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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最近發布的 向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我討論了評估國稅局審計對自願合規影響的必要性。 上週的博客 討論了三種傳統 IRS 審計的一些優點和缺點: 信函審計, 辦公室審計 現場審核。在本週的部落格中,我將討論一些影響自願合規的因素。
哪些因素影響自願合規?
傳統的自願遵守著重於威懾理論。然而,社會科學研究表明,威懾理論只解釋了實際遵守率的一部分,社會規範、個人價值觀和態度可能對納稅人的遵守決策產生更大的影響。研究表明,為了確保高水準的自願納稅合規,納稅人必須對稅收制度的公平性抱有信心和信任。在今年的報告中,我包括 第二卷研究 探討稅務審計對納稅人態度和看法的影響。總體而言,研究中經歷過審計的納稅人在考慮國稅局時表現出更高程度的恐懼、憤怒、威脅和謹慎,並且感覺受到國稅局的保護較少。與經歷過辦公室和現場考試的納稅人相比,經歷過函授考試的納稅人感受到的正義感較低。研究還發現,經歷過導致退稅的審計的納稅人在審計結束後對國稅局的信任度降低。這些發現表明,在選擇申報表和評估審計案例時,國稅局應研究並考慮審計如何建立納稅人的信任並影響未來的自願合規。
傳統國稅局審計對自願合規有何影響?
在我的 2018 年報告中最嚴重的三個問題中(這裡, 這裡 這裡),我擔心國稅局的檢查未能提高未來的自願合規性,沒有從納稅人對國稅局的積極態度和教育納稅人的角度來衡量自願合規性,並給納稅人帶來了不應有的負擔。國稅局的傳統審計計劃在過去十年中大幅減少,從 1.75 財年 (FY) 的總計近 2010 萬次審計減少到 970,000 財年的約 2018 萬次,如下圖所示。
因此,國稅局應重點關注提高其所進行的審計的自願合規性,這一點更為重要。考試主要是教育手段,讓納稅人學習規則、糾正錯誤,並在未來遵守規則。實際上, 美國國稅局從審計的長期影響中獲得的利益大約是實際審計本身的兩倍。然而,一個 大量的 信函審計— 42 財政年度約 2018% — 已關閉且沒有任何個人接觸。結果,國稅局錯過了教育納稅人了解複雜規則和程序以及複雜事實情況或兩者的機會,就像勞動所得稅抵免 (EITC) 的情況一樣。
美國國稅局不知道是否 現場考試 正在促進自願合規,因為它沒有措施來追蹤未來審計後的申報合規情況。相反,美國國稅局主要關注特定審計的底線和直接影響——衡量關閉、週期時間、員工滿意度和品質分數。
鑑於資源不斷減少,國稅局也可能選擇錯誤的納稅人和問題進行現場審計 高不變率-23-32 財年小型企業/自僱人士 (SB/SE) 現場審核平均為 2010%,大型企業與國際 (LB&I) 現場審核平均為 2018%. 詳細介紹 顯示建議不加稅的審計(「無變更」審計)會導致未來更大的不合規情況: 最近的一項研究 發現附表 C 納稅人在經過無變更審計後三年內報告的收入減少了約 37%。
辦公室考試的面對面體驗對納稅人和國稅局都有好處——納稅人可以即時提問並向國稅局解釋他或她的立場,國稅局員工可以立即了解納稅人是否理解了當前的檢查、下一步要採取的步驟以及未來如何遵守。
我的年度報告中提供的建議可以指導國稅局改善納稅人的審計體驗,並制定審計對未來合規影響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