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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在向國會提交的年中報告中確定了優先領域和挑戰

IR-2014-78,16 年 2014 月 XNUMX 日

華盛頓——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尼娜·E·奧爾森(Nina E. Olson) 今天向國會發布了法定授權的年中報告,其中確定了納稅人倡導者服務(TAS) 在下一財年將解決的優先問題。 該報告強調了採取具體步驟賦予最近通過的納稅人權利法案以意義的重要性,向報稅員欺詐的受害者發放退款,繼續改進豁免組織領域,以及擴大最近宣布的自願報稅員認證計劃包括能力測試。

該報告讚揚美國國稅局落實倡導者長期以來提出的通過納稅人權利法案的建議。 此外,「國稅局的申報季節總體上是成功的(儘管納稅人服務在很大程度上由於人員限製而未達最佳狀態),對其離岸自願披露計劃採取了更公平的方法,並引入了一個自願系統來教育未註冊的納稅申報表準備者, 」奧爾森在報告的序言中寫道。 「總的來說,所有這些都是好消息。 但正如我們在報告中指出的那樣,好消息也引發了更多問題和擔憂。

納稅人權利法案

10 年 2014 月 XNUMX 日,美國國稅局 (IRS) 通過了 納稅人權利法案 (TBOR),這是國家納稅人倡導者長期以來推薦的10 項權利清單,旨在幫助納稅人和國稅局員工更好地了解分散在數百萬字《國內稅收法》中的數十項離散納稅人權利。

2012 年,納稅人倡導服務(TAS) 進行的一項納稅人調查發現,不到一半的美國納稅人認為自己在國稅局(IRS) 面前擁有權利,只有11% 的人表示他們知道這些權利是什麼。

報告稱:“納稅人的知識和教育是對納稅人最好的保護。” 「全面的公眾宣傳活動對於克服納稅人對其權利缺乏了解並告知他們國稅局已採用 TBOR 至關重要。 這些舉措將需要各種溝通計劃和工具,所有這些目標都是使納稅人權利成為國稅局與納稅人每次溝通的一部分。

IRS 已將 TBOR 納入第 1 號出版物的修訂版本中, 您作為納稅人的權利,這是向納稅人解釋納稅人權利的主要工具。 美國國稅局還在其公共網站和內部網站上創建了專門版塊,以強調 10 項納稅人權利。 此外,TAS 還創建了 網頁 它將現有的法定和行政補救措施與十項權利中的每一項聯繫起來。

奧爾森寫道,TBOR“有可能成為稅務管理領域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她指出,由於缺乏執行機制,一些評論家質疑 TBOR 的重要性。 對此,她表示,明確闡明納稅人權利的好處之一是,這樣做將關注權利和補救措施之間存在差距的重點領域,特別是在獲得優質服務的權利方面。

奧爾森寫道:“TAS 將在 2015 財年和未來幾年非常積極地倡導並與國會和國稅局合作,以填補這些空白,並對納稅人進行有關這些權利的教育。” “這項活動是我們使命的核心。”

國稅局對報稅員詐欺受害者的處理

同時,數十萬納稅人成為與稅務相關的身份盜竊的受害者,而少數納稅人則成為無良報稅者的受害者,他們通過欺詐性地更改納稅申報表上的信息來竊取退稅。 美國國稅局一直在努力迅速向身分盜竊受害者發放退款。 相比之下,它通常根本拒絕向編制者欺詐的受害者發放退款。

「正如我在焦點領域討論的那樣, 報稅員詐欺:一個悲傷的故事”,奧爾森寫道,“國稅局一直在拖延,找了一個又一個藉口,因為向這些受害者提供救濟並不是一個足夠高的優先事項,或者更令人不安的是,因為國稅局根本不想提供救濟。

在典型的報稅員詐欺案件中,納稅人拜訪報稅員以準備他或她(或聯合)的報稅表。 編制者完成申報。 納稅人對其進行審查,授權編制者以電子方式歸檔,並通常向編制者支付費用。 納稅人離開後,報稅者通常會透過更改銀行帳戶路由號碼來更改報稅表,以便將退款轉移到報稅者自己的帳戶。

奧爾森在向國會提交的三份年度報告中涵蓋了這一主題,發布了兩項擬議的納稅人倡導指令和兩項最終的納稅人倡導指令,並向國稅局專員(任命和代理)提出了涉及特定案件的25 項納稅人援助命令。 2000 年至 2011 年間,國稅局首席法律顧問辦公室發布了四項意見和其他指導意見,綜合起來,授權國稅局向報稅員欺詐的受害者發放替代退款。 但尚未退款。 報告指出,一些納稅人自2008年提交納稅申報表以來一直在等待。 奧爾森寫道:“美國國稅局在納稅申報表退款欺詐問題上最不遵守[最近公佈的納稅人權利法案]。”

報告指出,國稅局局長約翰·A·科斯基寧(John A. Koskinen) 於14 月XNUMX 日決定,國稅局將向已向適當執法機構提交警方報告並滿足某些其他證實要求的編制者欺詐受害者發放退款。 迄今為止,美國國稅局尚未執行該決定,稱其必須先解決某些會計問題,並拒絕提供發放退款的具體日期。

豁免組織問題

該報告詳細討論了與豁免組織(EO)相關的幾個問題。

2013 年,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向國會提交了她的年中目標報告,該報告披露了 EO 部門使用可疑的標準來篩選申請人的免稅資格。 倡導者的報告包含一個單獨的捲, 特別報告:政治活動和免稅身分申請人的權利該報告廣泛審視了導致使用可疑篩選標準和相關處理延遲的因素,並提出了 16 項建議來解決這些問題。

今天發布的報告提供了這些建議的最新狀態。

在本報告中,倡導者概述了一項提案,該提案可以提供更清晰的測試,以確定根據IRC § 501(c)(4) 尋求豁免地位的組織是否「主要」出於社會福利目的運營。 目前幾乎沒有什麼指導可以幫助做出這個決定。 在其他未解決的問題中,可以關注實體支出的百分比、實體時間分配的百分比、實體廣告的百分比或其他因素。

該報告稱,根據 IRC § 501(c)(3) 尋求豁免地位的組織也會出現類似的問題,因為如果它們參與遊說活動,遊說的數量必須是「微不足道的」。

為了向 (c)(3) 組織提供明確的選擇,國會頒布了 IRC § 501(h),允許他們使用僅關注支出的數字測試。 根據 IRC § 501(c)(4) 申請的組織也可以使用相同的選項。

報告稱:“國家納稅人倡導者認為,要求有權獲得免稅捐款的組織應該根據他們如何支出這些捐款進行評估。” “根據這一分析,與 501(h) 選舉一樣,志願者時間和活動不會產生首先可以免稅的應稅收入,因此與這一決定無關。” 國家納稅人倡議者計劃完善該提案,並在向國會提交的年終報告中納入立法建議。

該報告也對 IRS 最近宣布採用新的 EO 申請表 1023-EZ 的決定表示擔憂。 儘管倡導者之前建議制定簡化的表格 1023-EZ,但她反對新表格,因為它不要求組織描述其使命和活動或發送其組建文件以供審查。

TAS 將嘗試監控簡化標準的效果,並根據需要提出修改建議。

報稅表編制者的最低標準

2002 年,國家納稅人倡導者開始建議國會授權國稅局為納稅申報表編制者制定最低標準。 由於國會沒有採取行動,國稅局於 2010 年開始自行實施報稅者標準。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確認了下級法院的一項裁決,認為國稅局在沒有法定授權的情況下行事超出了其規則制定權限。 上個月,美國國稅局 (IRS) 宣布,由於缺乏繼續實施強制認證計劃的權力,它將在即將到來的 2015 年申報季實施自願計劃。

該報告認為,報稅表編制者的最低標準對於保護納稅人免受無能或不道德的報稅者侵害非常重要。 每年有超過 140 億個人納稅人提交報稅表,其中超過一半使用報稅表。 然而,目前還沒有掛牌和準備報稅表的標準,而且有大量證據表明,許多準備者缺乏準備準確報稅表的知識和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超過 10 萬申請所得稅抵免 (EITC) 的納稅人使用不受監管的報稅員來準備報稅表。 報告稱,由於這些納稅人收入較低,他們經常向當舖、二手車經銷商和支票兌現網點尋求報稅準備援助。 奧爾森寫道,如果沒有有意義的標準,「我們將繼續讓這些低收入納稅人遭受無能或無良的申報者的行為,我們不太可能在將EITC 不合規率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方面取得進展,從而損害公共財政。

奧爾森重申了她長期以來的建議,即有意義的編制者標準計劃必須包含四個組成部分:(1) 註冊以促進問責制; (二)一次「入學」考試,確保具備回國準備的基本能力; (2) 繼續教育課程,以確保編制者跟上許多頻繁的稅法變化; (3) 納稅人教育活動,協助引導納稅人尋找有資格的從業人員(、註冊會計師、律師和註冊代理人)或符合上述要求的編制者。

該報告建議國會通過立法,授權國稅局重新實施其在美國上訴法院做出裁決之前實施的計劃。

奧爾森重點關注 2015 年報稅季,讚揚國稅局採取了一項自願計劃,鼓勵準備者參加繼續教育課程。 展望未來,她建議國稅局還制定最低能力考試作為其自願計劃的一部分,她認為將無法通過最低能力考試的個人納入可公開搜索的國稅局數據庫可能會混淆甚至誤導納稅人消費者。

報告涉及的其他問題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向國會提交的2015 財年目標報告還確定了來年的其他10 個重點領域,回顧了2014 年申報季,描述了TAS 為改善納稅人倡導和服務所做的努力,總結了待決的TAS 研究計劃,並提供了TAS 實施整合技術系統的最新資訊。

該報告的第 2 卷包含國稅局對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在向國會提交的 2013 年年度報告中提出的行政建議的回應,以及 TAS 的其他評論。 總體而言,報告提出了 113 項行政建議。 美國國稅局表示,它已經實施、正在實施或將實施其中 69 項建議,儘管在某些情況下,是否同意這樣做取決於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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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求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向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和參議院財政委員會提交兩份年度報告。 法規要求這些報告直接提交給委員會,無需國稅局局長、財政部長、國稅局監督委員會、財政部或財政部的任何其他官員或僱員進行任何事先審查或評論。 第一份報告應於每年 30 月 31 日提交,並且必須確定納稅人發言人辦公室在該日曆年開始的財政年度的目標。 第二份報告將於每年20 月XNUMX 日提交,必須確定納稅人遇到的至少XNUMX 個最嚴重的問題,討論最常在法院提起訴訟的XNUMX 個稅務問題,並提出解決納稅人問題的行政和立法建議。

關於納稅人辯護服務

納稅人倡導服務是美國國稅局內的一個獨立組織。 TAS 員工協助遇到財務困難的納稅人,例如無法提供住房、交通或食物等必需品;向國稅局尋求協助解決問題的納稅人;以及認為國稅局系統或程序沒有發揮應有作用的納稅人。 如果您認為自己有資格獲得 TAS 援助,請致電 1-877-777-4778(免費)。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 TaxpayerAdvocate.irs.gov 網站 or irs.gov/advocate。 您可以在以下位置獲取有關稅務主題的最新資訊: facebook.com/YourVoiceAtIRSTwitter.com/YourVoiceatIRS和 YouTube.com/TASN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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