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在過去的幾年裡,美國國稅局一直致力於確保我們的流程和程序準確反映所有檢查計劃何時需要監管批准。我們感謝國家納稅人倡導者 (NTA) 認可我們的努力,並在她的報告中指出,由於國稅局未能遵守監管批准要求,納稅人勝訴的法庭意見較去年大幅減少。
關於 IRS 發布監管指南以澄清第 6751(b) 條規定的監管批准必須在 IRS 首次向納稅人發送書面通知以提議罰款作為調整之前進行的建議,IRS 同意實施部分推薦。財政部於2020 年2021 月17 日發布的《2020-12 年優先指導計畫》將有關處罰提議的監管批准的擬議法規列為指導項目,這些項目將成為財政部、國稅局和稅務局的工作重點。將考慮許多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包括收到的有關任何擬議法規的公眾意見。
糾正措施: 財政部於2020 年2021 月17 日發布的《2020-12 年優先指導計畫》將有關處罰提議的監管批准的擬議法規列為指導項目,這些項目將成為財政部、國稅局和稅務局的工作重點。將考慮許多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包括收到的有關任何擬議法規的公眾意見。
更新:11 年 2023 月 XNUMX 日,美國國稅局/財政部發布了監管批准處罰的擬議法規。
TAS 回應: TAS 對 IRS 在本財年優先考慮監管審批要求的指導表示讚賞。如果本財年未發布擬議指南以徵求公眾意見,我們希望該指南將包含在下一財政年度的計劃中。
更新:該指南尚未發布。這是目前 2021-2022 年計畫的結轉項目。
更新:TAS 正在審查最近發布的法規。
更新:TAS 審查了法規。他們沒有說明 TAS 的要求。我們將關閉該建議,因為該建議未被採納。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