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 NTA 部落格並接收國家納稅人倡導者 Erin M. Collins 的最新部落格文章更新。
由於大流行,許多實體學校已轉向遠距教學。然而,由於多種原因,遠距學習可能不適合每個家庭。為了解決每個家庭的特殊需求和情況,例如健康問題,一些家庭轉向家庭教育豆莢(由豆莢教練帶領的一小群孩子共享一個學習空間)或聘請保姆來照顧年幼的孩子。僱用吊艙教練、保母和類似家庭工人的家長可能不熟悉報稅和預扣稅要求。因此,他們可能會發現自己面臨意想不到的納稅義務或處罰。了解僱用家庭工人的稅務後果非常重要,包括工人在聯邦和州報告中是否被視為「僱員」或「獨立承包商」。
僱員還是獨立承包商?
出於稅務目的,家長需要確定吊艙教練或保姆是僱員還是獨立承包商。家長應考慮他們對吊艙教練或保母的控製程度。為了協助做出這項決定,美國國稅局發布了 Rev. Rul。 87-41,其中列出了納稅人需要考慮的 20 個因素。為了簡化分析,美國國稅局將這些因素分為三類 (見 國稅局出版物 15-A,雇主補充稅務指南):
總之,如果工人的父母保留控制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的權利,則工人被視為僱員。例如,員工可能被指示按照特定的時間表工作,並具體指導如何執行他或她的工作。相較之下,獨立承包商對提供服務或產品的方式和手段保留實質控制權。
當根據具體事實將國稅局因素應用於保姆或吊艙教練時,保姆最常見的是僱員,而吊艙教練更有可能是獨立承包商。這是因為父母通常會制定保姆運作的具體限製或指示,例如日程安排、日常活動和紀律方法。同時,吊艙講師通常保留對學習環境的教學控制,即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然而,結果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保母有更多自主權或吊艙教練受到微觀管理,那麼父母就不能依賴這項經驗法則。 (值得注意的是,受僱提供代數或化學等學科補充指導的導師通常被視為獨立承包商。)
家長應該檢查誰制定時間表,誰提供教育和兒童保育材料,以及他們如何具體管理保姆或吊艙教練的工作細節。父母對這種安排施加的控制越多,該工人就越有可能成為僱員。在考慮並應用所有因素後,家長需要決定保姆或吊艙教練是否應被歸類為員工或獨立承包商。每個家長的情況可能有所不同。請注意,如果吊艙教練或保姆透過公司提供服務,該公司通常被視為雇主,而不是父母。
和家長一樣,吊艙教練也對他們的分類方式感興趣,因為他們的分類會為他們自己帶來不同的稅務後果。州稅務機關可能也有應考慮的具體規則。想要更多確定性的家長和 Pod 教練可以透過填寫並提交來尋求 IRS 的幫助來確定工人分類 表格 SS-8,出於聯邦就業稅和所得稅預扣目的確定工人身份。正如先前報導的那樣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這個過程可能相當漫長且繁重。儘管如此,收到正式決定雖然有所延遲,但可能有助於解決家長和吊艙教練之間的爭議。
對父母、保母或吊艙教練的稅務後果?
對於納稅人來說,仔細考慮他們的具體事實和情況至關重要。沒有一刀切的答案。
當我們都在應對 COVID-19 大流行帶來的新情況時,稅收可能不是父母首先關心的問題。但是,家長需要注意其托兒或遠距學習環境的聯邦(和州)稅務後果,並應在必要時諮詢稅務顧問。家庭應仔細保存記錄和收據,並考慮使用雇主家屬照護靈活支出帳戶 (FSA) 或 兒童或家屬照護稅收抵免 合格。僱用吊艙教練或保姆的家長應了解稅務後果,並應具備遵守所有稅務要求的能力。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 國稅局出版物926、家庭雇主稅務指南以及本部落格中引用的其他資訊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