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國會提交的 2005 財年目標報告
目標報告是國家納稅人倡導者每年根據法規要求向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和參議院財政委員會提交的兩份報告之一。法規要求這些報告直接提交給委員會,無需國稅局局長、財政部長、國稅局監督委員會、財政部或財政部的任何其他官員或僱員進行任何事先審查或評論。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尼娜·E·奧爾森(Nina E. Olson) 向國會提交了一份報告,呼籲稅務管理者加強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並改進妥協要約、徵收正當程序和電子報稅計劃。
「今年的目標報告重點關注保護納稅人權利,將其作為稅務管理的強制性組成部分,」奧爾森說。 “積極執行納稅人權利可以向納稅人保證,國稅局積極執行稅法將是平衡和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