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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P #16: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 (ITIN)

IRS 未能了解 ITIN 人群並與其進行有效溝通,造成不必要的負擔並阻礙合規性

TAS 建議和 IRS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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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6-1

與 TAS 合作,對 ITIN 納稅人進行全面研究,其中包括地理位置、距 CAA、TAC 或 VITA 站點的距離、原籍國、語言使用情況、付費編制者使用情況以及多年來的申報特徵等數據。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PATH 法案要求 IRS 完成 ITIN 研究,包括對特定組成部分的評估。作為本研究的一部分,我們評估了法律頒布前後 ITIN 報稅表的提交特徵,以確保 ITIN 使用者能夠存取可以為其申請和接收 ITIN 提供協助的實體。該研究包括有關 ITIN 納稅人位置的地理數據以及與提供 ITIN 服務的 CAA、TAC 或志願者所得稅援助 (VITA) 站點的距離的地理數據。我們將在最終報告發布後分享該報告。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儘管 TAS 尚未查看最終報告,但最嚴重的問題提出了一些數據點,TAS 認為 IRS 可能沒有在 ITIN 研究中充分探索這些數據點。例如,TAS 報告了有關一個縣中拉美裔個人比例、志願者所得稅援助網站以及由付費編制者準備的 ITIN 申報表的數據。此外,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建議IRS 將TAS 納入研究團隊的一部分,以便從TAS 的案例工作、系統性宣傳項目以及TAS 對低收入納稅人診所項目的管理中獲得有關ITIN 納稅人的見解,從而使其受益。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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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6-2

制定全面的外展計劃,其中包括分發給準備者的材料;當地社區組織;非營利組織;地方、州和聯邦政府機構,特別關注 ITIN 申報者高度集中的社區。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正如您在報告中所承認的,國稅局發起了公共宣傳活動,舉辦了大約 250 場宣傳活動。 IRS 繼續與各種合作夥伴和外展團體密切合作,分享有關 ITIN 流程變更的信息,並幫助提高對響應 PATH 法案的新準則的認識。我們制定了全面的溝通策略,包括努力吸引內部和外部利害關係人並尋求他們的支持,教育納稅人了解新立法的影響,並鼓勵從業者和社區實體成為 CAA。 2016 財年和 2017 財年期間,我們透過多個內部和外部 IRS 管道進行了大量外展活動,以接觸 ITIN 申報者,特別是那些 ITIN 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人。我們向 TAS 提供了我們在回應其 ITIN MSP 資訊請求(2017 年 2017 月)時開展的外展會議的詳細清單。 2017 年XNUMX 月至XNUMX 年XNUMX 月期間,我們也會見了主要利益相關者,例如國會西班牙裔核心小組、拉拉扎全國委員會(現為Unidos US)、志工回國準備合作夥伴、國務院和其他政府組織、國家英語和西班牙語媒體網點,以及該服務的外展職能,以向他們提供 ITIN 問題的教育。我們為每個小組提供了適當的背景資料,以及七種語言(英語、西班牙語、中文、海地克里奧爾語、俄語、韓語和越南語)的外展產品。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最嚴重的問題》詳細介紹了國稅局如何進行大量外展活動,但主要關注從業者,而忽略了社區組織和非營利利益相關者。在此期間,IRS 舉辦了 10 場活動,其中只有 250 場是針對以英語為第二語言的受眾。 TAS 確定了 ITIN 納稅人數量較多的社區,但其覆蓋範圍卻過低。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希望國稅局能夠考慮TAS 在最嚴重問題中的一些調查結果,以改進和調整其外展計劃,並針對不同群體(包括納稅人、報稅者、社區組織以及擁有許多ITIN 的社區中的其他利害關係人)制定方法。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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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6-3

使用有關 ITIN 納稅人地理位置的數據,創建需要更多 CAA、TAC 和 VITA 站點的服務不足社區列表,並應用資源在這些位置招募和添加更多 CAA、VITA 站點和認證 TAC。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美國國稅局目前利用與為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和服務不足的社區提供服務的合作夥伴的現有關係。其中許多合作夥伴都是社區組織,最熟悉居民的需求並參與 VITA 和驗收代理計劃。同樣,我們繼續評估提供 ITIN 服務的 TAC 數量的擴展,並在從業者外展活動和論壇上積極招募 CAA。 2017 年,我們將執行 ITIN 檔案驗證的 TAC 數量從 110 個增加到 310 個。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儘管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很高興國稅局增加了提供ITIN 服務的納稅人援助中心的數量,但國稅局應編制全面的數據,以便激勵其他ITIN 資源,例如志願者所得稅援助(VITA) 網站和認證受理仲( CAA)在這些地點。如果 IRS 已經使用這些數據來招募新的 VITA 站點和 CAA,則該建議應被定性為已採納。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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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6-4

使用有關透過付費報稅者錯誤申請可退還積分的 ITIN 納稅人的數據,向報稅者社區的各個部分提供有針對性的宣傳。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美國國稅局 (IRS) 編制兒童稅收抵免 (CTC) 和額外兒童稅收抵免 (ACTC) 的年度申報統計數據,其中包括 ITIN 組成部分以及編制者的詳細資料。我們使用這些數據來指導我們的外展和合規活動。其他外展活動包括全國稅務論壇研討會,國稅局在研討會上向報稅者群體提供技術資訊以及有關滿足 CTC 和 ACTC 盡職調查要求的資訊。此外,IRS 還透過IRS 網頁上的EITC 和其他信息,以英語和西班牙語為編制者和ITIN 持有者提供有關勞動所得稅抵免(EITC)、CTC、ACTC 和美國機會稅收抵免的一般外展和盡職調查資訊。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如果IRS 已經為ITIN 納稅人的付費準備者編制了可退還信貸索賠的年度統計數據,並使用這些數據來開展外展活動,則不清楚為什麼IRS 將此建議描述為未按書面形式採納。美國國稅局的回應似乎滿足了建議。然而,美國國稅局沒有提供證據證明,除了全年僅在全國五個地點舉辦的研討會之外,所獲得的數據還用於指導外展和合規活動。美國國稅局應考慮在受影響的社區進行互動外展活動,直接與準備組織合作並透過當地繼續教育活動。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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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6-5

更新其係統,規定當納稅人的帳戶上設置了有限的英語程度指標時,所有國稅局的通知都將在納稅人的帳戶上發出。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與其他 IRS 通知語言模式類似,ITIN 通知僅以英語和西班牙語發布。發布 CP-48 通知是為了告知納稅人需要更新 ITIN。發出通知的語言取決於納稅人提交的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1040 表格的類型。如果個人提交了 1040-PR 表格(波多黎各自營職業報稅表),則 ITIN 通知將產生為 CP-748(該通知的西班牙語版本)。納稅人提交 W-7 表(國稅局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申請)後,個人是否收到英語或西班牙語版本的通知將取決於提交的 W-7 表類型;如果申請人提交 W-7(SP) 表,ITIN 更新通知將產生西班牙文版本。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儘管 IRS 根據納稅人提交的 ITIN 申請的語言來確定 ITIN 申請信函,但納稅人目前收到西班牙語停用通知的唯一方法是,納稅人恰好居住在波多黎各,以便納稅人提交 1040-PR 表格。最嚴重的問題解釋說,美國國稅局有一個針對西班牙語偏好的帳戶指標,但它無法或選擇不使用它來導致以西班牙語發出信件。就像納稅人以西班牙語提交 W-7 表格會導致以西班牙語發出 ITIN 申請信函一樣,提交西班牙語 W-7 表格也應觸發重要法律信函的西班牙語版本,例如法定缺陷通知、收集正當程序聽證函和數學錯誤通知。 TAS 正在進行一個宣傳項目,以確定如何使用該指標,不僅適用於 ITIN 通知,還適用於 IRS 有西班牙語版本但未充分利用的其他通知。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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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TAS 建議#16-6

更新 W-7 表格說明和 CAA 外展資料,以強調通知 IRS 有關地址變更的重要性。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美國國稅局計劃實施書面建議。 IRS.gov 提供了納稅人通知我們地址變更的幾種方式的詳細資訊。此外,W-7 表格說明目前包括有關如何使用地址資訊以及何時適合提交 8822 表格(地址變更)的指南。然而,在 W-7 表格說明的下一次修訂中,我們將考慮進行額外的編輯,並納入 CAA 外展資料,以強調向 IRS 通知地址變更的重要性。

更新:目前修訂的 W-7 表第 2 行說明指示申請人輸入完整的郵寄地址。它還強調,這是國稅局用於返還原始文件並發送有關其 ITIN 申請狀態的書面通知的地址。它還建議 IRS 不會使用該地址來更新其記錄以用於其他目的,除非他們在 W-7 表格中包含美國聯邦納稅申報表。

如果他們未在 W-7 表格中附上美國聯邦納稅申報表,並且自上次提交美國聯邦納稅申報表後更改了家庭郵寄地址,建議他們向 IRS 提交 8822 表“地址變更”,網址為: 8822表格說明中所列的地址。 CAA 培訓涉及 W-7 表格和說明以及 1915 號出版物《了解您的 IRS ITIN》。

糾正措施: 在 W-7 表格說明的下一次修訂中,我們將考慮進行額外的編輯,並納入 CAA 外展資料,以強調向 IRS 通知地址變更的重要性。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很高興 IRS 計劃更新 W-7 表格說明以鼓勵納稅人更改地址。這項變更應該有利於納稅人和 IRS,減少未投遞郵件的數量,確保納稅人收到原始文件,並允許 IRS 更可靠地向 ITIN 持有者傳遞重要訊息。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採納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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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6-7

更新 W-7 表格說明,在第一頁解釋在報稅表到期日之前申請 ITIN 的要求,以便獲得某些可退還的抵免額。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W-7 表格說明中的「何時申請」標題下已適當解決了需要在報稅表到期日之前申請 ITIN 以獲得某些可退還信用的問題。此外,2017 年指南的第一頁提醒個人注意 ITIN 的到期和續訂,並建議讀者參閱「何時申請」部分以及 IRS.gov 以獲取更多資訊。 W-7 表格的目的是在納稅人有報稅表提交要求的情況下申請或更新 ITIN,而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則與報稅表本身相關。因此,美國國稅局在相關納稅申報表的說明以及多個其他專門的國稅局出版物中提供了有關稅收抵免資格的詳細資訊。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正如最嚴重的問題中所解釋的,要求在納稅申報表到期日之前簽發 ITIN 以獲得美國機會稅收抵免的立法變更意義重大,因為如果納稅人不滿足此要求,則不可能追溯滿足該要​​求並獲得被沒收的稅收優惠。因此,此資訊屬於 ITIN 申請說明中的前期資訊。儘管可退還的抵免與報稅表本身有關,但事實上,納稅人除非知道及時提交ITIN申請,否則無法在報稅表上申請可退還的抵免。因此,ITIN 申請是提醒納稅人此要求的適當場所。我們認為國稅局尚未解決報告中提出的擔憂。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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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TAS 建議#16-8

開發一個系統來追蹤遺失的文件請求以及國稅局為解決遺失的文件而採取的行動。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IRS 將身分證明文件退還至申請人的記錄地址,即申請人在 W-7 表 ITIN 申請中向 IRS 提供的郵寄地址。如果申請人在 W-7 申請中提供預付費地址信封,IRS 將使用預付費地址信封退回身分證明文件。

美國國稅局從整個機構的各個來源以及透過納稅人的直接信件收到了遺失文件的請求。作為回應,納稅人會收到缺失文件的處理通知,並在 ITIN 即時系統中的特定申請人記錄中添加相應的評論。我們使用鬆散文件資料庫追蹤美國郵政服務傳回給國稅局的包含身分證明文件的無法投遞郵件。該資料庫用於追蹤身分證明文件,在 2017 年 3.21.263.6.3.4.2.5 月實施的增強功能之前不支援資料檢索。 IRM 3.21.263.6.10.4「維護支援性身分證明文件」和 XNUMX「無法投遞的郵件」中概述了此流程的指南。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對美國國稅局最近對其資料庫的增強表示歡迎,該資料庫將使其能夠追蹤包含身份證明文件的無法投遞的郵件。這將使美國國稅局能夠更好地衡量問題的嚴重程度,並主動找出緩解問題的方法。儘管如此,國稅局還應追蹤納稅人丟失文件的請求,以便在國稅局本身丟失文件或文件丟失但未因無法送達而退回國稅局時獲取資料。因此,美國國稅局已部分解決了該建議。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