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覽
- 美國國稅局正在用自動豁免罰款計劃(AEP)取代首次減免計劃。
- 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將不再需要聯繫美國國稅局申請首次罰款減免。
- AEP 將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提高公平性,同時節省國稅局的資源。
- 這項變化對低收入納稅人和請不起律師的納稅人來說尤其重要。
- 美國國稅局應在此基礎上繼續努力,在事實和法律支持的情況下,保障納稅人獲得合理理由救濟的權利。
作為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者,我建議對美國國稅局進行改革,以改善稅務管理並更好地保護納稅人權益。 納稅人權利有些變革很複雜,有些變革技術性很強,有些變革需要多年的堅持不懈的倡導,納稅人才能看到好處。
今天,美國國稅局宣布了一項醞釀已久的變革,我對此尤為欣喜:它正在引入… Automatic 自動錶 罰款豁免(AEP)計劃這將自動為許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供罰款減免,而無需他們提出減免申請。
美國國稅局實施AEP計劃是一項重大的納稅人福利。它將幫助成千上萬的納稅人,減輕不必要的負擔,並節省國稅局的資源。
多年來,許多符合資格的納稅人錯失了首次罰款減免的機會,原因很簡單:他們不知道有這項優惠政策,不了解如何申請,聯繫不上美國國稅局,或者沒有稅務專業人士的指導。對於低收入納稅人和無力聘請律師的納稅人來說,這種情況尤其突出。對某些納稅人來說看似數額不大的罰款,對於那些難以支付房租、水電費、食品雜貨、交通費或醫療費用的納稅人來說,卻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AEP有助於解決這個問題。當納稅人符合相關條件時,美國國稅局(IRS)會自動減免某些罰款,而無需納稅人提出申請。減免不應取決於納稅人的收入、能否透過電話聯繫到國稅局,或是否能獲得專業代理服務。
這種符合常理的改善措施能夠提高稅務管理的效率、一致性和對納稅人的便利性。它還能促進納稅人的重要權利,包括: 優質服務的權利, 繳納的稅金不超過正確金額以及 公平公正的稅收制度.
罰款在我們的稅收體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它們鼓勵納稅人按時申報納稅、繳納稅款並按時繳納所需款項。但罰款的執行必須公平公正,納稅人應在事實和情況允許的情況下獲得減免。國會長期以來一直認可在某些情況下減免罰款是恰當的。例如,納稅人可能符合以下條件: 合理原因救濟 當他們盡到一般的注意和謹慎,但由於超出他們控制範圍的情況而無法遵守時。
美國國稅局也透過以下方式提供了行政救濟: 首次減免 (FTA) 對於其他方面都合規的納稅人,如果發生失誤,通常可以申請免除部分罰款。免除罰款通常適用於過去三年納稅記錄良好的納稅人,例如未申報、未繳稅和未存入稅款等。
問題不在於自由貿易協定的概念本身,而在於實施過程。
雖然可以獲得減免,但納稅人通常需要主動申請。這意味著減免往往取決於納稅人是否符合以下條件:
許多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可能繳納了原本可以避免的罰款。
多年來,納稅人權益倡導服務處 (TAS) 一直建議美國國稅局 (IRS) 自動實施這項減免措施。這樣做可以惠及更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減少不必要的電話和信函往來,並使國稅局員工能夠專注於需要人工判斷的問題。我很高興國稅局現在採取了這項重要措施。
根據「年度豁免計畫」(AEP),美國國稅局基本上保留了「聯邦稅法修正案」(FTA)的核心資格原則,但改變了減免措施的實施方式。國稅局不再等待納稅人申請減免,而是會自動識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並在他們滿足要求時免除某些罰款的徵收。
一般來說,納稅人如果按時提交了前三年所需的納稅申報表並繳納了所有應繳稅款,即可享受年度免稅期 (AEP)。對於按季度申報的納稅人,通常需要在過去連續 12 個季度保持良好的按時申報記錄。年度免稅期適用於原始申報表處理期間。
對於符合資格的個人納稅人,AEP 可避免因未申報和未繳稅而被處以罰款。對於符合資格的企業納稅人,AEP 可避免因未申報、未繳稅和未存入稅款而被處以罰款。
這對納稅人和美國國稅局來說都是一項意義重大的改進。
納稅人受益,因為他們無需經歷額外的行政程序即可獲得減免。美國國稅局受益,因為他們接到的電話、書面申請和人工減免罰款案件都會減少。
這種現代化措施既能改善納稅人服務,又能讓國稅局員工騰出手來幫助納稅人處理需要直接關注的問題。
AEP也應避免在同一納稅期間內與納稅人重複聯繫。根據FTA規定,納稅人可能獲得減免,之後又被追加稅款,然後需要聯絡國稅局。 再次 申請額外的罰款減免。根據年度豁免計劃 (AEP),一旦美國國稅局 (IRS) 批准了符合條件的納稅期的罰款減免,即使稅款未全額繳納或之後又被追加徵收稅款,IRS 也不應就同一納稅期再次徵收罰款。
影響應該相當顯著。在2025財年,近220,000萬納稅人透過人工流程獲得了聯邦稅減免。稅務局估計,如果自動減免程序在同一時期實施,將有超過1.5萬納稅人獲得罰款減免——大約是現在的七倍。這意味著將有更多納稅人獲得減免。 無 還得開口要。
這就是良好政府的運作方式。 它減輕了負擔,提高了一致性,並有助於確保情況類似的納稅人得到相同的對待,無論他們能否聯繫到美國國稅局,或者是否有代表他們打電話。
2026年7月8日,美國國稅局宣布 將開始分階段實施AEP,以抵扣2025課稅年度和2026季報稅表的相關罰款。預計2027年,AEP將更廣泛地適用於2026年的報稅表。對於符合資格的、截止日期在2027年1月1日或之後的原始報稅表,AEP將取代FTA。
當適用年度豁免期 (AEP) 時,美國國稅局 (IRS) 將向納稅人發送通知,解釋由於其良好的納稅申報記錄,因此未對其徵收罰款。收到 AEP 通知的納稅人無需聯繫 IRS 或回覆該通知。納稅人應了解,聯邦稅 (FTA) 仍適用於往年申報表以及在 AEP 實施前處理的特定申報表。對於這些申報表,如果納稅人收到罰款通知但未收到 AEP 適用通知,則可以聯繫 IRS 併申請罰款減免(如果他們認為自己符合資格)。
並非所有申報或罰款都符合AEP的條件。例如,僅針對特定交易或偶發事件提交的申報,如: 形式706美國遺產稅(及隔代轉移稅)申報表,以及 形式709通常情況下,美國贈與稅(及隔代轉移稅)申報表不符合資格。此外,AEP 也不會免除納稅人繳納不符合此項減免條件的稅款、利息或罰款的義務。
納稅人不應忽視美國國稅局 (IRS) 發出的關於未申報、未繳納或未存入稅款的罰款通知。如果您收到 2025 納稅年度的罰款通知,且未收到單獨的通知說明適用年度提前繳稅 (AEP),請仔細閱讀該通知。
如果您認為罰款有誤或符合減免條件,請撥打通知上列出的美國國稅局免費電話,申請減免罰款。根據具體情況,您可能符合免除聯邦稅 (FTA)、年度豁免 (AEP)、合理理由減免或其他形式的罰款減免條件。
在過渡到AEP期間,部分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如果其2025納稅年度或2026季度申報表是在AEP實施前處理的,則仍可能收到罰款通知。如果您認為自己有資格獲得罰款減免,請致電美國國稅局(IRS)諮詢AEP、FTA或合理理由是否適用。
打電話時,請準備好以下資訊:
如果國稅局無法透過電話解決您的請求,您可能需要提交書面請求。 形式843申請退稅和減免。如果美國國稅局拒絕了您的申請,請仔細閱讀拒絕信,因為其中可能解釋了您的上訴權利。
重點是:如果您收到罰款通知,並且認為罰款不正確或您符合減免條件,不要認為國稅局已經考慮了所有可行的方案。 聯絡美國國稅局詢問。
雖然AEP是一項重大改進,但仍有一個重要問題。
與 FTA 類似,AEP 可以在國稅局 (IRS) 考慮納稅人是否符合合理理由減免條件之前適用。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合理理由減免依據法律規定,且僅適用於納稅人的事實和情況足以證明其符合減免條件的情況。然而,AEP 與 FTA 一樣,屬於行政豁免。
當納稅人符合合理理由減免條件時,美國國稅局應適用合理理由減免,而非適用年度免稅額 (AEP)。否則,在未來納稅年度,如果納稅人不符合合理理由減免條件,則將失去年度免稅額的優惠。
例如:
年1: 納稅人X因符合合理理由豁免條件的情況而逾期申報。美國國稅局自動適用年度豁免期(AEP)並免除罰款。
年3: 納稅人X再次逾期申報。這次,納稅人不符合合理理由減免的條件,但如果第一年未使用年度免稅額度(AEP),則符合資格。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納稅人在第一年可能有資格獲得合理理由減免,但由於第一年使用了年度豁免計劃 (AEP),納稅人在第三年失去了獲得行政減免的權利。這種結果是不公平的,並且有損於這兩種減免方式的目的。
多年來,稅務援助協會 (TAS) 一直敦促美國國稅局 (IRS) 解決這個問題。國稅局不應允許行政豁免取代國會依法明確規定的救濟措施。符合合理理由救濟條件的納稅人應該能夠在不影響未來享受年度有效期 (AEP) 的前提下獲得救濟。
實施之前, 美國國稅局領導層已書面同意。 原本的方案旨在保留合理理由救濟措施,同時允許國稅局提供自動罰款減免。然而,國稅局改變了策略,採用了一種以行政救濟取代合理理由救濟的方案。
我理解美國國稅局擔心考慮合理理由可能需要額外資源。但行政效率不應凌駕於納稅人權利之上,尤其是那些依據《國內稅法》享有的權利和保護。這種不公平的做法損害了國稅局罰款減免計畫原本的顯著改進。
自動罰款減免政策(AEP)的實施是一項重大成就。美國國稅局採取這項措施值得稱讚,許多納稅人將從中受益。稅務諮詢服務處(TAS)多年來一直建議實施自動罰款減免,此次政策調整體現了透過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的建議流程取得的實質進展。
正如古語所說,我們不應讓完美成為優秀的敵人。 AEP是優秀的。
它會:
但美國國稅局不應止步於此;它應該履行其承諾。為了全面保障納稅人的權利,國稅局應在後續實施階段解決年度豁免計畫(AEP)與合理理由減免之間的相互作用問題。這樣做將使本已卓有成效的計劃更加完善,並確保納稅人根據自身情況獲得最合適的減免。
美國國稅局還應考慮將自動豁免計劃(AEP)追溯適用於在2026年AEP全面實施之前因未申報、未繳納或未存入稅款而收到罰款的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納稅人不應僅僅因為其納稅申報是在自動豁免計劃實施之前處理的而處於不利地位。
AEP是一項期待已久且令人欣喜的納稅人勝利。
透過自動向符合資格的納稅人提供罰款減免,美國國稅局將減輕納稅人的負擔,節約機構資源,並幫助確保那些有良好按時納稅記錄的納稅人不會受到處罰。
這項改革也將使稅收制度更加公平。它將幫助那些不知道有減免政策、無法負擔律師費用或無法透過電話聯繫國稅局的納稅人。納稅人不應僅僅因為不知道自己需要申請減免而失去減免機會。
同時,美國國稅局應繼續完善行政處罰豁免程序(AEP),以保護符合合理理由減免資格的納稅人。納稅人不應僅因為國稅局在符合合理理由減免條件的年份自動適用行政處罰豁免程序,就失去未來獲得行政處罰減免的機會。
總之,AEP對納稅人和稅務管理而言都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我讚賞美國國稅局採取這項重要舉措,並相信納稅人將從中受益匪淺。經過進一步完善,AEP可以成為美國國稅局如何提高效率、減輕負擔和保護納稅人利益的更有力例證。 享有公平公正的稅收制度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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