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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國會提出的建議

向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包括對新聯邦稅法或現行稅法變更的建議。

全國納稅人倡導者 (NTA) 高度重視與國會稅務編寫委員會的合作。除了在每份年度報告中提交立法提案外,國家稅務局還定期與國會議員及其工作人員會面,並在聽證會上就納稅人面臨的問題作證,使國會有機會接受和考慮納稅人的觀點。

向國會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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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性最低稅:永久廢除

替代最低稅(AMT)並沒有實現其最初的目標——確保富裕的納稅人至少繳納部分稅款。根據一項預測,1,000 年大約有2013 名百萬富翁將無需繳納聯邦所得稅。那些不受約束的人也是如此。許多納稅人必須填寫一份冗長的表格,結果卻發現自己只欠很少或根本不欠 AMT。

為了防止高收入者降低稅率,國會使稅法變得更加複雜,並對居住在高稅收州或有孩子的納稅人進行懲罰。國會應永久廢除 A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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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索賠:擴大提交時限

當納稅人可以證明他或她有經濟困難時,IRC 會暫停申請退款的期限。這並不能保護沒有能力提出退款申請的納稅人。為了符合資格,納稅人必須患有「醫學上可確定的」身體或精神損傷,但這並不總是能為國稅局提供最準確和有用的信息。定期接受有執照的心理學家或社會工作者的諮詢和治療的納稅人不能提交任何專業人士的信件,即使他們可能最熟悉案件。它還要求納稅人因身體或精神障礙而無法管理其財務事務。這些要求導緻美國國稅局駁回其他令人信服的證據,並拒絕向納稅人提供救濟。

NTA 建議國會修改IRC,規定當一個人患有由有執照的醫療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確定的身體或精神障礙時,他或她就屬於經濟殘疾,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個人對其財務事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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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稅抵免:降低負擔能力門檻

當保險被認為無法負擔時,ACA 提供保費稅收抵免,以補貼在市場交易所購買的保險。

如果僱員的繳款超過家庭收入的 9.5%,則該計劃被視為無法負擔(因此納稅人有資格獲得抵免)。然而,無論納稅人需要什麼類型的保險,9.5% 的負擔能力門檻始終基於自營計劃的成本。如果納稅人需要家庭保險,僱員的繳款可能幾乎是家庭收入的50%,但《平價醫療法案》條款認為這50% 是可以負擔的,而納稅人不會獲得此項抵免,因為負擔能力取決於自營計畫的成本。

NTA 建議國會澄清,9.5% 的負擔能力門檻適用於納稅人需要的保險類型,無論是個人保險還是家庭保險,而不是在所有情況下都將負擔能力建立在個人計劃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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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EITC 禁令:國稅局應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 IRS 確定納稅人不當申請稅收抵免,IRC 授權 IRS 禁止納稅人在兩年內申請 EITC。美國國稅局經常忽視實施禁令的法定要求,無視自己的首席法律顧問的指導,並繞過自己的程序保障措施來實施禁令。對於本來有資格獲得 EITC 的低收入納稅人中的弱勢群體來說,兩年內被剝奪信貸可能是一個嚴重的困難。

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法院請求對該禁令進行審查,但尚不清楚誰承擔舉證責任。我們認為要求納稅人證明國稅局不當實施禁令是不公平的。

NTA 建議修改 IRC,明確國稅局在提議對領取 EITC 實施兩年禁令時負有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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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報告:允許大學進行 TIN 匹配

儘管稅法要求學院和大學向 IRS 提交反映學生學費的資訊報告,但這些教育機構在提交之前不得向 IRS 核實納稅人識別號碼 (TIN)。學院和大學必須依賴學生信息,而不是 IRS 驗證,並且可能因錯誤而面臨高達 1.5 萬美元的罰款。

NTA 建議允許 IRS 向大學發出不匹配的警報,以便他們可以在提交資訊報告之前與學生解決問題。該建議減少了符合資格的教育機構、國稅局和納稅人不必要的負擔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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