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1:收到國家納稅人倡議者教育信函的納稅人的後續合規性研究
向 EITC 索賠人發送客製化的教育信件(類似於 TAS 信件),但 IRS 目前沒有審計計劃:
1. 如果申請人似乎不符合申請 EITC 的關係要求,因為這樣的信函似乎可以防止納稅人在至少三年內錯誤地申請 EITC,並且
2. 如果申請人似乎不符合申請 EITC 的居住要求,但只有信函中包含額外的幫助電話號碼,納稅人才能在確定 EITC 時尋求幫助,因為這樣的信函似乎可以防止納稅人錯誤地申請EITC 至少兩年。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沒有給出。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IRS 的敘述並未涉及 RS 1-1 中提出的建議。 在其他通知中,美國國稅局確定,經過驗證的行為要素,如簡化、突出和減少認知負荷,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混亂,並幫助納稅人了解他們可能採取的行動對納稅人來說是最有效和最不負擔的。我們建議 IRS 重新考慮使用與 EITC 軟信類似的方法。 TAS 研究表明,向納稅人發送包含該資訊的信件的成本,遠高於這些信件所避免的錯誤 EITC 索賠的數量。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