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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6 年 2023 月 XNUMX 日

EITC – 一封簡單的教育信函如何幫助避免違規

NTA 部落格標誌無背景

可以向那些似乎錯誤申報了稅收的納稅人寫一封簡單的教育信嗎? 收入所得稅抵免 (EITC) 真的可以避免未來的違規行為嗎?根據最近的 TAS 研究,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正如本部落格的讀者已經知道的那樣,EITC 是一項可退還的信貸,旨在為低收入工作納稅人(尤其是家中有孩子的納稅人)提供財務支持。由於它關注的是家庭組成,因此信貸的管理非常複雜。雖然國稅局通常可以從各種政府資料庫中確定孩子的年齡,有時還可以確定親子關係,但它不能輕易地建立其他關係,也不能按照法律要求獨立確定孩子與誰一起生活了半年以上。

此外,正如我所 在之前的報告中討論過 和 向國會推薦,不斷變化的家庭結構和法律的絕對複雜性導致納稅人犯錯(或作弊)並為納稅人提供了機會 粗心或無良的準備者 提交不準確(甚至詐欺)的申報表。因此,政府問責辦公室 (GAO) 將 EITC 命名為《2010 年不當付款消除和追回法案》中最重大的不當付款之一。

鑑於國會和國稅局的這種程度的關注,我們想知道在申請季節開始之前向過去的 EITC 索賠人發送的簡單書面通信是否可能會改變他們未來的合規行為。我們在 2016 年首次探討了這種可能性 在這裡報告我們的發現。正如報告所解釋的那樣,2016 年 2014 月,我們向在 XNUMX 年申報表上申報了 EITC 的納稅人代表樣本發送了一封由我簽名的信函,這顯然是錯誤的。 (國稅局透過從屬資料庫篩選EITC 申報表,並發現比其可審計資源更多的問題申報表。)這封信解釋說,儘管納稅人的申報表沒有經過審計,但國稅局認為EITC 的申報有誤,原因之一是:三個原因:不符合關係要求、不符合居住要求,或另一納稅人就同一符合資格的孩子申請了 EITC。

該信函以簡單易懂的語言列出了滿足這三項要求的規則,並指出了該納稅人的案例中似乎未滿足的具體要求。這封信的目的是“幫助您了解申請所得稅抵免 (EITC) 的規則,這樣您就不會在 2015 年 1040 表格上犯錯。”我還建議納稅人與他或她的報稅表準備者分享這封信(如果納稅人使用這封信)。這封信的信封上標有紅色“重要稅務資訊”,以增加納稅人打開並閱讀信函的機會,因為他們可能期待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納稅申報表所需的資訊。

然後,我們將收到TAS 信函的納稅人提交的2015 年納稅申報表的合規水平與在2014 年申報表上申報EITC 的類似納稅人的另外兩個代表性樣本(顯然是錯誤的)進行了比較:未經審計且未收到納稅稅收抵免的納稅人TAS 信(對照組);以及那些被審計的人。

最有趣的發現之一是,我們發現 TAS 信件避免了不合規情況,其中明顯的錯誤是關係測試似乎沒有滿足。原因是,收到 TAS 信函的納稅人不太可能在 2015 年報稅表上重複在未滿足關係測試時申請 EITC 的錯誤。這一結果壓倒了一些收到 TAS 信函的納稅人似乎因不同原因錯誤地申請 EITC(即一些納稅人滿足了關係測試,但似乎未滿足居住測試,或者存在重複申請)的事實。根據我們的預測,如果向 2014 年報稅表中因未滿足關係測試而錯誤地申報 EITC 的所有納稅人發送 TAS 信函,將可以避免約 47 萬美元的錯誤 EITC 申報。

我們進行了 2017年的類似研究,根據我們從 2016 年研究中了解到的情況對字母進行微調。我們注意到的一件事是,在似乎沒有滿足居住測試的情況下,收到TAS 信函的納稅人比對照組的納稅人更不可能重複這種錯誤,但這結果在統計上並不顯著。我們認為這可能是因為與 EITC 規則相關的家庭安排可能過於複雜,無法用簡單的信函解釋。因此,在 2017 年的研究中,我們確定了一組單獨的納稅人,他們在 2015 年的報稅表上申請了 EITC,但似乎不符合居住測試。我們向這些納稅人發送了一封與發送給其他納稅人群體的信件相同的信件,只是其中包含這句話:「如果您想與納稅人權益倡導服務員工討論您是否有資格獲得EITC,您可以致電 [免費電話號碼]尋求協助。

我們從 2016 年初的研究中獲得的另一個見解是,與對照組相比,明顯的錯誤是存在重複申報,TAS 信函阻止了納稅人提交他們申報 EITC 的申報表。我們認為這可能是因為納稅人將我們的信函解釋為他們根本沒有資格獲得 EITC,而實際上他們可能有資格獲得無子女工人 EITC。因此,在 2017 年的研究中,我們在發送給所有納稅人群體的信件中添加了有關無子女工人 EITC 的提醒。

我們在 2017 年 2016 月發出第二輪信件,再次使用標有紅色「重要稅務資訊」的信封。我們再次監控納稅人的合規水平,這次是針對他們 2017 年的報稅表。 2016 年的研究與 2017 年的研究一樣,發現明顯的錯誤是未滿足關係測試,TAS 信函避免了不合規情況,但動態略有不同。在2016 年的研究中,由於似乎不符合關係測試而收到TAS 信函的納稅人不僅在統計上不太可能重複錯誤(與2016 年的研究結果相同),而且從統計上看,他們犯錯的可能性也較小在 XNUMX 年申報表上申報 EITC 時出現任何錯誤。

根據我們對 2017 年研究的預測,如果向所有 2015 年納稅申報表中因未滿足關係測試而錯誤地申報了 EITC 的納稅人發送 TAS 信函,將可以避免近 53 萬美元的錯誤 EITC 申報。 (有關潛在節省的更多觀點,您可以 在此閱讀有關國稅局私人追債計劃的信息,在 3 財年運營的六個月左右的時間裡,在考慮佣金和國稅局保留的金額後,該公司僅為財政部淨賺了約 2017 萬美元。

事實證明,為似乎不符合居住測試的納稅人提供額外的幫助電話號碼也能有效防止違規行為。根據我們的預測,透過向所有 44 年報稅表因未滿足居住測試而錯誤申報 EITC 的納稅人發送附有額外幫助電話號碼的信函,可以避免超過 2015 萬美元的錯誤 EITC 申報。光是寄出這封信就有了這樣的效果。在收到附有額外幫助電話號碼的信件的 967 名納稅人中,只有 35 人實際致電 TAS 員工並與之交談。我認為這表明了政府合法性對合規性的影響——如果納稅人認為該機構願意提供幫助,他們可能會更願意遵守。我將這種方法與限制性政策的負面合規影響進行了對比,例如在納稅人援助中心獲得援助的“僅限預約”基礎,或者國稅局之前拒絕回答除申報季節之外的稅法問題(請參閱我的 最近對這些做法的討論在這裡)。此外,收到帶有額外幫助電話號碼的信函的納稅人是唯一也以比前一年更高的比例申請無子女工人 EITC 的納稅人。

我們計劃在 2019 年恢復這項研究,根據 2016 年和 2017 年的研究結果完善我們的方法,並對收到這封信的納稅人焦點小組進行跟進。我們知道,TAS 信函在包含額外的幫助電話號碼時特別有效,因此我們計劃不僅在給似乎未滿足居住測試的納稅人的信函中包含額外的幫助電話號碼,而且在給一些納稅人的信函中也包含額外的幫助電話號碼。即使沒有額外的幫助電話號碼,TAS 信函也可以避免那些似乎未滿足關係測試的人不遵守規定,因此包含額外的幫助電話號碼可能會進一步提高這些納稅人的合規性。由於 2016 年或 2017 年的研究均未表明,當明顯錯誤是存在重複索賠時,TAS 信件可以避免違規行為,因此我們計劃向似乎犯此錯誤的納稅人發送的信件將包括額外的幫助電話號碼。我們將看看提供這項額外資源是否可以為他們扭轉局面,就像為那些似乎不符合居住要求的納稅人所做的那樣。

總結一下:

  • 2016 年的信函本來可以避免因未滿足關係測試而導致 47 萬美元的 EITC 索賠錯誤;
  • 2017 年的信函內容如下:
    • 避免因未滿足關係測試而導致 53 萬美元的 EITC 索賠錯誤;
    • 如果這封信還提供了額外的幫助熱線,則可以避免因未滿足居住測試而導致的 44 萬美元錯誤 EITC 索賠;和
    • 如果這封信還提供了額外的求助專線,那麼對無子女工人信貸的合法索賠就會增加。

同時,在 2016 年和 2017 年的研究中,我建議國稅局向納稅人發送類似我寫的信件。我在向國會提交的 2017 年年度報告中提出了同樣的建議,其中我指出國稅局沒有充分利用有關 納稅人教育對遵守 EITC 規則的影響是納稅人面臨的最嚴重的問題。我將在向國會提交的 2019 年目標報告中報告國稅局如何回應該建議。

相關稅務問題: 申請所得稅抵免 (EI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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