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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8 年 2024 月 XNUMX 日

RRA 98 二十週年之際的稅務管理

NTA 部落格標誌無背景

二十年前的這個星期, 1998 年國稅局重組與改革法案 已頒布。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創造了重要的納稅人權利,包括國家納稅人倡導辦公室和地方納稅人倡導辦公室、低收入納稅人診所(更多內容將在下週的部落格中介紹);徵收正當程序聽證會(納稅人第一次有意義地訴諸法院質疑國稅局留置權和徵稅行動的適當性),擴大「無辜配偶」救濟範圍以提供單獨責任和公平救濟;以經濟困難、公平和公共政策為由,擴大妥協救濟的範圍;防止生活方式和重複審核。有些條款現在才澄清,例如 格雷夫   灣仔 案件線。其他規定仍未妥善執行,例如 需求 將特定員工的姓名、電話號碼和唯一識別號碼放在手動產生的信件中。儘管如此,RRA 98 改變了我們所知的稅務管理,在我看來,它使美國走在了納稅人保護的最前線。

自 RRA 98 頒布以來,世界並沒有一成不變。新形式的稅務詐欺和避稅已經出現,並且變得更加複雜,特別是在身分盜竊和退款詐欺領域。同時,新技術和資料探勘技術已經出現來應對這些挑戰。最重要的是,國會頒布了《納稅人權利法案》,這是納稅人保護和有效稅收管理的重大進步。但將國稅局和納稅人權利帶入 21 世紀的工作才剛剛開始,為此,眾議院於 18 年 2018 月 XNUMX 日通過了“納稅人第一法」以 414 比 0 的投票結果。就在上週,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哈奇和高級成員懷登介紹了他們的“納稅人第一法」。 26 年 2018 月 XNUMX 日,參議員波特曼和卡丁提出了一項兩黨法案,“保護納稅人法」。這些法案中的每一項都包含我的辦公室在向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中建議的條款。所有這些法案都應該由那些對有效稅收管理感興趣的人認真研究。

26 月 XNUMX 日星期四,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稅務和國稅局監督小組委員會就“改善現今的稅務管理,」我很榮幸出席並作證。你可以找到 我的書面證詞在這裡。我鼓勵所有關心改善稅務管理的人觀看聽證會並閱讀提交的證詞。我也鼓勵人們參與這個過程。 RRA 98 之所以成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是因為許多不同聲音和觀點的參與和介入。

圖標

本部落格中表達的觀點僅代表國家納稅人倡導者的觀點。國家納稅人倡議者提出了獨立納稅人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國稅局、財政部或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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