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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8 年 2024 月 XNUMX 日

由於 TAS 的倡導,國稅局正在努力解決電腦故障,該故障允許對已過期收款法規到期日的帳戶進行收款活動,但許多問題仍未解決

NTA 部落格標誌無背景

大約兩年前,TAS 收到了一些案例,其中納稅人或授權書 (POA) 在與 Collection 合作時正確質疑了徵收法規到期日期 (CSED) 計算的有效性。根據我們看到的案例,TAS 進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並發現了一個系統性問題。共同努力, TAS 案例倡導和系統倡導 已確定受影響的案例,並正在努力確保更正帳戶並發放退款(如適用)。但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我想宣傳這個問題,以便納稅人或其代表有權為自己或他們的客戶辯護。

一般來說,IRC § 6502 規定了收集的法定時效期限。 IRS 將此時段的結束日期稱為徵收法規到期日期 (CSED)。財政部條例 § 301.6159-1(g) 在分期付款協議 (IA) 懸而未決期間、或在 IA 終止或拒絕後 30 天以及對該決定提出任何上訴期間,向 CSED 發出通知。 TAS 已確定問題的核心是電腦故障,在涉及 IAs 的某些案件類型中,該故障導致 CSED 花費過多時間。 TAS 審查的五「類」案件涉及以下類型的案件:

桶 1 = 多個待決 IA,只有一個相應的被拒絕 IA 確定

第 2 組 = 一項待決 IA 和一項已批准 IA(已超過 52 週或以上)

第 3 組 = 多個待決 IA,其中一個已批准 IA,且已過 26 週或以上

第 4 組 = 至少 52 週後,一項待決 IA 和一項被拒絕 IA

第 5 組 = 一項待決 IA,至少 52 週內沒有對 IA 請求採取其他行動

IRS 同意審查第 3 類案件。 TAS 認為這個數字應該更高,並且正在努力重新審視 IRS 的分析。對於83% 的納稅人來說,如果在CSED 到期後付款,並且法定退款時效期限(在IRS 中稱為“退款法規到期日”或RSED)仍然有效,則IRS 將首先將該付款抵銷至任何其他未清償的責任。如果沒有未清債務,它將退還給納稅人。美國國稅局將通知收到退款或抵消的納稅人。這是一個開始,但還不是一個完整的修復。

首先,美國國稅局必須審查所有五個類別的案件。其次,我已要求國稅局確認並聯繫 全部 受影響的納稅人,無論國稅局是否認為納稅人應獲得退款。這是因為納稅人可能已向 RSED 提出非正式索賠,或者他們可能想挑戰 IRS 的立場。這種方法可以保護 納稅人的知情權、繳納不超過正確金額的稅金、向國稅局提出質疑並發表意見的權利...

同時,我想將這個問題告知納稅人及其代表,以便他們知道要檢查 CSED 的年齡是否超過 10 年。此外,我想讓納稅人知道,如果他們受到此故障的影響,他們還有其他選擇。

根據 IRC § 6401(a),CSED 到期後收到的付款被視為超額付款。 IRM 5.1.19.4(2) 也指示 IRS 員工不得向 CSED 已過期的帳戶索取付款。如果對過期的 CSED 進行付款,國稅局員工必須通知納稅人並詢問他或她是否仍想繼續付款或退回付款。如果無法確定納稅人的意圖,僱員必須退還款項。

如果退款申請是在 IRC § 6511 規定的限額內提出的,則 IRS 有權對其他負債應用多付款項,但必須將任何餘額退還給納稅人。納稅人必須在提交報稅表之日起三年內或納稅之日起兩年內(以較晚者為準)提出多繳稅款退還申請。所確定類別中的一些納稅人可能仍在提出退稅申請的時間範圍內。

一些納稅人可能已根據 IRC § 6343(d) 要求退還徵稅所得。由於 CSED 到期後追收債務是違法的,根據財政部法規 § 301.6343-3(d),將這些收益退還給納稅人符合美國和納稅人的最大利益。在這些情況下,國稅局 必須的, 退還徵收所得。未經納稅人書面許可,這些收益不得記入納稅人的任何未繳稅款,包括國稅局徵稅的稅款。

作為審查的一部分,美國國稅局正在查看剩餘的文件,看看是否有任何獲得抵消的納稅人之前提出退款申請或要求返還徵稅收益。但是,這些文件中仍然可用的資訊可能有限。納稅人或 POA 可能在案件早些時候試圖解決 CSED 或收款行動,但 IRS 不再有相關記錄。如果是這樣,納稅人應提供證據證明他或她之前提出正式或非正式的請求。此外,納稅人可能仍在規定時間內要求退還其資金。

即使 RSED 對納稅人的案件已結案,或者納稅人之前未提出退款索賠或退還徵收所得的請求,他或她仍然可能有資格根據 IRC § 7433 獲得救濟。國稅局在收取稅款時疏忽行事時造成的損害。 TAS 無法提供法律建議,因此提供此資訊只是為了告知納稅人其權利。要獲得 IRC § 7433 規定的救濟資格,必須滿足多項要求:

  • 國稅局僱員必須魯莽或故意或因疏忽而違反《稅法》中的規定;
  • 國稅局僱員的行為必須與收款行動有關;
  • 納稅人必須已用盡所有行政補救措施來解決違規行為;
  • 納稅人必須遭受與過失行為直接相關的損失;和
  • 納稅人必須在「訴訟權產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

如果納稅人收到美國國稅局的一封信,承認其帳戶存在錯誤,則納稅人應確保考慮所有選擇。從業者可能需要檢查 CSED 中是否有屬於上述五個類別之一的納稅人。如果納稅人或 POA 對先前涉及 IAs 的 IRS 的 CSED 提出疑慮,並且對收到的答覆不滿意,他們可以 聯絡當地 TAS 辦公室。納稅人也可能有資格獲得以下服務: 低收入納稅人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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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落格中表達的觀點僅代表國家納稅人倡導者的觀點。國家納稅人倡議者提出了獨立納稅人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國稅局、財政部或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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