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國會提交的 2003 財年目標報告
目標報告是國家納稅人倡導者每年根據法規要求向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和參議院財政委員會提交的兩份報告之一。法規要求這些報告直接提交給委員會,無需國稅局局長、財政部長、國稅局監督委員會、財政部或財政部的任何其他官員或僱員進行任何事先審查或評論。
目標報告是國家納稅人倡導者每年根據法規要求向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和參議院財政委員會提交的兩份報告之一。法規要求這些報告直接提交給委員會,無需國稅局局長、財政部長、國稅局監督委員會、財政部或財政部的任何其他官員或僱員進行任何事先審查或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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