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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P #5:豁免組織

採用 1023-EZ 表格來減少 1023 表格處理時間,越來越多地為不合格的組織帶來免稅地位,同時 1023 表格處理時間增加

TAS 建議和 IRS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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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5-1

要求 1023-EZ 表格申請人(位於免費線上公開公司章程的州的公司除外)提交其組織文件。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IRS 不會要求 1023-EZ 表格申請人提交組織文件。服務和執法副專員先前廢除了 2016 年納稅人倡導指令中命令國稅局要求提交組織文件的部分,並指出此類要求並不反映組織將如何運作,而組織的運作方式是有關組織的決定性因素。免稅地位。 1023-EZ 表格將繼續要求申請人證明有關其運營和組織的信息,否則將受到處罰或作偽證。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美國國稅局聲稱組織文件並不能反映組織的運作方式,這一說法經不起哪怕是最起碼的審查。正如 TAS 在三項研究中所證明的那樣,IRC § 501(c)(3) 地位在某些情況下是不合適的,因為申請人的組織文件準確地反映了組織的運作方式。例如,今年報告中描述的一個組織的公司章程中闡明的目的是建立和經營農貿市場,這很可能準確反映了該組織的運作方式。根據 IRS 自己的指導2,該目的使得該組織沒有資格獲得 501(c)(3) 身份;然而,透過 1023-EZ 流程,IRS 向該組織提供了一份確定函,表明其是 IRC § 501(c)(3) 規定的豁免組織。 IRS 應在批准其 1023-EZ 表格申請之前收集有關該申請人的更多資訊。

此外,至少,要求整理文件將使國稅局能夠識別像今年報告中所述的申請人,這些申請人在申請時和被授予豁免地位時已被公司所在州非自願解散。

無論如何,除了滿足操作測試之外,組織還必須滿足組織測試,並且國稅局無法在不檢查組織文件的情況下履行其確定是否滿足組織測試的監督責任。正如 TAS 研究反覆一致地表明的那樣,申請人關於已通過組織測試的證明經常(至少 42% 的情況)是不可靠的。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同意“組織的運作方式是免稅地位的決定性因素”,但這只是一個決定性因素。未能滿足組織測試是門檻因素,即使滿足了操作測試,也可能產生實際後果。例如,在 2015 年 TAS 研究中,代表性樣本中 23% 的組織沒有足夠的解散條款。正如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在16 年2018 月3 日的部落格中解釋的那樣,15,000 根據IRS 的Select Check 資料庫,在1023 年批准2014-EZ 表格申請的XNUMX 個組織中,約有三分之一的組織的豁免地位因未能連續三年提交所需的申報表或通知。自動撤銷豁免地位可能會促使組織解散,組織在其持有豁免地位期間累積的資產可能不承擔任何責任。

美國國稅局持續拒絕解決這些問題無異於放棄其監督責任。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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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5-2

要求 1023-EZ 表格申請人提交財務資訊摘要,例如過去和預計的收入和支出。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IRS 不會要求 1023-EZ 表格申請人提交摘要財務信息,例如過去和預計的收入和支出。服務和執法副專員先前廢除了 2016 年納稅人倡導指令中命令國稅局要求提交財務資訊摘要的部分,並指出此類要求並不反映組織將如何運作,而組織的運作方式是一個決定性因素關於免稅地位。 1023-EZ 表格將繼續要求申請人證明有關其運營和組織的信息,否則將受到偽證處罰。此外,只有當組織過去三年的年度總收入和未來三年的預計總收入不超過 1023 美元且其總資產的公平市場價值低於50,000萬美元。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至少,要求申請人提供摘要財務信息,例如過去和預計的收入和支出,將使 IRS 能夠識別那些明確不打算根據 IRC § 501(c)(3) 進行豁免的企業。它還將迫使申請人更仔細地考慮他們的活動將涉及什麼,以及 IRC § 501(c)(3) 下的豁免地位是否需要或適當。其結果可能是為申請人(尤其是有資格使用 1023-EZ 表格的小型組織)帶來教育體驗,並減少 IRC § 501(c)(3) 豁免身分的請求。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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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AS 建議#5-3

修改 1023-EZ 表格,加入有關組織是否有利益衝突政策的問題。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IRS 不會修改 1023-EZ 表格以納入符合該表格資格標準的小型組織是否採用了利益衝突政策的問題。採用(或不採用)利益衝突政策並不決定組織如何運作或是否有資格獲得免稅地位。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全國納稅人權益倡導者對 IRS 不願意將這個問題納入 1023-EZ 表格感到困惑,該問題已經是 1023 表格申請的一部分。國家納稅人倡導者承認,作為 IRC § 501(c)(3) 組織的資格並不需要利益衝突政策。然而,詢問申請人是否有利益衝突政策可能會促使他們更仔細地考慮他們是否有組織並專門為豁免目的而運作。提出這個問題也可能會起到鼓勵組織採取利益衝突政策的作用,並可能提醒他們注意潛在的保險和私人利益問題,這些問題是免稅地位的決定因素。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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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5-4

以電子方式接受 1023-EZ 表格支援文件,例如公司章程。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IRS 不會要求 1023-EZ 表格申請人提交組織文件。服務和執法副專員先前廢除了 2016 年納稅人倡導指令中命令國稅局要求提交組織文件的部分。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納稅人享有公平公正的稅收制度的權利包括期望稅收制度考慮可能影響其基本負債的事實和情況的權利,隱私權包括期望國稅局的行為不會超過必要的侵入性。 1023-EZ 表格骨架未提供足夠的信息,無法讓 IRS 足夠準確地確定某個組織是否有資格獲得 IRC § 501(c)(3) 資格,因此其收入可以免稅。美國國稅局過度依賴證明,只有在隨後的侵入性審計中才可能證明其不準確,這是稅務管理不力的表現,並損害了納稅人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從一開始就根據支持文件實際確定其免稅資格。這不僅是申請豁免地位的組織所關心的問題;相反,國稅局向不符合資格的組織授予豁免地位會損害捐助者和廣大納稅人的利益,並削弱公共財政。不幸的是,正如國稅局自始至終的回應所表明的那樣,除非被迫,否則它不會採取措施保護公眾。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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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5-5

僅在審查 501-EZ 表格申請人對實際或計劃活動的敘述性陳述、組織文件和任何其他支持文件後,才能確定是否具有 IRC § 3(c)(1023) 組織的資格。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在實施 1023-EZ 表格上對實際或計劃活動進行敘述性描述的要求之前,IRS 對其 1023-EZ 表格稅務審查員進行了免稅組織稅法方面的培訓。隨著 2018-EZ 表格修訂版於 1023 年 501 月實施,IRS 僅在審查實際或計劃活動的敘述性陳述後才確定 IRC 第 3(c)(5) 條組織的資格。 IRS 不打算要求組織文件或摘要財務信息,如我們對建議 #1-5 和 #2-1023 的答覆中所述。要求提交和審查此類資訊將增加申請豁免認可的小型組織的負擔,並增加 IRS 的處理時間,因此與現有 XNUMX-EZ 表格流程的風險緩解目標和好處不一致。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很高興看到1023-EZ 表格經過修訂,納入了實際或計劃活動的敘述性陳述,這是她在向國會提交的2015 年年度報告中首次推薦的內容,後來又在26 年2016 月501 日的納稅人倡導者指令中提出了要求。的負擔。審查此類附加資訊可能會增加國稅局的處理時間,但國稅局沒有提供任何數據或估計這些增加的時間,也沒有製定管理處理時間增加的策略。另一方面,審查這些資料可能會降低 IRS 錯誤授予 IRC § 3(c)(501) 身分的比率。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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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5-6

與 MITRE 簽訂合約的主要目的是研究如何在授予 IRC § 501(c)(3) 地位之前改進審查每份 IRC § XNUMX(c)(XNUMX) 地位申請的程序。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IRS 與 MITRE Corporation 簽訂合同,對其 1023-EZ 表格裁定前和裁定後合規調查結果的有效性進行獨立評估。與MITRE 簽訂的為TE/GE 提供策略、分析、專案管理、數據和資訊服務以及其他支援的合約工作範圍包括一項任務,即在做出正式決定之前確定需要仔細檢查的1023 和1023-EZ 申請。其他任務包括量化目前 1023-EZ 表格抽樣做法的準確性和精確度,以及評估目前抽樣做法,以增進對全體人口的了解,減少加深了解所需的 IRS 資源,和/或減輕申報負擔。美國國稅局認為,所有任務將共同發揮作用,並對表格及其使用進行全面評估。 IRS 將仔細考慮 MITRE 提出的任何建議,以提高從該計劃中獲得的資訊的統計嚴謹性和整體合規結果,以及提高 TE/GE 持續監控和改善其營運的能力的建議。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將非常有興趣了解 MITRE 承諾識別「在做出正式決定之前需要仔細檢查」的 1023-EZ 申報的結果,特別是因為 TAS 研究表明,至少 42% 的 1023-EZ 申報需要在獲得在批准之前進行更仔細的檢查。

然而,困難似乎並不在於識別需要進一步審查的申請,而是設計一個申請,以徵求足夠的信息,以便 IRS 區分合格的申請人和不符合 IRC § 501(c)( 3)狀態。目前的 1023-EZ 表格無法實現這一目標,更不用說讓國稅局能夠「了解全體民眾」。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