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1:倡導國稅局繼續激勵納稅人自願撤回不符合資格的未決 ERC 索賠;傳回錯誤的 ERC 索賠退款;對於收到 ERC 付款的納稅人,提交與 ERC 福利相關的所需修訂業務申報表,或透過所需修訂業務申報表上的福利來抵消 ERC 待決索賠。
活動2:建議 IRS 發布有關 ERC 索賠積壓數量和預計處理時間的一般更新。
活動3:當納稅人遇到重大困難並且有資格獲得 TAS 援助時,繼續將 ERC 案件提交 IRS 優先處理。
活動4:與IRS 合作,確保其在拒絕ERC 索賠時提供清晰的解釋和透明度,向納稅人提供符合納稅人知情權的書面解釋,並明確詳細說明拒絕的依據,以便納稅人可以適當考慮是否行使其權利。
活動更新:
活動 1:TAS 更新了 TAS 員工留任稅收抵免 (ERC) 稅務提示,提供了有關撤回計劃的最新信息,以鼓勵企業核實自己是否符合資格,如果確定自己不符合資格,則撤回申請。
活動2: 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者向國會提交了 6 月的報告,要求美國國稅局完成所有員工留任稅收抵免申請的處理,並確保納稅人的權利得到保護。
活動3: 目前分配至案件辯護部門。
活動4: 全國納稅人權益倡導者協會 (TAS) 發布了一篇部落格文章,呼籲美國國稅局 (IRS) 優先考慮問題解決、溝通和保護納稅人權益。 TAS 就 ERC 不予認可通知程序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多次討論並開展了多項工作,包括文件審查流程和申訴流程;其宗旨是減輕納稅人的負擔並保護納稅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