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8 年 2024 月 XNUMX 日
您是否提交了替代申報表?如果是這樣,請繼續閱讀
按時、正確地提交納稅申報表非常重要。一般來說,這會同時發生。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納稅人可能必須提交替代報稅表或修訂報稅表。納稅人需要了解每項申報表如何影響評估和退款申請日期。
IRS 必須在提交當年的報稅表後三年內評估稅款,除非因 IRC § 6501 中的例外情況之一而延期。 ,或自納稅之日起兩年,以較晚到期的期限為準(除非納稅人和國稅局同意延長該期限)。如果納稅人在提交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第二次報稅表,則第二次報稅表將被稱為 取代回報 (見 NTA 關於替代退貨的博客),無論第二次申報表是在原始截止日期之前還是在延長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都會使用該術語。提交第二次報稅表的納稅人 後 到期日(無論是原定的還是延長的)已提交 修改後的回報 (即 IRS 表格 1040-X,修訂後的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每年,大約有 20,000 份替代申報表在延長的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在這些情況下,評估和退款開始的日期是:第一個 (即., 原始)申報表,還是提交替代申報表的日期?如果納稅人隨後提交修改後的報稅表怎麼辦?
首先,讓我們處理修改後的回報。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因為提交修改後的申報表不會影響評估或退款法規。現在讓我們分析一下替代退貨可能如何影響提交退款索賠的時間。替代申報表會更正初始申報表,而這些更正實際上會納入原始申報表並被視為與原始申報表相關並對其進行修改。如果替代申報表是在原定到期日或之前提交的,則視為在規定的提交最後一天提交。 看到 IRC §§ 6501(b)(1) 和 6513(a)。因此,美國國稅局進行評估和納稅人申請退稅的期限將從原定到期日開始計算,即使該日恰逢週末或假日。一般來說,如果在延期期間提交申報表,則該申報表將被視為在收到申報表之日提交。因此,當納稅人申請延期、及時提交納稅申報表,然後在延長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一到兩份替代納稅申報表以更正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時,用於提交退款申請的納稅申報表控制的問題變得有點複雜。
擾流板警報: 美國國稅局的立場是 原始退貨,不是在延長期間內提交的替代申報表, 控制評估和提出退款索賠的法定期限.
直到去年夏天,當原始申報表或替代申報表都是在延長的到期日之前提交時,美國國稅局在是否將原始申報表或替代申報表視為法定評估和退款目的的控制申報表方面一直不一致。 2020 年 XNUMX 月,國稅局首席法律顧問發布 忠告 規定原申報表控制法定的評估和退款期限。 2020年XNUMX月, 國內稅收手冊 (IRM) 25.6.1.6.15,當文件被視為根據 IRC 提交時,已更新以反映 IRS 的立場變化,規定“ASED(到期日期評估法規)和 RSED(到期日期退款法規)均不應由 IRS 重置”在提交報稅表的延期期間提交替代報稅表。因此,儘管出於多種原因,替代申報表被視為“申報表”,但出於時效法規的目的,它仍然被視為對已提交申報表的補充。
讓我們考慮一個例子,納稅人收到了2018年報稅表延期至15年2019月20日的延期。及時提交了替代納稅申報表。無效的退貨——例如,缺少簽名的退貨——會 任何監管機構都不批准 開始法定期限。
注意:缺少以下四個要素之一的退貨將被視為無效:
此類申報表的有效性是根據事實和情況考慮的,並且可能對確定未來的法定期限至關重要。
一句警告。當納稅人依據 IRC § 6511(a) 規定的三年期限提出退款申請時,即使及時提交了退款申請,退款也會受到「回溯」規則的限製或禁止。回顧規則可能會令人困惑。如果納稅人依據 IRC § 6511(b)(2)(A) 規定的三年期限,則可退還給納稅人的金額僅限於提出索賠之前三年期間繳納的稅款,加上提交申報表的任何延長時間。如果納稅人依據 IRC § 6511(a) 規定的兩年期限(即納稅後兩年),則退稅僅限於提出索賠後兩年內繳納的稅款。當納稅人同意延長法規時,情況會變得更加複雜。即將發布的部落格將更深入地探討這個問題。
如果你仍然頭暈目眩,那是有充分理由的。美國國稅局評估納稅義務和納稅人要求退稅的法定期限是納稅人需要考慮的兩個最重要的時間段。一旦這些期限過去,在大多數情況下,國稅局和納稅人的納稅年度都將結束。因此,了解這些發生的控制日期至關重要。我敦促提交替代申報表的納稅人密切關注美國國稅局最近關於替代申報表的變化如何影響這些評估和提交退款申請的時間段,以及回顧規則可能如何影響您的特定情況。
考慮到這些時間段的複雜性,請務必諮詢稅務專業人士,以了解您需要何時報稅。一些納稅人可能有資格獲得 免費報稅 透過志願者所得稅援助計劃或透過免費法律代表 低收入納稅人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