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合規部門不同,上訴官 (AO) 可能會考慮 訴訟風險 試圖達成和解。危害解決方案是基於問題的解決方案 如果案件上法庭,可能的結果。一般以百分比表示。危險解決將要求您填寫 870-AD 表格。一旦您和 AO 同意,您以後將無法就該問題提起訴訟,和解是最終的。
當政府向法官或陪審團提出訴訟時,幾乎每個案件都存在一定的風險。法院傾向於在全有或全無的基礎上決定某些問題。儘管政府似乎有充分的理由,但它仍然可能失敗。
AO 在應用訴訟風險時使用的一些因素包括:
- 您的案件是自訴(無代理)還是您有代理;
- 所涉及的稅額是多少。負債低於 25,000 美元的案件被視為「小」案件。美國稅務法院對這些類型的案件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 是否存在大量以某種方式判決的案件會影響政府提起訴訟的風險。例如,如果某個問題經常被提起訴訟,而國稅局總是勝訴,那麼提起訴訟的風險就會很低;
- 所提供的資訊是否可信並支持案件事實;
- 你所採取的立場是否有價值。這意味著您不同意的原因是基於法律的。例如,如果您不同意拒絕扣除,您必須提供保留扣除的依據。這可以是收據、支持費用的其他文件、某些國內稅收法/法規或其他法定來源的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