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個人2020納稅年度的聯邦所得稅申報表提交截止日期將自動從15年2021月17日推遲至2021年2020月15日。繳納2021 年至 17 年 2021 月 XNUMX 日,不論欠款金額多少,均不收取罰款和利息。
此延期適用於個人納稅人,包括繳納自營職業稅的個人。但是,此項減免不適用於 15 年 2021 月 15 日到期的預估稅款。
個人納稅人無需提交任何表格或致電國稅局即可獲得自動聯邦納稅申報表和付款減免的資格。
欲了解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 IRS.gov 個人納稅日延長至17月XNUMX日, TAS 稅務提示:關鍵的聯邦申報季節日期和信息和 IRS 將個人額外報稅截止日期延長至 17 月 XNUMX 日.
對於位於指定德州、俄克拉荷馬州和路易斯安那州聯邦災區的納稅人,您必須在15 年2021 月15 日之前提交個人報稅表並繳納稅款,包括預計於2021 年17月XNUMX 日到期的稅金。
更多災區相關信息,請參見 德克薩斯州冬季風暴的受害者獲得延期 和其他稅收減免或訪問 國稅局救災頁面 在IRS.gov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