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並不是國稅局透明度關注的唯一領域。 IRS 必須主動發布清晰、及時的稅法指南,充分反映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同時完全遵守《行政程序法》的通知和評論要求。利害關係人提供有關其進展的有意義的更新,而不誇大成功或最小化挫折。這些更新必須包括績效指標和具體截止日期,以客觀地報告 SOP 中所有舉措的進展情況,而不僅僅是 IRS 目前優先考慮的現代化工作。
已提交
TBD
第一季度
已確定活動的季度更新
預計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