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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8 年 2024 月 XNUMX 日

保護依賴國稅局「常見問題」(FAQ)的納稅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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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在準備聯邦所得稅申報表的過程中,您想知道某項特定費用是否可以扣除。您造訪 IRS 網站並找到直接切題的「常見問題」(FAQ)。好消息:美國國稅局表示這筆費用可以扣除。那你就扣掉吧。明年,國稅局將審核您的報稅表。審查代理人通知您,美國國稅局 (IRS) 在您提交納稅申報表後改變了立場。審查人員不僅否認扣分,還處以 20% 與準確性相關的處罰。你回到 國稅局 試圖找到您所依賴的常見問題解答,但它已經消失了。

如果要賦予《納稅人權利法案》意義,這種情況就違反了「知情權」和「公平公正稅收制度的權利」。政府對關注政府網站資訊的納稅人進行處罰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稅務專業人士深知,某些形式的行政指導比其他形式更具權威性。法規處於最高層次,因為它們經過通知和評論流程,並被認為對政府和納稅人都具有約束力。其他形式的指南發佈在 內部收入公告 (IRB) 與稅務裁決、稅收程序和通知一樣,通常要經過財政部和國稅局的廣泛審查程序,並被認為對政府有約束力(但對納稅人沒有約束力)。根據每個文件中包含的聲明 IRB”,“公告中報告的裁決和程序不具有財政部法規的效力,但可以用作先例。 IRB 指南下方是 IRS 新聞稿、常見問題解答和合理論點,這些內容可以在已向公眾披露的首席法律顧問建議和私人信函裁決中找到。

財政部條例第1.6662-4 條規定,如果申報表具有“實質性權威”,並且對“國稅局信息或新聞稿”的依賴被認為滿足以下條件,納稅人可以避免因大幅低估所得稅而受到的與準確性相關的處罰:那個標準。除某些例外,常見問題解答不會在 IRB 中發布,法規中也沒有定義「國稅局資訊」一詞的範圍。國稅局網站上發布的常見問題解答似乎顯然構成“國稅局資訊”,但國稅局拒絕承認這一點。 (看 國內收入手冊 4.10.7.2.4 (10 年 2018 月 XNUMX 日)(「出現在 IRS.gov 上但尚未在公告中發布的常見問題解答不具有法律權威,不應用於維持立場,除非以下項目(., 常見問題解答)明確指出其他情況或美國國稅局 (IRS) 另有說明。

美國國稅局使用常見問題解答並且不希望它們被授予與已發布的 IRB 指南相同級別的權限,這是有正當理由的。該機構力求在準確性和及時性之間取得平衡。已發布的指導流程詳盡且耗時。財政部和國稅局沒有足夠的資源來解決已發布的指導流程中出現的所有法律問題,而且該流程不太適合快速提供指導。常見問題填補了時效性空白。

冠狀病毒救助條款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常見問題的有用作用。 《家庭優先冠狀病毒應對法案》、《冠狀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案》以及美國國稅局的《家庭優先冠狀病毒應對法案》中出現的問題永無止境。 以人為本倡議。 美國國稅局不可能透過發布的指南來解決大部分問題,至少不能很快解決。據我們統計,國稅局已在其網站上發布了近500 個與COVID-19 相關的常見問題解答,其中包括94 個有關員工保留信用的常見問題解答、93 個有關《家庭優先冠狀病毒應對法案》的常見問題(透過勞工部網站的連結)、69 個有關《家庭優先冠狀病毒應對法案》的常見問題解答。申請和付款截止日期。

由於常見問題解答未經過徹底審查,財政部和國稅局可能會在稍後認定其中一些內容是錯誤的並進行更改。這是合理的。

但是,那些遵循常見問題解答的納稅人現在發現:(i) 美國國稅局在審計方面採取了相反的立場; (ii) 美國國稅局對採取常見問題解答建議立場的納稅人處以罰款; (iii) 納稅人無法找到原始常見問題解答,因為 IRS 已對其進行了更改並從其網站上刪除了最初的常見問題解答?

在某些常見問題頁面上,美國國稅局提供了這樣的或類似的免責聲明:「本常見問題解答未包含在《國內稅收公告》中,因此不能作為法律依據。這意味著該資訊不能用於支持法庭案件中的法律論點。在其他常見問題頁面上,沒有此類免責聲明。不管怎樣,說納稅人不能「依賴」常見問題是不合理的。在以下網站上發布常見問題和類似資訊的唯一目的 國稅局 是為了幫助納稅人準確提交報稅表。如果納稅人不能依賴常見問題解答,而國稅局可以隨時改變立場並評估稅收和罰款,那麼為什麼納稅人還要費心閱讀和遵循常見問題解答呢?至少,國稅局應將常見問題解答視為“國稅局資訊”,以便確定納稅人是否擁有採取納稅申報表的“實質權力”。免責聲明本身將常見問題稱為提供“資訊”,這一事實很能說明問題。當「國稅局」在其網站上發布「資訊」時,很難理解為什麼這些資訊應該被定性為「國稅局資訊」以外的任何內容。

為保護遵循常見問題解答的納稅人的權利,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1. 美國國稅局應繼續使用常見問題解答,在適當的情況下為納稅人提供及時的指導。我們承認,快速答案有時會在更徹底的審查後發生變化。因此,審查代理人保留這項權力是合理的。 在有限的情況下 如果常見問題解答已更改,則可以質疑納稅人的報稅表,但當出現這種情況時,應要求審查代理人考慮先前發布的常見問題解答。
  2. 為了減輕處罰,財政部和國稅局應澄清,常見問題中提供的資訊構成財政部條例第 1.6662-4(d)(3)(iii) 條規定的「國稅局資訊」。此外,國稅局絕不應該因為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結束時或提交納稅申報表時採取與國稅局網站上發布的常見問題解答一致的立場而對納稅人進行處罰,除非國稅局有令人信服的證據顯示納稅人知道該情況常見問題已更改。
  3. 美國國稅局應在其網站上包含每個常見問題解答的版本和日期,或創建已過時或修改的常見問題解答的檔案,包括適用日期,以便納稅人可以找到在提交納稅申報表時有效的常見問題解答。無論納稅人對常見問題的依賴程度最終如何,納稅人能夠找到並引用出現在網站上的常見問題解答是政府透明度的基本要求。 國稅局 納稅人提交納稅申報表時。如果國稅局決定更改或將其作為當前指南刪除,常見問題不應只是「消失」。

總之,常見問題解答在為納稅人和稅務專業人士提供及時指導方面發揮了有用的作用,在涉及 COVID-19 救濟條款時尤其如此。由於常見問題解答有時會倉促發布,因此可以理解的是,美國國稅局希望確保它可以更改常見問題解答,而不會永久受限於其最初表達的立場。但納稅人有權期望政府提供透明度和公平交易。如果納稅人花時間訪問政府網站查找有助於履行納稅義務的信息,那麼納稅人應該因嘗試做正確的事情而受到獎勵,而不是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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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落格中表達的觀點僅代表國家納稅人倡導者的觀點。國家納稅人倡議者提出了獨立納稅人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國稅局、財政部或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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