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一般是 自動釋放(自行釋放),或者國稅局可以在自行釋放之前提交釋放證書。
國稅局必須 在 30 個日曆日內發布版本 發生下列任一情況時的日期:
- 稅款(包括罰款和利息)已全額繳納;
- 無法再合法徵收稅款(徵收時間已結束);或者
- 美國國稅局接受了保證金。
付款類型會影響時間 當 30 個日曆日開始。
例如,30 天的期限將從:
- 收到經認證的資金(如現金、銀行本票或匯票)之日。
- 收到非認證資金(如個人支票)之日起十五個日曆日。
- 資金以電子方式轉帳之日。
當留置權被解除時, 美國國稅局 (IRS) 將釋放證書歸檔到公共記錄中 提醒債權人餘額不再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