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天,國會似乎可能不會在 1 月 XNUMX 日星期日開始的財政年度開始之前批准為政府部分部門(包括國稅局)提供資金的撥款立法st。因此,今天是我可能關閉之前可以發布部落格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納稅人及其代表應該意識到,如果撥款中斷, 在政府重新開放之前,納稅人辯護服務處 (TAS) 將無權協助納稅人.
這意味著,如果國稅局已經發出通知,要求雇主扣押納稅人的薪水或要求銀行向納稅人的銀行帳戶徵稅,而這些收款行為給納稅人造成經濟困難,那麼納稅人將無法獲得稅收。 TAS 的幫助。
對於正經歷經濟困難且無法獲得TAS救濟的納稅人來說,這是一個可怕的結果。
以下是關於為什麼會這樣的快速入門: 憲法第一條規定:「非依法撥款,不得從國庫提取資金」。為了落實這項要求,國會通過了多項法規,其中最著名的是《反缺陷法案》(ADA)。 ADA 一般禁止美國政府制定或授權支出或義務,除非先前已透過撥款或其他融資機制提供資金。 ADA 包含一般禁止接受志願服務的規定(即 尚未支付或尚未承擔賠償義務的服務),但「涉及人類生命安全或國家安全的緊急情況」除外 財產保護。” (強調)。
昨天, 國稅局失效撥款應急計劃 (失效計劃)已發布。失效計畫長達 144 頁,詳細說明了國稅局在政府關門期間會做什麼和不會做什麼。雖然許多細節與先前的失效計劃一致,但結果同樣令人不安。失效計畫反映了「財產保護」例外僅涵蓋的觀點 政府 財產 – 不是美國公民和納稅人的財產。如果納稅人因 IRS 已針對納稅人的房屋或其他財產提交了聯邦稅收留置權通知而遇到困難,或者 IRS 正在扣押納稅人銀行帳戶的收益或從納稅人的工資中扣除一定比例。 。 。出色地 。 。 。這些都不是政府財產,所以納稅人運氣不好. 目前,美國國稅局徵收的稅款比平常少;由於大流行和相關問題,自動徵稅被暫停。但現場稅務官員繼續徵稅,據我們了解,一些連續徵稅仍然存在。
《國內稅收法》第 6343(a)(1)(D) 條要求,如果國稅局確定徵稅“由於納稅人的財務狀況而造成經濟困難”,則應免除徵稅。 TAS 的法定職能包括「協助納稅人解決國稅局的問題」。當納稅人因國稅局的不利行動而遭受或即將遭受重大困難時,或者當國稅局的行動可能對納稅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時,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者或其代表有權簽發納稅人援助令,該令除其他外,可能會要求國稅局「在規定的時間內…釋放納稅人被徵稅的財產」。
問題: 如果納稅人因國稅局徵稅而遇到經濟困難,並因不付租金而被驅逐怎麼辦?或者,如果國稅局採取徵收行動只是錯誤的?
回答:TAS 無法提供協助,因為納稅人的住所不是政府財產。
通常,TAS充當稅務管理的“911”;因此,納稅人請求 TAS 援助的表格甚至編號為「911」。但美國國稅局的「911 系統」在政府關門期間陷入癱瘓。
納稅人不僅會因關閉期間採取的徵收行動而受到傷害,而且還可能因關閉前幾週採取的徵收行動而受到傷害。例如,銀行通常有最多 21 天的時間將徵收的銀行收益匯給 IRS。因此,如果政府週日關閉,納稅人將繼續受到 11 月 XNUMX 日開始徵收的稅收的影響。如果納稅人面臨經濟困難,徵收稅款的稅務官員週一可能不會在辦公室協助納稅人,我的 TAS 案件倡導者也不會。
身為國家納稅人代言人,我對 TAS 無法幫助在政府關閉期間經歷經濟困難的納稅人感到非常沮喪。幫助弱勢納稅人是我們使命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理解阻止 TAS 協助非困難納稅人的法律依據,因為這些不是 ADA 規定的緊急情況。但允許國稅局向納稅人徵稅,同時又不允許TAS與國稅局合作停止或限制徵稅行動,這種不對稱的做法實際上可能讓納稅人陷入困境,這是不可接受的。它產生了“國稅局獲勝,納稅人失敗”的結果。
最近所有的失效計劃,包括在歐巴馬和川普政府期間發布的失效計劃,都反映了一種觀點,即ADA 中「財產保護」的例外僅適用於保護政府財產,而不適用於保護納稅人財產。我對這種解釋提出質疑,因為 ADA 的語言並不局限於「政府財產」。
我敦促美國國稅局、財政部以及管理和預算辦公室重新考慮失效計畫的這一部分,並授權 TAS 協助遇到經濟困難的納稅人,以保護納稅人的財產。
如果這不能以行政方式完成,我敦促國會通過立法,特別授權 TAS 在撥款失效期間協助納稅人,正如我所指出的那樣 之前推薦的 在國家納稅人倡導者的紫皮書中。
就在四年前,國會通過了《納稅人第一法案》。如果 TAS 無法幫助經歷經濟困難的納稅人,那麼是時候重新討論「納稅人至上」的實際含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