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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20 年 2024 月 XNUMX 日

納稅人請求:收款正當程序 (CDP)/同等聽證會

  • 收款正當程序 (CDP) 聽證會(30 天內);
  • 等效聽力(1 年內):或

查看我們的互動式稅務地圖,以了解您處於稅務流程的哪個階段。它可以幫助您順利通過 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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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收到了美國國稅局 (IRS) 發出的各種通知或信件,要求您支付所欠餘額,但債務仍未償還。由於您有欠款,美國國稅局 (IRS) 將發出以下通知之一,繼續執行催收流程,其中包含催收正當程序聽證會 (CDP) 的權利:

  • 聯邦稅務留置權申報通知以及您根據 IRC 6320 獲得聽證會的權利
  • 最終通知 – 徵收意願通知和您參加聽證會的權利通知
  • 危險徵費通知及上訴權
  • 關於您的州退稅的徵稅通知 – 您參加聽證會的權利的通知
  • 課稅後正當程序 (CDP) 通知

IRS 需要在首次提交聯邦稅收留置權通知 (NFTL) 時,以及首次透過徵收或扣押徵收或打算徵收您所繳納的每個稅款和期間的納稅義務時,通知您您的 CDP 權利欠。

聯邦稅收留置權通知 (NFTL) 向當地和/或州記錄辦公室備案,以提醒債權人政府對您在任何當前和未來財產中的權益和財產權擁有索賠權。您將在提交 NFTL 後的五個工作天內收到一份通知,通知您參加 CDP 聽證會的權利。

A 徵收 可以拿走(扣押)您的財產(例如銀行帳戶中的資金、社會安全福利、薪水、您的汽車或您的房屋)。一般來說,您會在 IRS 徵稅或採取扣押行動之前 30 天收到郵寄通知,通知您參加 CDP 聽證會的權利。在某些情況下,IRS 無需發送徵稅通知以及您參加 CDP 聽證會的權利,直到 徵費已發出。這些情況包括:

  • 當稅收面臨危險時
  • 當國稅局徵收您的州退稅時
  • 當滿足不合格就業稅課稅標準時
  • 當國稅局徵收聯邦承包商稅時

所有 CDP 通知都有 30 天的期限 期限 提交 形式12153 請求與 IRS 獨立上訴辦公室舉行 CDP 聽證會。如果您不及時要求 CDP 聽證會,您可以在通知發出之日起一年內請求舉行同等聽證會。

本通知或信件可能包含此處尚未涵蓋的其他主題。請經常回來查看更新。

此通知或信件對我意味著什麼?

您可以向 IRS 獨立上訴辦公室(上訴)對許多 IRS 催收行動提出上訴。上訴獨立於發起徵收行動的 IRS 徵收辦公室。本通知是您透過要求 CDP 或同等聽證會提出上訴的權利。

要請求 CDP 聽證會並提出上訴,您必須在 信函或通知中規定的截止日期 提交 12153表格。 如果您的 CDP 請求在信中規定的截止日期之前發送到通知中列出的地址,您將能夠對上訴的決定提出異議  如果您不同意,請前往美國稅務法院。

  • 一般來說,徵收和扣押等執法行動會在 CDP 包含的時間內暫停。
  • 提交 CDP 請求將延長收集法規到期日 (CSED)。通常,國稅局在評估後有十年的時間來收取所欠餘額。在某些情況下,CSED 的時間範圍會被暫停和/或延長。當請求召開 CDP 聽證會時,CSED 從 IRS 收到及時提交的 CDP 請求之日起暫停,直至您撤回請求之日或上訴決定最終生效之日。如果您不同意上訴決定並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出申訴,CSED 將暫停,直至法院做出最終決定。

如果您沒有及時要求 CDP 聽證會,您可以透過填寫以下內容來請求同等聽證會 形式12153 並將其發送至通知上列出的地址。要獲得同等聽證會,您的請求必須在通知之日起一年期限結束之日或之前以郵戳方式寄出。如果您不同意上訴的同等聽證會決定,您將無權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出申訴。

  • 當您要求同等聽證會時,執法行動仍可能發生。
  • 當您要求同等聽證會時,CSED 不會被暫停。

此通知還解釋了您的美國護照可能被拒絕或吊銷的情況。訪問 未繳納某些稅款時吊銷或拒收護照 了解更多信息。

我怎麼到這裡了?

您收到了美國國稅局 (IRS) 發出的各種通知或信件,要求支付到期稅款,但債務仍未償還。由於您有應付餘額,國稅局將透過提交 NFTL、採取徵稅行動或徵收徵稅來繼續其徵收流程。

我的下一步是什麼?

首先, 不要忽視通知 來自國稅局。即使您無法繳納所欠稅款,在到期日之前回覆通知也可能會阻止進一步的執法行動。例如,國稅局可以簽發並沒收您的財產或資產。

如果您有能力全額支付所欠餘額,請參閱 付款 了解您可以償還 IRS 債務的各種方法。如果您無法在該日期之前支付全額費用,您可以探索 付款方式 這可能適合你的情況。您可以透過通知右上角的電話號碼聯絡 IRS,以製定付款計劃或討論解決餘額問題的其他方法。

如果您不同意通知中建議的行動和/或所欠餘額,本通知是您要求 CDP 聽力。在通知上顯示的日期之前,您可以要求召開 CDP 聽證會並提出上訴。如果您希望對 NFTL 的備案、擬議的徵稅行動和/或徵稅行動提出上訴,您需要及時填寫並郵寄 形式12153、請求催收正當程序或同等聽證會。如果您未在通知上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 12153 表格並將其發送至正確的郵寄地址,您將無法對上訴決定提出異議。 美國稅務法院。

如果您沒有及時提交 CDP 聽證會請求,您可以要求同等聽證會。要獲得同等聽證會,您的請求必須在通知之日起一年期限結束之日或之前以郵戳方式寄出。如果您不同意上訴的同等聽證會決定,您將無權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出申訴。

一旦您提交了 CDP 或同等聽證會請求,您就可以在收到並審查您的案件後收到 IRS 獨立上訴辦公室的聽證會。如果自您提出上訴請求以來已經超過 120 天,並且您還沒有收到 IRS 的回复,請聯繫您向其發送上訴請求的 IRS 辦公室。如果您不知道最後一次處理您的案件的 IRS 員工或辦公室,請撥打 IRS 納稅人援助熱線 1-800-829-1040。如果 IRS 辦公室回覆表示已將您的案件發送至上訴部門,請致電上訴帳戶解決專家 (AARS) 功能:559-233-1267,並在您的訊息中提供所需的資訊。 AARS 通常會在 48 小時內回复,告訴您您的案件是否已分配以及如何直接聯繫該員工。如果上訴尚未收到您的案件,您將不會收到回電。

一旦您被分配給上訴官 (AO),AO 將能夠自行解決責任,並能夠建立一個上訴官 付款方式 根據您的財務狀況。 如果您認為您有可以接受的理由來取消或減少利息或罰款,您也可以與 AO 討論潛在的減免方案。

如果您超出了 CDP 和/或同等聽證會的時間範圍,您仍然可以在 IRS 徵收您的財產或提交聯邦稅收留置權通知之前或之後請求舉行上訴聽證會。您可以透過通知中列出的電話號碼聯絡 IRS,並要求召開經理會議。如果經理維持員工的決定,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提交上訴請求: 催收上訴計劃 (CAP).

您可以在上訴程序中代表自己,也可以由律師、註冊會計師或在 IRS 註冊執業的人員代表您。此外,您的代表可能是您的直系親屬,或者如果是企業,則可能由正式全職員工、普通合夥人或真正的管理人員代表。如果您希望您的代表與我們聯繫或在您不在場的情況下出現並接收和檢查機密資料,您必須提交正確填寫的一份 形式2848 (不早於 10/2011 修訂版)、授權書和代表聲明。您也可以透過提交一份文件,授權個人接收或檢查機密資料,但不能在 IRS 面前代表您 形式8821,稅務資訊授權。這些表格可在您當地的 IRS 辦公室獲取,致電 1-800-829-3676,或從 國稅局.

看到 出版物594 出版物1660 有關 IRS 收款流程和上訴權利的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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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倡導服務 是美國國稅局內的一個獨立組織,旨在幫助納稅人並保護納稅人的權利。如果您的稅務問題導致財務困難,您已嘗試但無法解決與 IRS 的問題,或者您認為 IRS 系統、流程或程序無法正常運作,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協助。如果您有資格獲得我們的免費援助,我們將盡一切可能為您提供協助。

請瀏覽 www.taxpayeradvocate.irs.gov 或致電 1-877-777-4778。

低收入納稅人診所 (LITC) 獨立於 IRS 和 TAS。 LITC 代表收入低於一定水準且需要向 IRS 解決稅務問題的個人。 LITC 可以在 IRS 和法庭上代表納稅人處理審計、上訴和稅務糾紛。此外,LITC 還可以為以英語為第二語言的個人提供不同語言的有關納稅人權利和責任的資訊。服務免費或收取少量費用。如需了解更多資訊或尋找您附近的 LITC,請參閱 LITC頁面 在 TAS 網站上或 出版物4134,低收入納稅人診所名單。

相關通知或信件

  • 收款正當程序 (CDP) 聽證會(30 天內)或同等聽證會(1 年內)
    • 留置權申請通知及追收權正當程序聽證會
      • 信3172、聯邦稅收留置權通知和 IRC 6320 規定的聽證會權利
    • 信函 1058:又稱為 L1058,30 天內的最終通知答覆 — 徵收意願通知和聽證會權利通知
  • 信件 1058F:又稱 LT1058F,徵稅後聯邦承包商收款正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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