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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8 年 2024 月 XNUMX 日

許多納稅人可能無法收到他們應得的全額經濟影響付款,但國稅局有權糾正由此產生的不公正現象

 

NTA博客

自2020 年160 月以來,我們目睹了國稅局不懈努力,在2020 年向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了約147 億美元的經濟影響付款(EIP),並在2021 年413 月向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了約XNUMX 億美元,總計超過XNUMX 億美元的經濟救濟金。然而,數百萬符合資格的個人仍在等待收到部分或全部 EIP,並被告知他們必須申請 回收回扣積分 (RRC) 在即將到來的申報季期間公佈 2020 年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最近 財政部概況介紹 據估計,“多達 8 萬個家庭可能有資格獲得 1,200 月份簽署的冠狀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 (CARES) 法案的付款,但尚未收到付款。”更多的家庭收到了部分生態產業園,但沒有收到他們應得的全部金額。 RRC(稱為 EIP)的第一輪預付款金額為每位符合資格的成人最高 500 美元,每位符合資格的兒童最高 3,400 美元(因此,有兩個孩子的已婚夫婦可以獲得 600 美元)。除此之外,本月早些時候向許多(但不是全部)符合條件的個人支付了第二輪預付款,每個符合條件的成人和符合條件的兒童價值高達 XNUMX 美元。

改變經濟影響付款和恢復回扣信貸的待遇

《國內稅收法》(IRC) 第6402 條一般授權IRS 透過抵消來減少納稅人的退稅,以償還未繳的聯邦稅款,並要求IRS 進行抵消,以滿足逾期子女撫養費、未付學生貸款以及某些其他聯邦和州債務負債。 關懷法案 但 EIP 和 RRC 不能抵銷以償還未償債務,逾期子女扶養費除外。自 CARES 法案通過以來,美國國稅局 (IRS) 繼續告訴納稅人 由於缺乏資源,它無法更正或發放額外的 EIP 付款,並且未收到部分或全部 EIP 的個人在提交 2020 年納稅申報表時需要申請 RRC。

2021 年綜合撥款法 (CCA) 更進一步,保護第二輪付款免受所有抵消,包括逾期未付的子女撫養費。然而,它將該例外僅限於預付款,並追溯修訂了 CARES 法案第 2201(d) 條,使 RRC 遵守未付聯邦稅和某些其他債務的常規抵消規則。因此,RRC 的待遇與預付的 EIP 不同。

這意味著:如果您是符合資格的個人,但尚未收到全額 EIP,並且您有某些未償債務,則您的部分或全部未付刺激付款將被扣留,以抵消這些債務。

這種方法——迫使符合條件的個人放棄獲得如果及時支付則可免於抵消的生態投資產品——是法律和國稅局造成的一個問題。隨著 CCA 對法律的修改,對有未償債務的合格個人的保護正在被取消。入春以來, 美國國稅局放心 這些納稅人表示,如果他們在提交 2020 年報稅表時申請 RRC,他們將獲得有資格獲得的全額刺激資金並獲得全額賠償。現在,根據法律的變化,這種保證被證明是不準確的。

目前的情況對類似情況的納稅人區別對待:

  • 提前收到全額 EIP 的合格個人,儘管有一定的未償債務,但其付款不會被抵銷(逾期子女扶養費除外)。
  • 沒有提前收到全額 EIP 且有一定未償債務的符合資格的個人,在今年晚些時候在 2020 年納稅申報表上申報時,將獲得減少的 RRC 或根本沒有 RRC。

這種截然不同的結果削弱了公眾對稅收制度公平性的信心。經濟困難的納稅人去年有權獲得全額生態投資產品,但實際上並沒有受到一次傷害。透過扣押部分或全部刺激付款來再次傷害其中一些納稅人是不公平的。

此外,由於未繳納聯邦稅負而導致的多付部分的抵消可能不準確。截至25年2020月XNUMX日, 美國國稅局的估計 目前,仍有近2019萬份2019年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和數百萬封納稅人信函尚未全部處理完畢。其結果是,數百萬納稅人的納稅帳戶可能無法適當調整。他們可能會被欠退款或對納稅義務提出質疑。因此,國稅局最終可能會抵消退款,以償還不再存在的聯邦稅務債務。在美國國稅局完全處理 XNUMX 年報稅表和信件之前,不當抵消納稅人退款的風險比大多數年份要高得多。

抵消旁路退款程序

許多低收入納稅人依靠聯邦退稅來支付基本和必要的生活費用,或防止被驅逐、公用事業關閉或無法滿足基本需求等困難。儘管沒有被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廣泛使用,但抵消旁路退稅 (OBR) 流程允許遇到經濟困難的納稅人請求國稅局繞過其退稅的任何抵消以償還稅款。當納稅人欠聯邦稅款時,IRC 第 6402(a) 條允許 IRS 抵免或抵消未繳稅款的退款。但它也賦予國稅局「繞過」這一抵消並將部分或全部退款給納稅人的自由裁量權。

我們仍處於全球大流行之中,其經濟影響力不容小覷。根據 1967 年以來的記錄,初請失業金人數比以往任何一次經濟衰退時期都要高。 經濟政策研究所美國有 25.7 萬名工人仍處於正式失業狀態,或因疫情失業,或工作時間或薪資減少。

鑑於這場流行病以及數以百萬計的個人陷入財務問題,我認為國稅局應該利用其自由裁量權發行 RRC,而不抵消聯邦稅收債務。現實情況是,許多最有可能受到抵消的納稅人——因為他們無法支付賬單並有未償債務——是最需要減免的人。美國律師協會稅務部最近發布 正式評論 就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提出三項建議。一項建議是,對於收入低於聯邦貧窮線 250% 的個人,自動將 OBR 程序應用於任何未繳聯邦稅的抵扣。自動化方法將是一個雙贏的提議,減少納稅人聯繫 IRS 請求 OBR 的需要,並減輕 IRS(和 TAS)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大量 OBR 請求的負擔。

上週五,拜登總統發布了“關於與 COVID-19 大流行相關的經濟救濟的行政命令」。它要求所有行政機構“確定在現有權力範圍內可以採取的行動,以解決當前由大流行造成的經濟危機”,並在此過程中優先考慮為個人、家庭和小企業提供最大救濟的行動。財政部已發布 新聞稿 描述它將如何執行總統的行政命令,並表示它將努力「幫助那些沒有收到付款或無法獲得資金的家庭」。該建議符合政府希望實現的目標。

結論

用聯邦稅收債務抵消 RRC 與刺激付款的目標背道而馳——讓納稅人獲得資金來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獲取納稅人的 RRC 並將其用於償還稅款是懲罰性的,在這種情況下幾乎沒有經濟意義。利用國稅局的權力放棄基於 RRC 的退款抵消,將大大有助於滿足行政命令的指示,即國稅局「在現有權力範圍內採取行動,解決當前由疫情造成的經濟危機」。

我們建議了幾種替代方案(可能還有其他方案),包括創建自動化程序,以免除根據 RRC 退稅的納稅人超額繳納聯邦稅收債務的抵消額。或者,它可以創建自動化程序,繞過收入低於聯邦貧困線 250% 的納稅人的聯邦稅收債務抵消。這種 OBR 程序自動化方法將減輕納稅人和國稅局資源的負擔,並為該國最脆弱的個人和家庭提供所需的生命線。

在與國稅局討論後,我了解到其一直在調查這個問題,並正在探索如何行使其自由裁量權來幫助弱勢納稅人,同時考慮到其 IT 系統的局限性、資源問題以及即將到來的申報季節。雖然我意識到這些固有的挑戰,但我強烈鼓勵國稅局主動為受疫情影響的納稅人提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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