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使用費:國稅局可能會採取使用費來填補資金缺口,而沒有充分考慮自願合規和納稅人負擔的後果
2010 財年至2015 財年,國稅局的撥款下降了約10%(從12.15 億美元增至10.95 億美元),而其使用費收入增加了約34%(從290 億美元增至391 億美元) 。它正在考慮額外增加用戶費用,以幫助資助營運。當美國國稅局認為合理的費用加上記錄保存、報稅和納稅以及向專業人員支付幫助處理政府制定的複雜規則和程序的費用時,對納稅人來說可能顯得令人難以接受。與美國國稅局減少之前免費提供的服務、將更多稅務合規負擔轉嫁給納稅人的計劃相結合,它們可能看起來更加令人憤慨。
費用可能與其他負擔相結合,使納稅人失去遵守規定的興趣。例如,105 年,美國國稅局 (IRS) 將納稅人簽訂分期付款協議的費用從 120 美元提高到 2014 美元,並且正在考慮進一步提高。如果這筆費用阻礙了納稅人安排支付,那麼:
也可能與規定不符 權利 公平公正的稅收制度,這要求稅務系統「考慮可能影響…支付能力的事實和情況」。同樣,這可能與以下觀點不一致: 優質的服務 是一項基本納稅人權利,不應繳納費用。
美國國稅局應更新《國內稅收手冊》,要求國稅局部門避免收取會對納稅人負擔、國稅局使命、自願合規或納稅人權利產生重大負面影響的費用。
為了確保國稅局的分析有依據,它應該估計任何擬議費用的影響,公佈其估計值以及顯示其依據的詳細解釋,並解決利益相關者的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