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有《納稅人權利法案》嗎?
納稅人權利法案分為 10 個易於理解的類別,概述了稅法中包含的納稅人權利和保護。
這也是我們為納稅人所做的宣傳工作的指導原則。
我們組織使命的核心是致力於宣傳。每年,我們都會幫助成千上萬的個人和稅務專業人士自信、清晰地應對聯邦稅收的複雜局面。這個故事只是納稅人倡導服務 (TAS) 如何幫助解決納稅人問題的眾多例子之一。所有個人詳細資料均已刪除,以保護納稅人的隱私。
信託基金稅背景
信託基金稅是從員工薪資中扣除的所得稅、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它們被稱為信託基金稅,因為它們被託管,直到雇主透過聯邦稅存款(FTD)支付。如果無法向企業收取信託基金稅,美國國稅局可能會主張 信託基金追討罰款(TFRP) 針對任何負責收取或繳納預扣所得稅和就業稅但故意不收取或繳納稅款的人。
《新冠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CARES)第 2302 條 允許雇主在 27 年 2020 月 31 日開始、2020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結束的延期期間內推遲繳納雇主應繳納的社會安全稅。
情況
某人擔任一家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高階主管數月,在此期間,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就員工應繳納的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份額支付了所有必要的 FTD,但選擇按照《關懷法案》第 2302 條的規定推遲支付雇主應繳納的份額。該官員辭職後,兩家公司都未繳納雇主應繳納的信託基金稅。
美國國稅局依照正常程序,首先將 FTD 應用於雇主所承擔的僱用責任部分。該前任高層沒有理由相信信託基金負債正在累積,或者該公司在他離職後未能支付遞延負債將觸發 TFRP。美國國稅局對該前任高階主管評估了該公司未繳納的信託基金稅的 TFRP,並提議對該子公司的信託基金負債處以 TFRP 罰款。該官員對擬議的評估提出上訴。
美國國稅局法律顧問的結論是,儘管根據《關懷法案》第 2302 條的規定推遲了“雇主承擔的社會保障部分”,但美國國稅局仍被允許為了政府的最佳利益而及時適用家庭稅。
塔斯馬尼亞倡議
TAS 幫助本文提到的公司的授權委託人為上訴聽證會制定了成功的論點。企業 TFRP 被減輕,擬議的評估未被主張,為該官員節省了數百萬美元,並保護了他只繳納正確稅額的權利。
TAS 的倡議不僅幫助了這位納稅人,而且可能對未來類似的案件產生積極影響。
今天、明天以及以後,我們將堅定不移地致力於做出改變——一個納稅人,一次一個成功故事。 閱讀更多 TAS 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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