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1:建立一個由 TAS 和上訴機構 ADR 專案管理辦公室組成的跨職能團隊,制定改進和促進 ADR 專案的策略。
活動2: 參加跨職能團隊會議,以確保符合資格的納稅人了解 ADR 並有機會使用 ADR。
活動3:建議與上訴部門的 ADR 專案管理辦公室舉行協作會議,以開發和部署強大的 IRS 範圍內的資料收集和分析框架。該框架應包括納稅人對ADR 的請求、拒絕以及每個ADR 選項的結果(例如,快速通道解決、快速通道調解、上訴後調解),涵蓋行政爭議解決週期的所有階段,重點是提高透明度、識別趨勢、並解決計劃的不足。
活動4:倡導在 IRS 內創建和實施一個專門負責 ADR 的專門部門,並專門專注於在流程早期調解稅務糾紛,並參與協作 ADR 跨職能計劃會議。
活動5:建議與上訴機構的 ADR 專案管理辦公室舉行協作會議,以製定降低 ADR 參與障礙的指導。
活動6:提議召開協作會議,讓 TAS 參與為上訴技術員工創建 ADR 培訓。
活動更新:
活動1稅務援助服務處 (TAS) 與上訴部門的替代性爭議解決 (ADR) 辦公室建立了定期季度討論機制,旨在尋找推廣 ADR 項目、降低 ADR 參與門檻以及提高納稅人對 ADR 機會的認識的機會。為支持這些工作,系統倡導部門已起草一份「獲取幫助/TAS 路線圖」的補充文件,並提出了將相關措辭納入其中以協助案件倡導者的想法。 ADR 辦公室已同意開發新的調解員培訓課程。 TAS 系統倡導部門和 ADR 辦公室正在合作探索進行一項研究的可能性,旨在調查 ADR 計畫擴展的可能性。此項工作已完成,現予結案。
活動2: TAS系統性倡議和申訴ADR辦公室在第四季度召開了兩次會議,繼續探討TAS如何協助IRS擴展和追蹤ADR計畫的數據。多個董事會在第四季度最終確定了指導方針,解釋了ADR專案的追蹤方式。收集到的關於專案請求、使用情況和結果的數據將使IRS能夠確定ADR專案未來改進的潛在領域。此項工作已完成,並予以結案。
活動3:N / A
活動4:N / A
活動5: TAS系統性倡議和上訴ADR辦公室在第四季度舉行了兩次會議,繼續探討TAS如何協助國稅局降低ADR參與門檻,使更多納稅人能夠從中受益。鑑於2025財年第二季推出的LBI快速和解試點計畫取得成功,國稅局在第四季宣布啟動上訴後調解試點計畫。這些試點計畫旨在降低參與門檻,使更多納稅人能夠利用上訴ADR計畫。此項工作已完成,現已結束。
活動6: TAS系統性倡議和上訴ADR辦公室在第四季度召開了兩次會議,旨在協助制定ADR培訓內容。上訴ADR辦公室對先前的一些培訓進行了修訂,並更新了有關上訴後調解和調解員複習課程的內容。此項工作已完成,並予以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