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P #13:函授考試
美國國稅局無視國會授權,指派特定員工進行函授審查案件,損害了納稅人的利益
美國國稅局無視國會授權,指派特定員工進行函授審查案件,損害了納稅人的利益
分析現行函授考試方式所帶來的額外工作量。根據該審查,制定程序和人員配置模型,以便在納稅人聯繫國稅局後將案件分配給一名員工。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正如 NTA 報告指出的那樣,國會的任務是國稅局“在可行的範圍內製定程序,並且如果對納稅人有利的話,指派一名國稅局員工處理納稅人的事務,直至案件結束。”考慮到技術的限制以及我們函授考試以紙本為中心的程序,指派一名員工從頭到尾處理納稅人的審計是不切實際的。一旦納稅人聯繫了 IRS 並且當前程序不違反 RRA 98,我們目前處理公司庫存的方法比將案件分配給一名審查員更有效。的人員,但在解決之前不得留在最初的稅務審查員那裡。如果在初次聯繫時未收到足夠的文件,案件將放回自動化系統中,直到收到後續信件,或者案件由處理納稅人電話的審查員自行分配或在收到文件後分配,或此案已經結案。消除電話呼叫的分機路由使得函授檢查能夠為大多數呼叫提供一站式服務。函授考試免費熱線允許納稅人聯繫任何校園的經驗豐富的助理以獲得即時幫助,而無需等待單獨分配的考官的回電。此過程可以最迅速地解決案件。此外,作為函授考試評估計畫的一部分,我們也進行了多項活動來改善函授考試體驗。例如,計劃試行納稅人數位通訊 (TDC),透過安全入口網站與納稅人溝通,並進行電話效率審查以改善電話營運。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IRS 的回應表明它誤解或忽視了 RRA 98 §3705(b) 背後的國會意圖。美國國稅局不同意這些建議,認為這些建議不切實際,但沒有分析這些建議是否對納稅人有利。 IRS 沒有引用任何數據或試點來表明分配一名員工並沒有效率更高,也沒有任何分析表明當前流程符合 RRA 98。充分。美國國稅局需要從納稅人的角度重新審視其分析,並平衡建議變更的實用性與對納稅人權利的影響。國會打算減輕那些因無法聯繫到適當的國稅局員工而難以解決案件的納稅人的負擔。正如《最嚴重的問題》中所指出的,1998 年納稅人面臨的同樣問題至今仍給納稅人帶來負擔。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允許納稅人單獨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服務選項,例如為負責該案件的員工留下語音郵件或與下一個有空的員工交談。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正如 NTA 報告指出的那樣,國會的任務是國稅局“在可行的範圍內製定程序,並且如果對納稅人有利的話,指派一名國稅局員工來處理納稅人的事務,直至案件結束。”考慮到技術的限制以及我們函授考試以紙本為中心的程序,指派一名員工從頭到尾處理納稅人的審計是不切實際的。然而,為了提供更好的客戶服務和更方便的案件解決,當納稅人撥打函授考試免費熱線時,他們的電話將被路由到下一個可用的助理。該助理經驗豐富,可以了解案例歷史,並將與納稅人合作解決問題。如果在通話結束時,納稅人不滿意,他們可以選擇讓指定的稅務審查員回電。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美國國稅局將技術限製作為其無法遵守國會授權的原因。美國國稅局的回應表明,它認為提供下一個可用的員工是處理案件的有效方法。由於美國國稅局尚未研究自動化系統在函件審查中產生的問題相關的成本,因此很難確定處理所有案件的效率。也許指派一名員工處理某些函授考試案件,即使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回電,長遠來看將使納稅人和國稅局受益。美國國稅局還聲稱,指派下一位可用員工可以一站式解決大多數案件;然而,它沒有提供任何數據或分析來支持這一說法。 2016財年,TAS將分析IRS信函審查案件的「一站式」有效性。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設計分機路由功能,使納稅人能夠聯繫到分配給其案件的員工。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正如 NTA 報告指出的那樣,國會的任務是國稅局“在可行的範圍內製定程序,並且如果對納稅人有利的話,指派一名國稅局員工來處理納稅人的事務,直至案件結束。”考慮到技術的限制以及我們函授考試以紙本為中心的程序,指派一名員工從頭到尾處理納稅人的審計是不切實際的。我們不想設計擴展路由功能來使納稅人能夠聯繫到分配給其案件的員工。過去,我們在自動化通訊環境中發現,當納稅人留下語音郵件時,電話在先前的24小時內沒有得到回應。審查人員因處理其他電話、工作案件、請假、進行其他非個案工作活動或因執勤而未能及時回覆納稅人的電話。為了改善電話客戶服務,公司呼叫路由(智慧聯絡人管理 - ICM)於 2009 年在函授考試中全面實施。我們向所有審查員提供了有關所有審計問題的廣泛培訓,使他們能夠有效地應對電話。電話會轉接下一位有空的審查員,納稅人無須留言。函授考試免費熱線允許納稅人聯繫任何校園的經驗豐富的助理以獲得即時幫助,而無需等待單獨分配的考官的回電。此過程可以最迅速地解決案件。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鑑於專員最近預測 2015 財年的電話服務水準約為 40%,並承認納稅人可能需要等待 30 分鐘或更長時間才能聯繫到協助人員,因此對於 IRS 來說,更重要的是一旦納稅人聯繫了國稅局,案件就會分配給特定的僱員,或至少幫助納稅人找到正確的國稅局僱員或辦公室。由於電話線路的服務水準如此之低,納稅人必須投入大量時間和金錢來等待下一位可用的員工,而該員工並不總是適合尋求幫助的人。例如,案例歷史並不總是寫得很清楚,也不總是回電給納稅人。當然,這是假設納稅人能夠聯繫國稅局員工。
美國國稅局 (IRS) 援引先前函授考試員工無法在規定的 24 小時內回覆納稅人電話的情況來證明當前考試流程的合理性。 IRS 解釋說,電話無法在 24 小時內回電,因為員工正在處理其他電話、工作案件、請假等。如果答覆來自處理其案件的員工,也許有些納稅人寧願等待更長的時間才能得到答覆。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
在所有技術開發中包含單一員工分配的選項,包括 VSD。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正如 NTA 報告指出的那樣,國會的任務是國稅局“在可行的範圍內製定程序,並且如果對納稅人有利的話,指派一名國稅局員工來處理納稅人的事務,直至案件結束。”鑑於技術限制和我們以紙本為中心的函授考試計劃,指派一名員工自始至終處理納稅人的審計是不切實際的,因此,我們不同意這一建議。但是,我們正在評估透過技術溝通和解決特定納稅人問題的選項。虛擬服務交付 (VSD) 是多個員工解決單一案例的一個很好的例子。透過 VSD,即使進行 VSD 任命的人並不總是先前分配審計的人,案件也得到了成功解決。 我們還計劃試行“納稅人數位通訊”,這將允許透過安全入口網站與納稅人進行通訊。與 VSD 類似,預計可能會有多名審查員參與以加快案件解決速度。
糾正措施: N / A
TAS 回應: 雖然我們很高興國稅局正在評估虛擬服務交付等新技術工具,並計劃試行納稅人數位通信,這將允許透過安全門戶與納稅人進行通信,但國家納稅人倡導者仍然擔心國稅局不願意提供納稅人數位通訊服務。讓多名員工處理一個案件會形成一種文化,其中沒有任何一名員工對案件的處理方式負責。員工可以在任何特定時刻按照要求行事,但沒有人有權完全幫助納稅人駕馭整個流程並達成解決方案。 IRS 的回應並未解決問責制缺失的問題,但基於 GAO 和 TIGTA 已經質疑的短期效率假設,IRS 無視 TAS 提供的解決問題的建議。國家納稅人倡導者鼓勵國稅局遵守國會的授權,這將為國稅局帶來真正的效率,並為納稅人帶來好處。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N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