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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稅改的倡導者來說,接下來的幾週和幾個月將是一個令人興奮的時刻。可以肯定的是,稅改法案的細節幾乎每天都在變化。但這並不奇怪。如果稅務改革要獲得通過,許多具有不同優先事項和目標的關鍵參與者最終將必須就統一的方法達成一致。如果最終達成協議,日常的波動很快就會被忘記。
當然,稅改有很多目標。在政策層面,這些包括實現更高的經濟效率、公平和國際競爭力。身為國稅局官員,我通常不會對這些廣泛的政策議題採取立場。
相反,我的重點一直是並且仍然是倡導更簡單的稅法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我當然希望政策制定者能夠採取措施簡化程式碼並減輕負擔,作為他們努力的一部分。
從我的立場來看,稅法簡化至關重要。我最近寫道,如果我必須將我作為國家納稅人倡導者所學到的一切提煉成一句話,那就是:“稅收制度中萬惡之源是《國內稅收法》的複雜性。”事實上,自 2001 年以來,我曾四次將稅法的複雜性列為納稅人面臨的第一大最嚴重問題,並三度將稅收簡化列為我的第一大立法建議。 向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
如果我對程式碼複雜性的擔憂聽起來很誇張,那麼您應該看看我所看到的。代碼複雜性對於納稅人來說是可怕的,對於國稅局來說是可怕的,對於稅務合規性來說也是可怕的。誠實的納稅人經常會被複雜的規則和國稅局程序所困擾。美國國稅局必須處理如此多獨特的、幾乎「一次性」的案件,以至於它犯下的錯誤超過了應有的錯誤 — — 這當然會損害納稅人的利益。試圖欺騙系統的納稅人通常可以透過隱藏在難以審計的複雜條款背後來實現這一點。稅法的複雜性掩蓋了稅法的運作方式,使其顯得任意且反覆無常,從而增加了納稅人的不信任並損害了合規性。
考慮以下幾點:
我長期以來一直相信,並且仍然相信,通過遵循具有里程碑意義的 1986 年稅收改革法案的模式,可以實現全面的稅收簡化。但如果政策制定者將大幅削減稅收支出與大幅降低稅率結合起來,並將當前的稅負水平維持在收入十分之一的水平,那麼美國納稅人很可能會認識到,他們的平均稅負不會有太大變化,而且實際上最終會情況會更好,因為他們可以節省合規成本的時間和金錢。這種方法在 30 年前盛行,儘管存在一些重大差異,但今天它可能會再次盛行。
但即使政策制定者認為全面簡化的難度太大,也可以採取許多步驟來小規模地簡化稅法。例如,國會可以:
這些提案旨在解決我們所看到的一些最重大的納稅人挑戰,但政策制定者還有許多其他提案需要考慮。布希和歐巴馬政府都提出了包含許多好的簡化建議的報告,眾議院募款委員會、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和其他委員會也是如此。在我的 向國會提交的 2010 年度報告,我宣布TAS正在建立一個電子郵箱,納稅人可以向其中提交有關稅收改革的建議。我特別要求納稅人解決兩個問題:(i)如果您知道其他納稅人也會放棄稅收減免,您願意放棄哪些稅收減免,最終結果將是一個更簡單的稅收制度,以及(ii) )現行稅法的哪些規定特別繁重或看起來特別不公平?我們已收到超過 5,500 個建議。您可以提交建議並閱讀我們已經收到的許多稅制改革建議 請點擊這裡.
美國納稅人長期以來一直在現行稅法的重壓下掙扎。不乏好主意。現在是政府和國會抓住時機,最終在今年為我國納稅人提供急需的救濟的時候了。我仍然希望我們能夠實現簡化,如果沒有其他原因,我們必須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