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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最後更新時間:8 年 2024 月 XNUMX 日

錯誤地申請某些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可能會導致被禁止申請這些抵免

 

NTA博客

您是否知道國稅局有權禁止納稅人申請兩個人的勞動所得稅抵免 (EITC)、兒童稅收抵免 (CTC)、美國機會稅收抵免 (AOTC) 和其他受扶養人稅收抵免 (ODC)如果美國國稅局確定納稅人「由於魯莽或故意無視規則和法規」而不當申請稅收抵免?如果信用被欺詐性地索取,該禁令可能會持續十年。美國國稅局在納稅人報稅表審計過程中決定是否提出禁制令。 《國內稅收手冊》(IRM) 實施禁令的程序包括 IRM 4.19.14.7.1,(12 年 11 月 2019 日),2/10 年禁令 – 考試技術人員 (CET) 函授指南.

納稅人需要了解什麼來支持所申請的信貸

申請這些可退還抵免額的規則類似,但又不相同,而且規則的複雜性導致納稅人錯誤地申請抵免額。以下是一些規則:

  • 允許的 EITC 和 CTC 是納稅人的賺取收入或「修正調整後總收入」以及家庭中「合格兒童」數量的函數。
  • 「合格兒童」指符合年齡要求、與納稅人有特定關係、與納稅人擁有相同主要居所半年以上的人。
  • EITC 和 CTC 的年齡要求不同,殘疾家屬(無論年齡)可能符合 EITC 的合格兒童的定義,但不符合 CTC 的合格兒童的定義。
  • 允許的 AOTC 金額:
    • 是「修正調整總收入」的函數(如 CTC);和
    • 只能部分退還(與 CTC 類似,但與 EITC 不同)。
  • ODC 適用於某些沒有資格申請 CTC 的「家屬」。

知道了?美國國稅局有幾個  出版物, 網頁, 工具清單 幫助納稅人解決這個問題。我們確實知道,當納稅人錯誤地為不符合資格的孩子申請 EITC 時,最常見的錯誤是不符合居住要求。 (請參閱國家納稅人倡導者的討論 向國會提交的 2018 年度報告 了解更多詳情。 納稅人在接受審計後可以提交證明居住權的文件。 納稅人應熟悉居住所需的必要支持。

如果 IRS 審核納稅人 2020 年報稅表並宣布禁令,會發生什麼事?

如果納稅人在 2020 年報稅表上申請 EITC、CTC、AOTC 或 ODC,但審計中不允許其中一項或多項抵免,且 IRS 提出禁令,IRM 要求 IRS:

  • 解釋為什麼它主張禁止 886-A 表“項目說明”,該表是其向納稅人發送的審計報告的附表或附件;
  • 如果這是 IRS 第一次就不允許的信貸對納稅人進行審計,並且納稅人已對審計作出回應,則在實施禁令之前與納稅人交談;和
  • 函授考試自動化支援 (CEAS) 資料庫記錄了管理層對其禁令的批准。

納稅人有四種選擇:

  1. 同意: 納稅人可以同意擬議的額外評估和禁令。
  2. 不同意: 如果納稅人不同意且不尋求與國稅局獨立上訴辦公室舉行會議(或上訴會議未獲通過),國稅局將發出法定缺陷通知。
  3. 稅務法庭:收到法定缺陷通知後,納稅人可以尋求審查 IRS 徵收額外稅款的決定。 在美國稅務法庭。然而,尚不清楚稅務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來考慮是否 禁令 被適當地強加了。我建議國會澄清稅務法院對美國禁制令案件的管轄權 2020 2021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向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紫皮書。
  4. 審計複議: 禁令實施後,美國國稅局(IRS) 會發送通知CP 79A,我們拒絕了您在納稅申報表上索取的一項或多項抵免,並應用了兩年禁令,指出它拒絕了您在納稅申報表上索取的一項或多項抵免,並應用了一項為期兩年的禁令。然後,納稅人可以要求國稅局對審計結果進行審計重新考慮。 (看 IRM 4.13.3.17,審計復議 EITC 2/10 年禁令,適用於這些程序。審計複議是一個非正式的過程,對納稅人來說是一個非常有效的工具,應被視為解決問題的選項。請求審核複議沒有特定的時間限制,但請求退款有最後期限。

如果 IRS 審核了先前的申報表並實施了 2020 納稅年度仍然有效的禁令怎麼辦?

如果IRS 審查了納稅人在2020 年之前提交的納稅申報表並實施了禁令,並且納稅人在2020 年申報表上申請了被禁止的抵免,那麼IRS 將使用其數學錯誤權限來匯總評估額外稅款(其中包括減少因拒絕信用而產生的到期退款。如果納稅人在 60 天內對數學錯誤通知作出回應,要求減稅,國稅局將撤銷匯總調整併發出不足通知。此缺陷通知與國稅局在實施禁令時發出的缺陷通知一樣,也可能因「疏忽或無視規則或法規」而受到與準確性相關的處罰。然後,納稅人可以選擇向稅務法院請求重新確定當年的稅款,但稅務法院決定是否應實施禁制令的管轄權尚不清楚。如果納稅人要求對 2020 年評估進行審計重新考慮,國稅局將考慮 2019 年實施的禁令是否適當。

美國國稅局在實施禁令時是否總是遵循自己的程序?

2019 年國會研究報告,我們描述了由於對 2016 年納稅申報表進行審計而對納稅人實施的兩年 EITC 禁令的特徵(3,831 名納稅人受到這些禁令)。其中一項調查結果是,在 19% 的案例中,納稅人沒有參與審計,或發送給納稅人的郵件因無法投遞而被退回。由於實施禁令要求國稅局首先確定納稅人的心態,因此在沒有與納稅人聯繫的情況下,國稅局似乎不太可能準確確定錯誤索賠是由於「魯莽或故意忽視規則和法規」造成的。然後,我們考慮了 3,831 名納稅人的代表性樣本(這意味著我們的研究結果可以預測到總體),並發現:

  • 54% 的情況下,禁令缺乏必要的管理層批准;
  • 84% 的情況下,所附的 886-A 表格沒有解釋實施禁令的原因;和
  • 61% 的情況下,IRS 在按照 IRM 的要求實施禁令之前,並未與首次接受審計的樣本中的納稅人進行交談。

我們也發現納稅人很少尋求審計複議。然而,對於近三分之一確實尋求重新考慮的納稅人來說,他們的堅持導致全部或部分獲得了被禁止的抵免額。儘管如此,美國國稅局幾乎從未從納稅人帳戶上取消禁令,即使被禁止的信貸被完全允許。因此,即使納稅人可能透過這種途徑獲得救濟,他們也應該採取後續行動,以確保如果所申請的信貸獲得允許,則禁令將被取消。

建議

我敦促美國國稅局確保只有在滿足法定要求的情況下才實施兩年禁令, .,在確定納稅人因魯莽或故意無視規則和法規而申請抵免後。我還敦促國稅局確保按照 IRM 程序一致實施禁令,例如在實施禁令之前獲得管理層批准,並充分解釋實施禁令的原因。 IRM 程序應要求 IRS 在實施禁令之前在每種情況下與納稅人交談,並且 IRS 應確保遵守這一要求(與目前即使在首次審計中也不與納稅人交談的做法不同,儘管 IRM 要求它) 。此外,我建議國稅局繼續接觸可退還信用審核率較高的社區,以確保納稅人和稅務從業人員了解與這些信用相關的多種規則,這些規則聲稱納稅人有資格獲得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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