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8 年 2024 月 XNUMX 日
退伍軍人可以要求退還傷殘遣散費
美國國稅局建議某些在 17 年 1991 月 XNUMX 日之後收到殘疾遣散費的退伍軍人,並將該付款作為收入,他們應該提交一份 IRS 表格 1040X,修訂後的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要求抵免或退還因傷殘遣散費而多付的款項。
美國國稅局建議某些在 17 年 1991 月 XNUMX 日之後收到殘疾遣散費的退伍軍人,並將該付款作為收入,他們應該提交一份 IRS 表格 1040X,修訂後的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要求抵免或退還因傷殘遣散費而多付的款項。
這是 2016 年通過的《戰傷退伍軍人稅收公平法案》的結果。 大多數在退伍時獲得一次性一次性殘疾遣散費的退伍軍人都會收到一封來自國防部 (DoD) 的信函提供解釋如何申請退稅的資料;這些信件包括對提出權利要求的簡化方法的解釋。美國國稅局與國防部密切合作製作了這些信件,解釋退伍軍人應如何申請相關退稅。
有資格獲得退款但未收到國防部信件的退伍軍人應訪問 國防財務與會計服務處 (DFAS) 國稅局 網站了解更多。
國稅局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