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聯合報稅,而您的配偶有債務(可以是聯邦、州所得稅、子女扶養費或配偶贍養費債務),國稅局可以將您的退款用於其中一項債務,稱為「抵銷」。該機構還可以針對您和您配偶所欠的稅款對您採取追收行動,例如提交聯邦稅收留置權通知或徵收徵稅。但是,如果您對逾期金額不承擔法律責任,您仍然有權獲得應得的退款或要求減輕連帶責任,具體取決於具體情況。 「連帶責任」意味著每個納稅人對全部債務負有法律責任,即使您在提交聯合納稅申報表後離婚。
如果您認為自己無需對債務負責,可以透過兩種方式請求減免:
注意: 家庭就業稅、個人共同責任付款、營業稅和就業稅信託基金追繳罰金不符合無辜配偶減免的資格。
可用的三種類型的無辜配偶救濟是:
每種救濟都有不同的要求。 三種救濟方式一覽 比較了這三種救濟的規則。您可能還想參考 無辜配偶問題與解答 有關此類救濟的更多資訊。
如果您提交了無罪配偶索賠,但國稅局拒絕了您的索賠並且您仍然不同意,請參閱 對配偶無罪判決提出上訴 以便採取下一步措施。
額外幫助
在上述任一情況下,如果您已採取必要措施並及時提交正確的索賠信息,但仍無法解決問題, 查看您是否有資格獲得納稅人倡導服務的協助.
更多資源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