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I #3:IRC § 6662(b)(1) 和 (2) 規定的與準確性相關的處罰
發布法規澄清 IRC § 6751(b) 要求的書面監管批准必須在 IRS 首次以書面形式向納稅人正式傳達擬議處罰之前進行。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沒有給出。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法規將透過明確監管審批的時間來讓納稅人受益。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關閉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更新 IRM,要求書面監管批准不僅是“在發布法定缺陷通知 (SNOD) 之前”,而且是“在首次將處罰作為書面溝通的一部分正式傳達給納稅人之前,以建議納稅人將對納稅人提出處罰建議。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沒有給出。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消除 IRM 中的誤導性指導將阻止員工在為時已晚的情況下獲得監管部門批准處罰。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關閉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