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尋字詞:
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8 年 2024 月 XNUMX 日

為什麼我們需要納稅人權利法案

NTA 部落格標誌無背景

為什麼我們需要納稅人權利法案

去年,在對已提交 2010 年納稅申報表的美國納稅人進行的一項全國性調查中,納稅人倡導服務機構詢問受訪者是否認為自己在國稅局面前擁有權利。

我們也詢問他們在與國稅局打交道時是否知道作為納稅人的權利是什麼。令人驚訝的是(至少對我來說),只有 55% 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相信自己在國稅局面前擁有權利。 21% 的人表示他們認為自己沒有權利,另外 XNUMX% 的人表示他們不確定。 (百分之十五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如下圖所示,隨著收入的增加,納稅人認為自己在國稅局面前沒有任何權利以及對這些權利的無知的想法也隨之增加。另一方面,收入水平最低的納稅人(年收入低於 25,000 美元)最不可能相信自己在 IRS 面前擁有權利 (41%) 或知道這些權利是什麼 (10%)。

身為納稅人,您認為您在國稅局面前享有權利嗎?

 

您知道身為納稅人在與國稅局打交道時您有哪些權利嗎?

資料來源:Forrester 研究機構全國納稅人調查,2011 年。

更糟的是,只有 13% 的納稅人表示他們知道自己的權利是什麼。這些信念對於基於自願合規的稅收制度來說並不是一個好兆頭。是的,我知道每次我這麼說時,都會有人說這不是自願的——我們需要報稅和納稅,如果我們不這樣做,國稅局就會對我們做可怕的事情。好吧,也許這是真的,但我的觀點是納稅人實際上遵守法律。他們不必這樣做,但他們確實這樣做了。他們同意遵守要求他們向政府繳納資金的法律。

他們為什麼這麼做?當然,部分原因是擔心如果他們不遵守規定,就會被抓住並面臨某種懲罰。這就是我們所謂的經典合規經濟模型——合規性取決於被抓到的風險(或對風險的感知)以及被抓到的成本(懲罰)。

但這個模型並不能真正解釋我們稅收制度的高合規率。即使考慮到人們對被國稅局「抓到」的過度恐懼,美國納稅人通常也非常順從。這裡還有其他東西在起作用。一些評論家將這一因素稱為「稅收士氣」——納稅人如何看待自己、他們希望如何在世界上表現、他們希望世界如何看待他們以及他們對政府的看法的綜合體。 (有關稅收士氣概念的介紹,請參見“稅務合規的規範和認知方面:針對個人納稅人的國稅局文獻綜述和建議。“)

我個人認為,納稅人遵守規定的部分原因是他們在某種程度上相信“更大的利益”,即使他們對該術語的定義可能與鄰居的定義不同。美國國稅局監督委員會對納稅人態度的定期調查提供了一些證據。當納稅人被問到為什麼遵守稅法時,79% 的人表示,他們很大程度上受到個人誠信感的影響,而 34% 的人表示,他們很大程度上受到對審計的恐懼的影響。

影響您是否誠實申報和納稅的因素

資料來源:IRS 監督委員會,2011 年納稅人態度調查。

無論如何,總的來說,美國納稅人願意履行義務,向政府通報他們的申報狀況和家庭結構、他們的收入和投資、以及他們的支出和損失。這使得國稅局肩負著重大責任,以符合我們程序正義理念的方式善待這些納稅人。如果不這樣做,我們的稅收制度就會淪為僅基於強制的稅收制度。因此,納稅人權利是我們自願稅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自 2007 年以來,我一直主張國會頒布正式的納稅人權利法案 (TBOR)。 (在 本報告,我們討論其他國家和州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根據立法,我們擁有納稅人權利,但沒有人知道它們是什麼。如果納稅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是什麼,他們怎麼能主張這些權利呢?

所以,在去年向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中,我再次 提議國會通過TBOR。在這篇文章的最後,我列出了我對納稅人權利法案的建議。我還添加了一份納稅人義務清單,因為提醒人們政府與其公民之間的社會契約總是一個好主意——權利意味著責任。

我並不是建議納稅人權利法案本身創造任何新的權利。正如我上面指出的,我們制定了三項主要的納稅人權利立法,制定了重要的納稅人保護措施。

相反,我相信國會可以透過將納稅人權利分為簡單、易於理解的類別來幫助納稅人更好地了解他們現有的權利。我推薦十大類別來效仿美國憲法的權利法案,因為我認為這將更容易讓納稅人學習、欣賞、理解和記住。如果納稅人了解他們在國稅局面前享有的權利以及這些權利是什麼,他們就可以在需要時利用這些權利。因此,納稅人會覺得他們實際上因為自願遵守稅法而受到了尊重。

誰不想要這樣呢?納稅人權利法案 納稅人權利:

  1. 被告知的權利。
  2. 獲得援助的權利。
  3. 被傾聽的權利。
  4. 正確繳納應繳稅款的權利。
  5. 上訴權(行政和司法)。
  6. 確定性的權利。
  7. 隱私權(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
  8. 保密權。
  9. 代表權。
  10. 享有公平公正的稅收制度的權利。

納稅人義務:

  1. 誠實的義務。
  2. 合作的義務。
  3. 按時提供準確資訊和文件的義務。
  4. 保存記錄的義務。
  5. 按時納稅的義務。

有關這些類別以及每個類別中適合哪些權利的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 制定國家納稅人倡導者的建議以保護納稅人權利 摘自我們 2011 年的報告。另請參閱附錄 1, 從屬權利和義務的部分分析.

圖標

本部落格中表達的觀點僅代表國家納稅人倡導者的觀點。國家納稅人倡議者提出了獨立納稅人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國稅局、財政部或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立場。

閱讀過去的 NTA 博客

更多資源

納稅人路線圖

了解有關納稅人路線圖的更多信息

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