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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P #19:私人債務催收

美國國稅局擴大的私人債務追收計劃繼續給納稅人帶來負擔,這些納稅人可能會在不活躍的 PCA 庫存積累的同時經歷經濟困難。

TAS 建議和 IRS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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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9-1

將收入等於或低於其允許生活費用的納稅人的債務排除在 PCA 的分配之外。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國會在《國內稅收法》第 6306(c) 條中定義了必須根據合格徵稅合約徵收的債務,以及在《法典》第 6306(d) 條中規定不得根據此類合約徵收的債務。該法律不排除收入等於或低於允許生活費用的納稅人。因此,IRS不會實施此排除。對於納稅人聲稱無法付款的帳戶,PCA 已製定了退還帳戶的程序。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認識到國稅局需要外包一些稅收債務的徵收。 《國內稅收法》(IRC) § 6306 規定了需要分配給私人催收機構的帳戶,並規定了一些例外情況。美國國稅局表示,它沒有法定權力將收入低於 ALE 的納稅人排除在該計劃之外,但它已經排除了帳戶處於當前不可收回 (CNC) 狀態的納稅人,並建議排除 SSDI 受益人,不屬於法定除外範圍的納稅人類別。因此,國稅局似乎可以將其他類別的納稅人排除在 PDC 計劃之外,但拒絕這樣做,儘管有數據顯示該計劃給可能陷入經濟困難的納稅人帶來了怎樣的負擔。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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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9-2

與社會安全管理局合作,確定社會安全殘障保險和補充保障收入的受益人,並將這些納稅人的債務排除在 PCA 的分配之外。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IRS 僅透過 1099-SSA 表格接收 SSDI 福利資訊。 2019 年 XNUMX 月,我們向 IT 部門提交了統一工作請求,以便我們能夠識別 SSDI 收件者並有系統地將其排除在 PCA 庫存之外。 SSI 不會向 IRS 報告,並且社會安全管理局 (SSA) 已表示他們無法提供此類資訊。 IRS 已向 PCA 提供了退回納稅人從 SSI 或 SSDI 付款中獲得收入的案件的指南。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讚揚 IRS 兌現了 2017 年將 SSDI 納稅人排除在 PDC 計劃之外的承諾。 SSA 能夠識別 SSI 接收者,而 TAS 願意協助 IRS 與 SSA 簽訂資料共享協議以獲取該資訊。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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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AS 建議#19-3

修改 PDC 程序,要求 IRS 對所有 PCA 案件進行審查,在這些案件中,納稅人支付了一筆以上未全額支付責任且未根據 IA 支付的款項,以確定 PCA 是否要求納稅人支付一筆以上付款可以付款,但無法在收款法規到期日(CSED) 內全額支付責任,如果是這樣:

A。召回常設仲裁法院的案件;
b.如果 PCA 請求不只一筆此類付款且未將案件退還給 IRS,則對 PCA 處以罰款;和
C。指派一名國稅局員工處理此案。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根據 TIGTA 對該計劃的審計結果,IRS 已同意修改其有關 PCA 帳戶保留的政策。新保單將包括 PCA 何時應退回案件的標準,以及納稅人未處於當前付款安排時的具體保留期限。此外,納稅人將被允許在保留期內在結構性付款安排之外進行付款,這將取代僅進行一次自願付款的政策。

更新:私人收債機構 (PCA) 政策和程序指南 (PPG) 中的程序已更新,允許納稅人有機會在正式付款安排之外進行付款,以減少其在等待期間最多一年的納稅義務以改善他/她的財務狀況。如果納稅人在與 PCA 初步討論後一年內無法達成正式付款安排,則該帳戶將退還給 IRS。此外,如果納稅人無法建立正式的付款安排,並且不相信他/她的財務狀況會在一年內改善,PCA 將討論替代收款解決方案,並酌情將帳戶退還給 IRS。修訂後的程序已包含在 30 年 2019 月 XNUMX 日的 PPG 修訂版中。

糾正措施: IRS 已同意修改其有關 PCA 帳戶保留的政策。新保單將包括 PCA 何時應退回案件的標準,以及納稅人未處於當前付款安排時的具體保留期限。此外,納稅人將被允許在保留期內在結構性付款安排之外進行付款,這將取代僅進行一次自願付款的政策。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歡迎國稅局對 PCA 帳戶保留政策進行修訂,具體取決於保留期長度等細節。然而,她仍然擔心允許 PCAs 索取付款卻無法解決責任。她也對國稅局目前不處理 PCA 退回的案件的做法感到擔憂。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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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9-4

修改 PDC 程序以:

A。要求 PCA 將納稅人簽訂分期付款協議但此後 120 天內未付款的案件退還給 IRS;和
b.指派一名國稅局員工處理此案。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與建議 #19-3 一樣,根據 TIGTA 對該計劃的審計結果,IRS 已同意修改其有關 PCA 帳戶保留的政策。新保單將包括 PCA 何時應退回案件的標準,以及納稅人未處於當前付款安排時的具體保留期限。此外,納稅人將被允許在保留期內在結構性付款安排之外進行付款,這將取代僅進行一次自願付款的政策。

更新:私人收債機構 (PCA) 政策和程序指南 (PPG) 中的程序已更新,包括當納稅人錯過連續三個月付款、無法建立新的付款安排時,PCA 將帳戶返還給 IRS 的程序,並且不相信他/她的財務狀況會在一年內改善。修訂後的程序已包含在 30 年 2019 月 XNUMX 日的 PPG 修訂版中。該帳戶的後續活動將根據 IRS 業務規則進行處理。

糾正措施: 根據 TIGTA 對該計劃的審計結果,IRS 已同意修改其有關 PCA 帳戶保留的政策。新保單將包括 PCA 何時應退回案件的標準,以及納稅人未處於當前付款安排時的具體保留期限。此外,納稅人將被允許在保留期內在結構性付款安排之外進行付款,這將取代僅進行一次自願付款的政策。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歡迎國稅局對 PCA 帳戶保留政策進行修訂,具體取決於保留期長度等細節。然而,她仍然擔心允許 PCAs 索取付款卻無法解決責任。她也對國稅局目前不處理 PCA 退回的案件的做法感到擔憂。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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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9-5

修改 PDC 程序,要求 PCA 將納稅人未簽署 IA 且在指派給 PCA 後六個月內未支付任何款項的情況返回 IRS。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如上所述,根據 TIGTA 對該計劃的審計結果,IRS 已同意修改其有關 PCA 帳戶保留的政策。新保單將包括 PCA 何時應退回案件的標準,以及納稅人未處於當前付款安排時的具體保留期限。此外,納稅人將被允許在保留期內在結構性付款安排之外進行付款,這將取代僅進行一次自願付款的政策。

更新:私人收債機構(PCA) 政策和程序指南(PPG) 中的程序已更新,要求當納稅人在初步討論後一年內無法達成正式付款安排時,私人收債機構(PCA) 將帳戶退還給IRS與PCA。修訂後的程序已包含在 30 年 2019 月 XNUMX 日的 PPG 修訂版中。

糾正措施: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歡迎國稅局對 PCA 帳戶保留政策進行修訂,具體取決於保留期長度等細節。然而,她仍然擔心允許 PCAs 索取付款卻無法解決責任。她也對國稅局目前不處理 PCA 退回的案件的做法感到擔憂。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