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打開新聞,聽到另一場影響數十萬人和企業的災難。這些災難可能會顛覆受影響個人生活的各個方面,包括家庭、企業和重要文件的損壞或破壞。為了協助納稅人,總統可以宣布這起事件 聯邦災難,這使得聯邦政府可以根據該法案幫助受影響的納稅人 羅伯特·T·斯塔福德救災和緊急援助法。一旦做出此聲明,國稅局通常會為這些納稅人提供一定的減免,最常見的是根據以下規定行使權力: IRC§7508A 延後某些報稅截止日期,包括申報和付款截止日期。
當納稅人在推遲的提交截止日期之後需要更多時間時,他們當然可以申請延期,但可能會驚訝地發現在某些情況下他們無法以電子方式申請延期。例如,納稅人只能在法定報稅日期或之前以電子方式提交延期申請,因為國稅局當前系統的限制不允許在法定提交截止日期之後以電子方式提交延期申請。換句話說,如果納稅人在延期期間提出延期申請,他們必須以紙本而非電子方式提出延期申請。
最近的三個例子: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國稅局推遲了部分地區受惡劣天氣影響的納稅人提交納稅申報表和納稅的最後期限 阿拉巴馬, 加利福尼亞州和 Georgia。 (這些受影響地區的延期從天氣事件當天開始,一直持續到15 年2023 月15 日。)但是,如果這些納稅人希望在原定截止日期(企業申報表為2023 年18 月2023 日,XNUMX 月XNUMX 日)之後提交申報延期, XNUMX 年個人申報表),他們必須提交一份文件 形式7004, 申請自動延長提交某些企業所得稅、資訊和其他申報表的時間, 或一張紙 形式4868, 申請自動延長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提交時間。過去三年告訴我們,無法以電子方式提交表格既給納稅人帶來不便,又給國稅局帶來負擔。
好消息: 美國國稅局發布 更新的災難聲明 對於阿拉巴馬州、加州和喬治亞州的部分地區,取消受影響納稅人提交延期請求的要求;從而讓納稅人在 16 年 2023 月 XNUMX 日之前提交報稅表並繳納預估稅款。這對納稅人有利,並且無需申請延期。
23 年 24 月 2023 日至 XNUMX 日,美國國稅局更新了三項先前的申報(AL-2023-01, CA-2023-02和 GA-2023-01)。更新後的申報表為受影響的納稅人提供了額外的時間來提交15年2023月18日和2023年16月2023日到期的納稅申報表,直至16年2023月XNUMX日,而無需申請延期,並避免需要書面申請延期。 IRS 也將這些受影響的納稅人繳納預估稅款的最後期限推遲至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隨著美國國稅局致力於現代化和更新其技術,我希望它能夠針對其係統限制制定永久性解決方案,或者考慮提供與未來申報季節災難的延長期限一致的推遲,從而改善納稅人的申報體驗並消除可預見的挑戰。
注意事項: 因為 16 年 2023 月 XNUMX 日是 延期 提交截止日期而不是 延期,這可能會導致納稅人三年後的信貸或退款申請被拒絕。我在 2023年全國納稅人倡議者紫皮書 我建議國會修改《國內稅收法》,讓稅收制度對納稅人來說更簡單、更公平。當納稅人利用這項延後期限時,三年回溯規則之間將會出現不符。 IRC § 6511(b)(2)(A) 以及付款日期(或視為付款日期),因為 16 年 2023 月 XNUMX 日不是日期 延期,而是一個 推遲。 因此,計算回溯期時將不考慮延後的時間段(18年16月2023日至2021月XNUMX日)。 (三年回溯期將可申請的信用或退款金額限制為提交索賠前三年內支付的金額,包括任何延期。)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我的 XNUMX 年博客, 退款申請:2019 和 2020 課稅年度陷阱,以及2023年紫皮書的立法建議, 修改“回溯期”,允許某些納稅人利用因 COVID-19 而推遲的申報截止日期進行退稅.
正如我在提到的那樣 昨天的博客, 我很高興國稅局解決了在國稅局批准的延期期間及時提交 2019 年或 2020 年納稅申報表的納稅人的信貸或退款申請不匹配問題。 看到 注意2023-21。然而,這項救濟僅適用於2019年和2020年申報截止日期的推遲,並沒有解決未來災害申報申報截止日期推遲的問題——這裡就是這種情況。考慮到IRS 根據IRC § 7508A 行使其權力推遲申報截止日期的頻率,至關重要的是,IRS 考慮在申報推遲的同時批准回溯規則的推遲,或發布指南以永久解決付款日期之間的這種不配對問題(或視為已完成)和三年回顧期。
當納稅人因聯邦宣布的災難而遭受財產損失時,可用的一種救濟是能夠在納稅申報表中扣除傷亡損失。例如,當個人的房屋在颶風或泥石流中受損時,就會發生傷亡損失,使他們可以申請傷亡損失扣除,以補償修理或更換其財產的費用。這可以為因災難而陷入財務困境的個人或企業提供急需的救濟,並可以幫助納稅人承擔必須修復或更換受損財產的財務負擔。這項扣除額對於未投保的人和那些保險不涵蓋持續財產損失的納稅人來說也是有利的。請注意有關傷亡損失扣除額的更多信息,請參閱出版物 4512-C,以及有關不同類型傷亡損失的資訊以及扣除每項損失的要求, 看到 國稅局 出版物547、傷亡、災難和竊盜。
如果納稅人在 2018 年至 2025 年期間因聯邦政府宣布的災難而遭受損失,他們可以在損失發生當年或上一年扣除損失。 (一般來說,非災害造成的傷亡損失只能在發生損失的納稅年度進行扣除。)這為納稅人提供了最終的靈活性,因為他們可能需要一些時間來評估損失並確定損失金額損失總額,但是 允許 一旦可以透過允許他們在災難前一年申請扣除來確定金額,他們就可以立即獲得稅收優惠。
當納稅人想要申報災難發生前一年的損失,但他們已經提交了納稅申報表時,他們將需要提交該年的修改後的納稅申報表(IRS 表格 1040-X, 修訂後的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索賠損失。這項選擇必須在聯邦宣布的災難發生當年的報稅表到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 (這不包括任何提交時間的延長。 看到 珍寶。註冊。 § 1.165-11T(g).) 要進行此選擇,他們必須填寫並附上 形式4684, 傷亡和竊盜,修改後的回報。如果納稅人後來想要撤銷該選擇以索賠災難當年的損失,則必須提交修訂後的納稅申報表以撤銷傷亡損失選擇,並重新計算因撤銷而產生的納稅義務。此外,修改後的申報表必須包含“撤銷聲明”,其中包括:
該撤銷必須在上一年傷亡損失選擇截止日期起 90 天內發出。 (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 牧師。 2016-53.) 您必須支付(或安排支付)因撤銷而到期的任何稅款和利息。
與非災害相關的傷亡損失的規則相比,聯邦宣布的災害造成的傷亡損失的索賠規則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然而,納稅人必須遵循一些關鍵行動和時間段,重要的是納稅人了解這些規則,以便他們可以考慮各種選擇並選擇最適合其情況的一種。
對個人、家庭和企業主來說,災難可能是一種困難和情緒化的經驗。透過了解國稅局災難申報的救濟方案,個人和企業主可以就其申報和付款義務、財務和納稅義務做出明智的決定。更新後的申報表使受影響地區的納稅人有更多時間履行納稅義務,而無需提交4868 表格或7004 表格,有更多時間進行預計納稅,同時也使國稅局無需使用其資源來處理紙質延期形式。此外,傷亡損失扣除額為納稅人提供了在對他們最有利時申請扣除額的靈活性。在困難時期為納稅人提供幫助是一種值得歡迎的解脫,但我擔心三年後,納稅人和從業人員會驚訝地發現,根據《國內稅收法》要求的回顧期,2026 年晚些時候提出的退稅申請可能會被拒絕。然而,這是國會可以解決的一個領域,以防止所有救災活動對潛在的數千萬納稅人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美國國稅局也應考慮頒布法規。否則,它將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解決回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