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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6 年 2023 月 XNUMX 日

所得稅抵免 (EITC) - TAS 研究發現通知納稅人有助於避免未來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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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所得稅抵免 (EITC):TAS 研究發現,向看似錯誤地申請了 EITC 的納稅人發送內容豐富、量身定制的信函可以避免未來出現違規行為

納稅人可以申請 所得稅抵免額(EITC) 超過一個納稅年度,因此利用審計作為一個機會來教育他們有關申請 EITC 的要求對他們和 IRS 來說特別有利。如果納稅人錯誤地申報了抵免但理解 為什麼 如果出現錯誤,他或她不僅可以在任何審計年度合規,而且可以在未來保持合規。然而,審計對於國稅局和納稅人來說都是昂貴的,並且對納稅人來說是侵入性的和恐嚇性的。 IRS 有很多 EITC 申報表 任何監管機構都不批准 審核但識別為包含錯誤。因此,雖然國稅局可能沒有資源來審計這些納稅人,但透過其他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它可以教育他們為什麼他們似乎錯誤地申請了 EITC,並避免未來的違規行為。

為了調查這種可能性,納稅人倡導服務中心 (TAS) 於 2016 年開展了一項調查 研究 看看向納稅人提供有關其 EITC 申報的更有針對性的信息(這些信息似乎是錯誤的)是否會幫助他們避免在未來犯錯。 (我們的方法如下所述。)我們了解到,這種方法確實可以避免違規,特別是當納稅人的明顯錯誤沒有滿足申請 EITC 的關係要求時。事實上,我們預計,向所有因未滿足關係測試而導致2014 年納稅申報表出現錯誤的納稅人發送一封教育信,可以避免這些納稅人47 年納稅申報表上約2015 萬美元的錯誤EITC 索賠。

以下是我們進行研究的方式。我們選擇了一個具有代表性的納稅人樣本,這些納稅人被 IRS 認定為透過其相關資料庫 (DDb) 規則在 2014 年申報表中錯誤地申報了 EITC,但其 2014 年申報表未經審計。有超過 1.9 萬納稅人只違反了我們研究的 DDb 規則;這些納稅人中只有約 6,500 名實際接受了審計。我們向 7,000 多名納稅人發送了三個版本的教育信件之一。這封信是在我的簽名下寄出的,並於 2016 年申請季開始前的 2 月前幾週寄出。事實上,為了增強溝通的顯著性,TAS 將這封信裝在印有紅色「內部重要稅務資訊」的信封中寄出,因此期待W-XNUMX 表格的納稅人實際上可能會打開信封並閱讀這封信。

根據違反的 DDb 規則,該信函指出納稅人在 2014 年納稅申報表上似乎犯下的錯誤為:未滿足關係測試、未滿足居住測試,或另一納稅人就同一資格申請了抵免一個或多個孩子。然後,我們用簡單的英語描述了與相關錯誤相關的基本資格要求。此外,我們提醒每位納稅人,如果他或她為某個孩子獲得了貧困家庭臨時援助 (TANF)、食品券或其他公共福利,這並不一定意味著納稅人有資格獲得該孩子的 EITC。我還沒有看到任何其他國稅局出版物或通訊提醒納稅人注意這一基本事實。我們也告訴納稅人,這不是審計——我們只是聯繫他們以防止未來出現問題並幫助教育他們。

我們的對照組由超過14,000 名納稅人的代表性樣本組成,他們的2014 年納稅申報表也未經審計,並且與收到TAS 信函但未收到TAS 信函的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具有相似的特徵。該研究將收到TAS 信函的納稅人提交的2015 年納稅申報表上顯示的合規水平與對照組納稅人提交的2015 年納稅申報表上顯示的合規水平以及實際接受審計的納稅人2015 年報稅表上顯示的合規水準進行了比較。我們對所研究族群的研究結果在統計上有效,信賴度為 2014%。

研究表明,納稅人合規行為的改善取決於被違反的 DDb 規則的類型。例如,2014 年申報表上的錯誤似乎是 關係測試 沒有滿足,收到 TAS 信函的納稅人在 2015 年報稅表上重複該錯誤的可能性低於對照組的納稅人。具體來說,對照組的重複錯誤率為 77.3%,而 TAS 組的重複錯誤率為 74.7%,提高了 2.6%,具有統計意義。考慮到2014 年似乎重複此錯誤(且僅此錯誤)的2015 年申報表數量,TAS 信函在20,000 年避免了約2015 起錯誤的EITC 索賠。因此我們預計,將 TAS 信函發送給所有似乎不符合關係測試的納稅人將可以避免約 2014 萬美元的錯誤 EITC 索賠。我們沒有量化向似乎犯了這個錯誤的近 2,400 萬納稅人發送信件的成本,但即使每封信的成本為 47 美元,總成本為 1.2 萬美元,發送信件的成本將是遠遠超過了合規性的提高。

當錯誤是存在重複索賠時(..,另一個人聲稱擁有相同的合格兒童),與對照組相比,TAS 信函阻止納稅人提交他們聲稱 EITC 的納稅申報表。與收到 TAS 信函的納稅人相比,經過審計的納稅人提交 EITC 申報表的可能性並沒有更高,並且與對照組相比,提交 EITC 申報表的可能性更低。然而,與收到 TAS 信函的納稅人或對照組的納稅人相比,經過審計的納稅人更有可能在這些申報表上違反 EITC DDb 規則。

當 2014 年報表上的錯誤似乎是 住院醫師 如果未滿足測試,則收到 TAS 信函的納稅人在 2015 年報稅表上重複相同錯誤的可能性略低於對照組的納稅人,但這一結果在統計上並不顯著。

我們在 2017 年申請季節之前進行了一項類似的研究。我們使用的教育信函與2016年的研究中相同,不同的是今年的信函還提醒納稅人,如果他們無法為EITC申請子女,他們仍然可以領取「無子女工人」EITC。此外,在致另一組似乎不符合居住測試的納稅人的信中,我們提供了額外的資源:納稅人可以撥打免費電話號碼與 TAS 員工討論他們是否有資格享受 EITC。

由於未通過居住測試的納稅人似乎不像其他納稅人群體那樣對教育信函做出反應,因此與這些納稅人的焦點小組一起跟進教育信函實驗可能是有意義的。然後我們可以了解他們如何感知和理解信中提供的資訊。此外,這一人群可能對重複的多年接觸很敏感,因為居住地往往會在幾年內和幾年之間發生變化。儘管如此,2016 年 TAS 研究表明,只需花費很少的費用發送一封資訊豐富、直接、個人化、量身定制的信件,至少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產生重大的合規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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