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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P #11:VITA/TCE 計劃

美國國稅局對志願者所得稅援助 (VITA) 和老年人納稅人諮詢 (TCE) 計劃的限制增加了納稅人負擔,並對低收入、殘疾人、農村和老年納稅人獲得免費報稅服務產生不利影響

TAS 建議和 IRS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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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1-1

允許 VITA 和 TCE 合作夥伴自行決定準備包含當前超出範圍的問題的申報表,包括: 家庭辦公室扣除(例如日托服務提供者);標準里程與實際成本(例如 Uber/Lyft 司機);傷亡損失(例如救災);因破產或資不抵債而取消債務;和農業收入。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VITA 和 TCE 計劃專注於為納稅人服務。 IRS 已經制定了流程,供合作夥伴透過表格 14793、VITA/TCE 計劃範圍變更請求範圍變更。制定這些程序是為了確保我們所有站點流程的連續性。我們建立的流程是必要的,並且已被證明可以提高 VITA/TCE 站點準備的退貨的準確性。我們評估變更請求以確定實施的可行性。允許志工準備包含更複雜稅法主題的報稅表可能會對志工準備的報稅表的準確性產生負面影響。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同意,更複雜的稅法主題通常更適合專業稅務準備人員處理。 然而,如果志工獲得適當級別的認證,利害關係人夥伴關係、教育和溝通 (SPEC) 應允許志工提供其他協助。 例如,許多目前被定義為超出範圍的附表 C 申報表的定義是不合理的。 2011 年初,SPEC 啟動了 Schedule C 試點計劃,以確定允許與小型企業主相關的稅法問題或主題納入 VITA/TCE 計劃的有效性。 SPEC 最終確定,儘管試點地點準備的 Schedule C 回報的準確度約為 99%,但並未準備很多具有擴展參數的回報,因此 Schedule C 試點已停止。 這個試點計畫並未停止,因為這些主題對志工來說過於複雜;相反,它被停產是因為美國國稅局認為它的需求不高。 也就是說,SPEC 同意允許業務費用高達 25,000 美元的申報表準備,但令人費解的是,現在 VITA 準備的 Schedule C 申報表的標準比 Schedule C 試點中的標準更嚴格。 由於 VITA 準備的附表 C 申報表具有任意收入限制,VITA 和 TCE 志工無法幫助大多數有資格享受家庭辦公室扣除額的企業家,包括日托服務提供者等。 該人群可以從 VITA 服務中受益匪淺。 此外,正如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在向國會提交的 2017 年年度報告中指出的那樣,經歷過災難的納稅人通常具有符合 VITA 援助資格的特徵。 然而,索賠任何傷亡損失不屬於 VITA 的範圍。 美國國稅局在幫助災區納稅人方面所做的努力值得讚揚;然而,災民仍無法在 VITA 和 TCE 地點尋求報稅協助。 此外,例如,儘管目前約有2.06 萬個農場在運營,但國稅局通過任意限制低收入農民參加VITA 和TCE 計劃,進一步加重了弱勢納稅人的負擔,而這些納稅人本應獲得免費的報稅機會。 那些債務被取消或免除的納稅人是另一組弱勢納稅人,他們可能有資格獲得志願者所得稅援助,但最無力支付專業代表費用。 如果這個主題被認為在範圍內,至少 VITA 志工可以存取 IRS 出版物中的工作表來準確地完成報稅表。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並未提議允許志願者臨時準備任何複雜的納稅申報表。 相反,她建議允許 VITA 和 TCE 合作夥伴自行決定是否針對目前超出範圍的特定問題準備申報表。 此外,正如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在她的報告中建議的那樣,為了支持那些更高更複雜的問題,國稅局可以開發額外的認證級別,例如家庭辦公室模組、災難損失模組或附表C 或F模組。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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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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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1-2

實施 VITA/TCE 計劃的財務準則,該準則考慮了家庭規模和收入,類似於 LITC 計劃所使用的財務準則。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IRS VITA/TCE 計畫指南由稅法的複雜性決定。由於額外的篩選時間,實施財務準則將導致整體服務的納稅人減少,並且還可能排除一些有資格根據當前準則獲得服務的納稅人。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完全承認範圍內的定義是指納稅申報表中允許的稅法主題,而不是指收入水平。然而,這些計劃是基於所得稅資格等級的。 EITC 是《國內稅收法》中最複雜的條款之一,VITA 計劃準備了包括 EITC 在內的許多申報表。因此,複雜性並不是設定收入水準的首要因素。

此外,目前的收入限制將許多低收入納稅人診所 (LITC) 準則下的低收入納稅人排除在外,但也被排除在 VITA 收入準則之外。要獲得 LITC 援助的資格,一般來說,納稅人的收入必須低於當年聯邦貧困線的 250%,具體取決於家庭規模以及夏威夷和阿拉斯加的收入調整。 VITA 收入指南使用 EITC 門檻作為收入下限,可以包括針對情有可原的情況的一些靈活性。如下圖所示,收入準則的擴大不會排除有資格根據當前準則獲得服務的納稅人,但事實恰恰相反。

例如,根據 250% 的標準,一個五口之家年收入達到近 72,000 美元就有資格獲得 VITA 服務。根據現行標準,一個五口之家年收入不超過 54,000 美元就有資格獲得 VITA 服務。對於一個沒有孩子的人來說,聯邦貧窮線 250% 下的收入是 EITC 線下收入的兩倍。對於共同提交已婚申請的兩人來說,收入比 EITC 水平高出 20,171 美元。

我們不同意美國國稅局的猜測,即額外的篩檢時間會導致服務的納稅人減少。 VITA 計劃已經要求志工篩選納稅人。篩選納稅人的志工可以輕鬆參考顯眼位置公佈的收入符合聯邦貧窮線 250% 的數字。 LITC 一直都這樣做。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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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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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1-3

為志工及其認證建立一個追蹤系統,以便納稅人可以參考處理特定稅法問題的特定 VITA 或 TCE 網站。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美國國稅局目前透過 Link and Learn Taxes 建立了一個針對志工及其認證等級的追蹤系統。此電子學習應用程式確定了志願者已完成的具體認證。在網站層級對這些資訊進行分類和追蹤將佔用大量資源,因為無法保證在任何特定日期都可以找到接受過更複雜稅務問題培訓的志工。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我們知道連結和學習稅收功能可以追蹤志工認證等級。但是,該應用程式不會追蹤特定志工在哪裡工作。從國稅局的回應來看,電子學習應用程式完全有能力追蹤這些資訊。國家納稅人倡議者擔心美國國稅局拒絕這項建議,而沒有量化實現這項能力所需的資源量。此外,受過更複雜稅務問題培訓的志工是否可以在任何特定日期出現並不重要,因為任何日程安排問題都可以在轉介後在納稅人和志工之間解決。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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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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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1-4

確保每年有更多志工報稅地點開放至 15 月 XNUMX 日。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雖然國稅局鼓勵合作夥伴全年開放,但大多數志工網站從一月到四月開放。合作夥伴根據服務需求和資源可用性來確定站點運營,這些需求在全國範圍內和合作夥伴之間可能有所不同。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美國國稅局可以輕鬆地鼓勵其合作夥伴在報稅表提交日期之後提供服務。正如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在報告中指出的那樣,在2016納稅年度,超過36,000名低收入納稅人在正常申報截止日期後提交了延期納稅申報表。重要的是,申請延期申報的能力表明納稅人至少在 15 月 15 日之前應該可以獲得援助以滿足其法定要求。儘管合作夥伴可能選擇不保持其 VITA 網站開放,但國稅局本身可以採取更多措施來鼓勵在申報季節之外為這些納稅人提供服務。例如,如報告中所提到的,VITA熱線僅在每年一月中旬至四月中旬期間有工作人員值班。此外,納稅人無法在一個網頁上方便地獲取全年開放的所有 VITA 網站的資訊。要取得此類網站的列表,納稅人必須訪問 irs.gov 上的 VITA 定位器,然後輸入郵遞區號和願意旅行的里程數,或致電 IRS。另一個可能合法需要延期的弱勢納稅群體包括那些受總統宣布的災難影響的納稅人,他們可能需要幫助來提交 15 月 XNUMX 日之後的傷亡損失修正申報表。美國國稅局可以而且應該鼓勵合作夥伴至少在延長的到期日之前提供服務,並且應該全年繼續為開放站點提供支持和幫助。至少,IRS 可以要求接受補助資金的 VITA 和 TCE 計畫在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開放,因為資金由 IRS 控制。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關閉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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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11-5

允許撥款資金用於品質審查和 QTE、CAA 以及選定地點的全年服務。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VITA/TCE 資助計劃補充了現場已經完成的工作。贈款資金可用於支援全年開放的網站。根據《聯邦法規》第200 節中概述的指導,用於支持此類網站的資金應該是必要的、合理的和允許的。者或認證者接受代理所提供的服務。然而,VITA 和 TCE 資助計劃確實允許使用資助資金來報銷志工的自付費用,例如交通、餐飲或志工準備報稅表中產生的其他費用。然而,僅與擔任 CAA 相關的費用不包括在內。 VITA/TCE 贈款計劃不允許贈款資金償還這些費用,因此 VITA/TCE 贈款計劃可以利用有限的贈款資金來服務最多的人。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聯邦法規》(CFR) 第 200 節允許資金用於支付合理、必要、可分配和其他允許的費用,且不受任何其他條款禁止。具體而言,第 200.404 節定義了合理成本。該法規明確授權診所管理日常活動,正如他們已經在做的那樣。此外,該法規並沒有明確禁止為專家品質評審付費。我們理解IRS 對1997 年《志願者保護法》規定的志願者責任的可能性的擔憂。者,因為我們相信這一點審查類型對於 VITA 計劃的成功至關重要。無論哪種方式,品質審核員都不必更改實際回報;相反,品質審核員可以輕鬆地註意到錯誤,並且志願者可以更改它。透過設計允許這樣做的定義和規則,美國國稅局將解決如何向品質審查員支付費用以幫助 VITA 志工。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關閉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