為納稅人服務的垂死遺產,因為它正在推進其「未來國家」計劃,以減少與納稅人的電話互動,轉而依賴更多基於網路的服務和稅務從業人員。這種方法使國稅局能夠專注於牠喜歡的溝通管道,而不是納稅人可能找到最佳援助形式的管道。然而,作為 獲得優質服務的權利,納稅人應該能夠透過最能滿足其需求的管道聯繫國稅局,並充分解決他們的疑問。美國國稅局未能遵循其他政府機構和私營部門用於提高納稅人忠誠度和滿意度的最佳做法。由於國稅局陳舊的電話技術和操作,納稅人面臨漫長的等待時間,擔心即使他們能夠接通,國稅局的電話助理也無法回答他們的問題。未能透過電話向納稅人提供高品質的服務可能會減少自願合規性,這可能會對國稅局未來的合規職能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認為,國稅局應根據納稅人的需求和偏好制定多方位的全通路服務策略。我們全力支持美國國稅局為個人及其授權代表開發線上帳戶的努力。然而,由於大約 41 萬美國納稅人在家中沒有寬頻,近 14 萬納稅人在家中根本沒有互聯網接入,國稅局必須繼續為其他服務管道配備充足的人員,並且需要將其電話技術升級到 21st 世紀。納稅人有權獲得優質服務,那些希望或需要透過電話或面對面服務與國稅局進行雙向對話的納稅人應獲得與使用線上自助服務的納稅人相同水平的優質服務。
根據 IRC § 7602,IRS 有權透過所謂的「真實」或傳統審計來檢查任何可能與確定任何申報表的正確性相關的帳簿、文件、記錄或其他資料。然而,美國國稅局並不認為與納稅人進行的大量合規接觸是「真正的」審計,包括數學錯誤更正、自動少報(AUR)、身份和工資驗證以及自動申報替代(ASFR)。然而,這些接觸或「虛幻」審計要求納稅人向國稅局提供文件或信息,構成了合規接觸的大部分,對納稅人來說非常像是一次「真實」檢查。 「虛幻」審計缺乏「真實」審計中常見的納稅人保護措施,例如向國稅局上訴辦公室(「上訴」)尋求行政審查的機會或禁止重複檢查的法定規定。由於國稅局正計劃透過其「未來國家」計劃透過自動化手段更多地使用「虛幻」審計,因此國稅局從納稅人權利法案的角度重新評估和修訂其當前的指導至關重要。
1023-EZ 表格, 根據《國內稅收法》第 501(c)(3) 條簡化申請承認豁免的流程,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減少處理 1023 表格時積壓的庫存, 根據《國內稅收法》第 501(c)(3) 條申請承認豁免。如今,1023-EZ 表格申請數量已超過 1023 表格申請,並且 IRS 幾乎批准了其收到的所有 1023-EZ 表格申請。
納稅人倡導服務 (TAS) 於 2015 年和 2016 年進行的研究分別顯示,在 37 個在線發佈公司章程的州之一,26% 和 20% 的批准實體未達到國內稅收法規資格的組織測試(IRC ) § 501(c)(3) 組織。今年 TAS 對來自這 1023 個州的已批准 20-EZ 表格申請人的代表性樣本進行的研究發現,錯誤批准率為 42%。同時,更詳細的1023 表格處理時間(96 財年(FY) 為2016 天)上升到113 財年的2017 天。 —但可能無法解決了 1023 表格處理時間長的最初問題。
2015 年的一項法律要求國務院拒絕個人的護照申請,並允許在國稅局 (IRS) 證明個人有嚴重拖欠稅款的情況下撤銷或限制個人的護照(即 稅務債務超過 50,000 美元(根據通貨膨脹調整),包括評估的利息和罰款)。儘管國稅局要到 2018 年初才會實施該計劃,但其擬議的程序和政策引起了擔憂。未能提供充分的通知並排除納稅人行使某些行政權利將損害納稅人的利益。儘管國務院將在拒絕護照申請之前保留 90 天,但這可能不足以讓納稅人解決債務並被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