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I #1:催收正當程序 (CDP) 上訴
根據 IRC §§ 6320 和 6330 舉行的聽證會
根據 IRC §§ 6320 和 6330 舉行的聽證會
在發出徵稅意圖通知之前,使用與納稅人的收入和資產相關的內部數據與其可允許的生活費用進行比較,以確定納稅人是否處於經濟困難或有資格獲得替代徵收方案,例如妥協要約或NFTL 。 提前與納稅人合作可能會消除進一步徵收行動的需要。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根據《國內稅收法》第6320 和6330 條,國稅局在提交聯邦稅收留置權通知(NFTL) 後、在收到聯邦稅收留置權通知之前,向納稅人提供徵稅正當程序(CDP) 聽證會的通知和機會。信件 3172 是 CDP 的 NFTL 備案通知,信件 1058 或信件 LT11 是 CDP 的徵稅意圖通知。
CDP 通知不是自動通知,而是在我們郵寄了多個自動通知且帳戶仍未解決後發出的。然後,我們分析該案例(使用納稅人收入等數據)來決定它是否具有高優先級並應分配給收集功能。然後,指定的收款職能部門會嘗試聯繫納稅人,並確定發布 CDP 通知是適當的下一步行動,因為納稅人尚未回應,或者他們無法解決案件。因此,當我們發出徵稅意圖通知和您的聽證會權利或啟動 NFTL 備案時,我們已經為納稅人提供了與我們合作制定徵收替代方案的機會。因此,我們不同意實施 TAS 建議 MLI #1-1。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TAS 對確定 IRS 是否應發布徵稅意向通知或 NFTL 所做的工作表示讚賞。然而,目前的分析重點是是否應追究案件、納稅人是否已作出回應等。我們建議國稅局使用內部數據,不要對案件進行分類以收集潛在的收入,而是標記那些適合困難識別的案件或徵收替代方案,無論到目前為止與納稅人的關係如何。例如,標記為困難案件可以避免收到徵稅意圖通知或 NFTL。預先確定適當的收集替代方案將利用可能已經可用的數據,從而節省資源並確保獲得優質服務的權利。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修改 CDP 通知,使 CDP 聽證會成為獨立於通知收集部分的通知。讓納稅人了解什麼是 CDP 聽證會以及納稅人為何想要請求 CDP 聽證會。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關於 TAS 建議 MLI #1-2,CDP 通知在其 21 年的歷史中經過 TAS 的同意進行了多次修訂,以提高其清晰度並納入對法律的修改。
為了回應上一年 TAS 的建議,IRS 與 TAS 合作重新設計了一些收款通知,包括 Letters 1058 和 LT11。我們在 1058 號信函中創建了一個新標題來解釋 CDP 聽證會權利(「如何申請上訴聽證會」),並加粗了關鍵概念和提交這些請求的截止日期。重新設計的 LT11 類似地有一個單獨的部分,標題為“如何請求上訴聽證會”,並突出顯示了關鍵截止日期。我們測試了 LT11 的多個原型,並將於今年將修訂版本投入生產。這項通知重新設計舉措的目標之一是更好地使納稅人能夠對其選擇做出明智的選擇。我們對重新設計的 LT11 的測試表明,更多的納稅人支付了債務,並且要求舉行 CDP 聽證會的納稅人比例更高。我們目前的做法和通知的結構正在滿足知情選擇的目標。因此,我們拒絕進一步重新設計或重組我們的 CDP 通知。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TAS 非常重視與 IRS 合作修改 CDP 通知的機會。 IRS 已採納 TAS 的多項建議,這將有助於納稅人。然而,我們認為,將 CDP 權利與徵收通知相結合會使納稅人本已令人困惑的流程變得更加複雜,並且突出顯示新的副標題並不能解決這一問題。 TAS 承認這些修訂是對先前版本的改進,但仍在付款要求的範圍內,這似乎掩蓋了授予納稅人請求 CDP 上訴的一次性權利的通知的重要性。單獨的 CDP 通知應解釋什麼是 CDP 上訴以及納稅人為何想要提出上訴。我們同意 IRS 最近的變更將減輕納稅人的一些困惑,而不是單獨的 CDP 通知。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