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員工留任稅收抵免 (ERC) 申請被駁回的納稅人,必須嚴格遵守兩年的期限——即使美國國稅局 (IRS) 或 IRS 獨立上訴辦公室 (Appeals) 正在審查案件,該期限也不會停止。如果超過期限,後果將十分嚴重:納稅人將失去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即使申請本身有效,IRS 也無權發放退稅。
這不是技術性問題——這是一個重大且經常被忽視的風險,它可能會永久剝奪國會本意讓納稅人獲得的救濟。 正如我之前觀察到的那樣納稅人不應以為透過與國稅局進行行政溝通、提出抗議或與申訴官員會面就能保障其退稅權利。一旦過了法定期限,這些權利就喪失了——一切都結束了。
可是等等:“ 美國國稅局推出了一項新的簡化流程。 為了幫助某些因經濟損失補償金(ERC)申報不被認可而被拒絕的納稅人申請延長申報期限,這將更好地保護他們的退稅權利。雖然這是一個積極的舉措, 納稅人必須迅速行動並保持警惕。如果超過截止日期,則喪失退款權利。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這項新流程僅適用於對經濟復甦稅(ERC)不予認可提出異議的納稅人,而不適用於對其他任何事項不予認可提出異議的納稅人。
疫情期間,國會設立了經濟復甦計畫(ERC),為陷入困境的企業提供至關重要的財政支持。多年過去,許多納稅人仍在努力應對繁瑣的行政程序,以證實其申報的合理性。隨著這些案件在審查、上訴,甚至有時在審查和上訴之間反覆循環,一項重要的法定截止日期卻在悄悄流逝。
根據美國國稅局第6532(a)條,納稅人通常有兩年的時間,從駁回申報通知書的日期起算——通常情況下… 信 105C員工留任稅收抵免不予批准,或 信 106C索賠部分不予受理-具體情況如下:
如果在兩年期限內未採取上述任何行動,則結果為最終結果。通常情況下,即使退稅在其他方面符合規定,美國國稅局也不得支付退稅款,納稅人也不得再就稅收抵免的合理性提起退稅訴訟。
考慮到案件在國稅局行政流程中所需的時間,這個問題尤其關鍵。在2025財年,從納稅人首次提出上訴請求到所有案件(不僅是ERC案件,包括國稅局合規審查和上訴審查)最終解決的平均時間為: 為期337天實際上,這意味著兩年期限中的相當一部分時間可能在案件仍在行政程序中流逝時就已經被消耗掉了。
對於 ERC 索賠而言,風險更為緊迫。 2024 年夏季,美國國稅局發布了大約 28,000份不批准通知許多稅務機關的駁回決定並非基於事先的稅務審查,而是基於風險篩選分析的結果。納稅人對這些駁回決定提出申訴,並期望上訴部門能迅速進行審查。然而,由於先前並未進行稅務審查,許多案件被轉交至國稅局合規部門進行初步審查。儘管合規部門的審查允許國稅局審查納稅人提交的文件,但審查期間兩年期限仍在計算中。通常情況下,此類審查應在駁回通知發出之前、兩年期限開始計算之前,在稅務審查期間進行。
因此,一些納稅人可能在國稅局完成審查之前就已達到兩年期限,從而喪失了獲得退稅和司法審查的權利。這造成了一種根本上的不公平局面,僅僅因為行政延誤就可能決定最終結果。
美國國稅局 (IRS) 與稅務援助服務處 (TAS) 密切合作,近期採取了一項重要措施來解決員工留任稅收抵免 (ERC) 納稅人面臨的這一問題。 2026 年 4 月 27 日之後不久,IRS 將向在 IRS 駁回其 ERC 申請後提交了回复,且案件剩餘期限不超過六個月的納稅人發送 CP320B 通知——《關於您被駁回的員工留任稅收抵免 (ERC) 申請的重要提醒》。
這些新通知提醒納稅人即將到來的截止日期,並指導他們完成… 形式907, 延長訴訟時效協議。本表格經簽署後,由… 都 納稅人和美國國稅局 (IRS) 延長了提起退稅訴訟或收到款項的時間。該通知包含一個二維碼,連結到可填寫的 907 表格,納稅人可以列印、簽名並透過電子方式提交。 美國國稅局文件上傳工具(DUT)收到表格後,美國國稅局將審核該表格,並確認納稅人的情況符合規定的標準(即 如果納稅人對 ERC 不予認可的決定作出回應,且兩年的訴訟時效期限還剩六個月或更短,則國稅局將簽署表格並將簽字副本返還給納稅人。
備註: 一般而言,907 表格的延期期限不超過兩年,如果需要更多時間,可以重新協商。
如果需要更正,或納稅人不符合其他條件(即 如果距離兩年的訴訟時效期限還有六個月以上,美國國稅局將透過發送 3064C 號信函通知納稅人,解釋如何完善 907 表格,或者他們為什麼不符合其他條件。
美國國稅局計劃分階段發布CP320B通知,以處理積壓的與ERC相關的回覆。這是一項意義重大的改進,體現了保護納稅人法定權利的重要性。
然而,此流程僅限於經濟復甦補償 (ERC) 申報。許多其他申報被駁回的納稅人也面臨同樣的兩年期限,卻沒有類似的保障措施或提醒。 2025 年,美國國稅局 (IRS) 發行量約720,000萬份 索賠不予批准通知書,其中 ERC 通知書僅佔很小一部分。
對於那些符合簡化流程條件但其延期申報申訴仍在申訴部門的納稅人,907 表格的處理流程取決於案件的狀態。如果案件尚未分配給申訴官員,納稅人透過 DUT 提交的延期申請將被轉交給指定的申訴聯絡人 (POC),該聯絡人將在滿足所有其他要求的情況下協調 907 表格的審核和簽署。負責簡化流程的國稅局工作人員將向納稅人發送一封信函,告知其 907 表格已提交申訴部門審議,並告知其將收到申訴部門的進一步信函。
如果申訴聯絡人確定納稅人的案件已分配給申訴官員,聯絡人會將已簽署的907表格轉發給該申訴官員進行審理。納稅人將收到907表格已發送至其指定申訴官員的通知,並應直接與該官員合作完成申訴。
正如上訴部門主管大衛·博登所指出的:
「獨立申訴辦公室始終致力於保護納稅人的權利。如果納稅人在訴訟時效開始後的六個月內未收到任何通知,且他們知道負責其申訴的官員是誰,我們鼓勵他們直接聯繫該官員,申請延長提起訴訟的期限。申訴辦公室已與小型企業/個體經營者協會 (SB/SE) 合作,確保所有已提出申訴的納稅人均可使用 SB/SE公佈的文檔上傳工具提交延期申請。
隨著美國國稅局開始通知納稅人即將到來的兩年期限並提供此簡化的流程,納稅人和從業人員應考慮以下事項:
這項針對經濟復甦稅(ERC)申請的全新簡化流程是保護納稅人權益的正確一步,但也凸顯了一個更廣泛的問題。 《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6532(a)條規定的兩年期限不容寬容,太多納稅人、稅務從業人員和國稅局員工直到為時已晚才意識到其後果。一旦期限屆滿,無論申請是否合理,納稅人獲得退稅或尋求司法審查的權利都將永久喪失。
許多稅收抵免申請因國稅局的行政拖延而耗費了大量有限的時間,使納稅人面臨切實的風險。那些與國稅局真誠合作的納稅人不應被迫提起訴訟以保全其權益。國會制定了相關法律,透過907表格延長申報期限,旨在防止這種情況發生,但這項保障措施必須易於取得、理解和實施,才能真正惠及所有納稅人。
美國國稅局的新流程是保護納稅人在經濟損失補償案件中權益的重要一步,但需要推廣到所有不予認可的案件。在所有不予認可的案件流程完全統一之前,納稅人必須保持警惕。法定時效仍在計算,等待可能意味著完全失去退稅。不要讓這種情況發生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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