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P #18:妥協的提議
美國國稅局對妥協計劃中的要約做出的政策變更使納稅人更難提交可接受的要約。
美國國稅局對妥協計劃中的要約做出的政策變更使納稅人更難提交可接受的要約。
每個州至少有一名 OIC 專家,以確保 OIC 分析的地理分佈更加均勻。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在每個州安置一名報價專家不會增加價值。當確定獨特情況時,可以在線上完成研究。此外,《國內稅收手冊》(IRM) 規定,如果需要當地專業知識,可簽發 2209 表格(禮貌調查),請求其他領域的協助。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每個州都有一個隨時可用的專家,可以在需要時(而不僅僅是在員工認為需要時)根據 OIC 流程提供按需協助。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如果納稅人不符合其申報要求,則更改視為不可處理 OIC 的政策,並恢復保留 OIC 並聯繫納稅人以在指定時間內獲取缺失申報表的要求。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要求納稅人在提交OIC 之前提交所有拖欠納稅申報表的政策有助於防止無意義的要約申報,使納稅人在所需的要約調查中保持良好的信譽,並使我們能夠將資源集中在準備好處理的案件上工作。我們已在 656 表格、妥協要約、656 表格小冊子說明以及 IRS.gov 上的 OIC 主頁中明確傳達了這項政策。此外,656 表格要求納稅人證明他們已提交所有申報表或不需要提交。
與報告中的陳述相反,我們評估了重新提交工作與等待納稅人滿足其申報要求期間保持開放報價的相對成本。儘管一旦納稅人滿足其申報要求,重新提交退回的要約會產生相關費用,但立即退回要約的成本遠低於保持開放的成本。 2017 財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納稅人退回後重新提交的報價比例為 34%(947 份),BMF 納稅人為 47%(266 份)。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雖然美國國稅局向公眾傳達了這些變化值得稱讚,但這些變化的本質使納稅人更難提交成功的 OIC。美國國稅局也浪費了改善申報合規性的機會。一旦納稅人退出 OIC 計劃,他或她可能會認為重返該計劃會造成太大負擔,而國稅局本可以利用這種互動來讓納稅人履行申報義務。確實,在因未能提交所有申報表而退回 OIC 的企業主檔案 (BMF) 納稅人中,有 47% 重新提交了 OIC。然而,這意味著超過一半的人沒有重新加入伊斯蘭會議組織計畫。這個數字代表著許多失去了鼓勵成功的 OIC 和未來申報合規的機會。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重新考慮其關於錯誤退回或撤回的 OIC 不受 IRC § 24(f) 中 7122 個月視為接受期約束的決定。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如果 IRS 拒絕要約、IRS 將要約作為不可處理或不再可處理而退回要約,或者要約在 24 個月內被撤回,則視為接受規則不適用,即使後來確定最初的決定是錯誤的。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在 27 年 2018 月 24 日的一封電子郵件中,IRS 律師表示,錯誤退回的 OIC 不受《國內稅收法》(IRC) 第 7122(f) 條規定的 XNUMX 個月視為接受期的約束。誠然,律師所依賴的法律指導並沒有區分 OIC 是否被錯誤退回。但是,IRS 可能允許因 IRS 錯誤而退回的 OIC 例外。這樣的例外將進一步推動國會減輕伊斯蘭會議組織計劃對納稅人的負擔的意圖。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將 OIC 待處理期間可抵銷的退款數量限制為僅限一筆退款。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如果在 OIC 待決期間未能行使國稅局抵消退款的權利,這些納稅人將受到與其他未提交 OIC 的納稅人不同的對待。不同的待遇可能會鼓勵濫用該計劃。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正如 MSP 所示,OIC 計劃中的納稅人將有不同的經歷,具體取決於他們在日曆年中提交 OIC 的時間,特別是如果他們的 OIC 進行上訴。同意將退稅抵銷作為 OIC 計劃一部分的納稅人不應與未參加 OIC 計劃的納稅人進行比較。相反,OIC 計劃內的所有納稅人都應受到類似對待,無論何時收到 OIC。這個問題對依賴退稅的低收入納稅人影響尤其嚴重。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進行一項研究來分析 OIC 提供的金額和收取的金額,以了解國稅局為何拒絕提供金額大於收取的金額的 OIC。例如,國稅局應研究如何應用「允許生活費用」標準以及納稅人從何處獲得 OIC 的付款。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合理的收藏潛力是一個複雜而微妙的話題。當不可能全額徵收稅款且提供的金額合理地反映了徵收潛力時,服務機構的政策是接受 OIC。我們正在審查 OIC 被拒絕的情況下的未來收集結果,並將根據調查結果考慮對計劃進行更改。
更新:我們審查了 OIC 被拒絕的情況下的未來收集結果。 Specialty Collection Offer in Compromise 與 HQ Offer in Compromise Policy、RAAS(研究、應用分析和統計)和 SBSE Research 合作,對歷史資料進行彙編和分層。我們完成了對未接受妥協的報價的下游分析。我們附上了 RAAS 創建的相關 PowerPoint 演示文稿,經過編輯以提供與此特定興趣相關的頁面。
在審查了 OIC 被拒絕的情況下的未來收集結果後,我們確定不需要進行更改。調查結果表明,25% 至 26% 的個人和企業在 OIC 拒絕後要求納稅人全額支付責任。此外,從66 年71 月到2014 年2019 月,拒絕現金和延期付款要約的收入分別比要約金額高出694% 至822%。而從接受的要約中收取了XNUMX 億美元。
糾正措施: 合理的收藏潛力是一個複雜而微妙的話題。當不可能全額徵收稅款且提供的金額合理地反映了徵收潛力時,服務機構的政策是接受 OIC。我們正在審查 OIC 被拒絕的情況下的未來收集結果,並將根據調查結果考慮對計劃進行更改。
TAS 回應: TAS 很高興得知 IRS 正在審查未來 OIC 被拒絕的情況下的收款結果。然而,我們並不熟悉審查的參數或性質。我們期待美國國稅局分享其結果。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