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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P #08:處罰研究

美國國稅局並不確保按照國會和其他機構的建議通過處罰促進自願合規

 

 

TAS 建議和 IRS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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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8-1

最終確定 OSP(或後續組織)的計劃,以確保 IRS 的所有部門都根據國會指令和 IRS 政策聲明實施處罰,以促進自願合規。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在小型企業/自營部門最近的重組過程中,人們認識到對服務範圍處罰辦公室 (OSP) 進行重新定位是適當的。這項根本性的基礎設施變革為 OSP 提供了振興,並使其走上有效實現其與處罰相關目標的道路。此外,新的定位將有利於 OSP 完成製定全面評估處罰管理的計劃。 OSP 正在繼續努力製定一項計劃,全面評估處罰管理,以促進自願遵守。

更新:採取的具體行動:OSP 與 RAAS 和 SB/SE Research 合作制定了全面的處罰績效評估計劃 (PPAP) 計劃。 PPAP 計劃於 7 年 2017 月 XNUMX 日最終確定。 。

糾正措施: OSP 將繼續制定並敲定一項全面評估處罰管理的計劃。

TAS 回應: IRS 的回應表明,它重組了 OSP,OSP 將繼續努力製定計劃,以確保 IRS 的所有部門都在實施處罰,以促進自願合規。這些都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步伐。儘管 OSP 尚未承諾在製定此計劃時與 TAS 或其他利益相關者合作,但它應該這樣做。 OSP 還應該設定一個具體的日期來完成計劃,因為如果沒有目標日期,它可能永遠不會真正完成計劃。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採納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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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8-2

為 OSP 提供足夠的權力、資源、人員配備、培訓以及數據和系統存取權限,以確保 IRS 實現其與處罰相關的目標。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隨著最近小型企業/自營部門的調整,OSP 也進行了調整。新的佈局為辦公室提供了更好的定位,可以將問題更快地提升到正確的領導層級。正如 NTA 所指出的,IRS 和 OSP 受​​到 IRS 預算限制的嚴重影響,從而影響了我們的人員配置。認識到 OSP 職責的重要性,OSP 目前正在增加人員。我們同意 OSP 要有效,必須擁有足夠的資源和培訓以及資料和系統的存取權限。僱用更多員工應有助於 OSP 實現其與處罰相關的目標,並確保滿足培訓需求。儘管資源有限,OSP 仍繼續與 IRS 的其他部門(例如 SB/SE Research 和 RAS)合作進行研究。 OSP 將繼續與這些其他職能部門合作,以獲得必要的數據和研究,並將繼續進行必要的培訓。雖然我們不同意 TAS 關於 OSP 沒有足夠權力的評估,但 OSP 將評估與 IRS 業務營運部門簽署的諒解備忘錄是否有利於澄清 OSP 在確保 IRS 實現其處罰相關目標方面的作用。

更新:OSP 已僱用更多員工。 然而,OSP 需要額外的時間才能完成與 IRS 業務營運部門之間的諒解備忘錄的評估。

第二次更新:採取的行動:OSP 制定了一項為期兩年的業務計劃,並於 2 年 7 月 2016 日獲得批准。作為對業務計劃的支持,OSP 與 RAAS 和 SB/SE Research 合作制定了全面的處罰績效評估計劃 (PPAP) 計劃。 PPAP 計畫也於 7 年 2017 月 XNUMX 日最終確定。

第三次更新:OSP 在 3 財年聘用了額外的員工,包括六名分析師,在 2015 財年又聘用了四名分析師,這些人員在業務計劃中被列為關鍵任務聘用人員。 OSP 確定無需與 IRS BOD 簽署諒解備忘錄來闡明 OSP 在實現 IRM 處罰相關目標中的作用。 業務計劃和支援 PPAP 計劃指導 OSP 與 SB/SE Research 合作,繪製處罰利害關係人互動網絡、記錄角色和職責,並舉辦各種溝通論壇。作為業務和 PPAP 計劃交付的一部分,將根據需要進一步考慮與 BOD/職能部門簽署單獨諒解備忘錄的需要。

糾正措施: OSP 正在製定招募更多員工的公告。 OSP 將評估與 IRS 業務營運部門簽署的諒解備忘錄是否有利於澄清 OSP 在確保 IRS 實現其處罰相關目標方面的作用。

TAS 回應: 美國國稅局回應稱,OSP 將因重組而轉移,將僱用更多員工,將與研究部門合作開發培訓,並將重新審查與其他業務部門的協議。然而,尚不清楚這些變化是否會賦予 OSP 所需的權力、資源、人員配備、培訓以及數據和系統的存取權限,以確保 IRS 實現其與處罰相關的目標。回應表明,它將繼續依靠國稅局的研究職能進行與處罰相關的分析和培訓。這些職能有其他優先事項,可能不關注國稅局的處罰政策聲明或自願遵守。 OSP 應發展內部專業知識並與外部研究人員合作,以確保解決這些問題。美國國稅局的其他部門在製定處罰指南時忽視了 OSP,他們在未諮詢 OSP 的情況下發布離岸自願披露計劃和指南就證明了這一點。這可能表明 OSP 對 IRS 業務部門和職能部門採用的處罰政策缺乏權力。正如 OSP 計劃的那樣,建立或重新審視協議(與其他 IRS 業務部門簽署諒解備忘錄)可以解決這一問題。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採納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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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8-3

要求將其他 IRS 業務部門擁有的所有處罰政策和措施納入 IRM,並在實施前由 OSP 進行實質審查,以確保與 IRS 範圍內的處罰政策保持一致。 OSP 也應審查所有先前採用的政策。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OSP 的使命是協調所有 IRS 民事處罰計劃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OSP 透過與所有 IRS 業務營運部門合作來支持這項使命。 OSP 負責發布 IRM 1.2.20.1.1(11)、政策聲明 20-1(以前的 P-1-18)中規定的民事處罰政策,並負責在處罰手冊 (IRM 20.1) 中規定指導方針:所有運營部門和職能均應遵循。每個營運部門和職能部門均制定其 IRM,以相應地管理 OSP 各自的處罰政策。 OSP 與 IRS 內的所有職能部門合作,提供一致的處罰政策,但並未指導每個職能部門如何執行其處罰相關程序。 OSP 將根據資源情況檢視所有先前採用的政策。此外,NTA 的建議將被考慮,同時 OSP 承諾評估與 IRS 業務營運部門簽署的諒解備忘錄是否有利於澄清 OSP 在確保 IRS 實現其處罰相關目標方面的作用。

更新:OSP 編制了一份 IRM 列表,其中包含處罰政策和/或指南。 OSP 向每個受影響的職能部門和 IMD 協調員提供了 IRM 列表,以確保 OSP 包含在 IRM 更新的流通中。 此外,OSP 已開始審查目前的 IRM,並將在資源允許的情況下繼續這樣做。

糾正措施: OSP 將確定應審查的 IRM 並準備一份相同的清單。 OSP 將向受影響的職能部門和 IMD 協調員提供此列表,以確保 OSP 包含在任何 IRM 更新的流通中。 OSP 將在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審查現有已確定的 IRM。

TAS 回應: IRS 的回應表明,只有在擁有足夠資源的情況下,OSP 才會審查納入 IRM 的其他業務部門的處罰政策。然而,IRS 並未承諾 OSP 解決其他業務部門未納入 IRM 的處罰相關程序,例如描述離岸自願揭露計畫的常見問題和備忘錄。正如先前建議的,OSP 應獲得審查所有與處罰相關的指導(無論是否納入 IRM)所需的資源和權力。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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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8-4

指示 OSP 與私部門研究人員合作,研究處罰對自願遵守的影響。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OSP 與 IRS 的其他部門合作,進行 IRS 實現其處罰相關目標所需的研究。此類研究可以提出數據驅動的建議,以改善工作流程和服務,並確定處罰對自願遵守的影響。例如,RAS 已開始研究處罰對自願合規的影響,包括對公共和私營部門當前研究的審查,以及對納稅人反复遭受不支付處罰的程度和準確性的描述相關處罰。目前正在進行一項更詳細的研究計劃,RAS 正在繼續進行這項研究,追蹤有關受到處罰的納稅人的收入和申報特徵的問題,並進一步評估納稅人重複與處罰評估相關的行為的頻率。 RAS 也開始專門針對合作夥伴和小型企業進行研究。 OSP 將根據RAS 和SB/SE 研究的意見和建議採取負責任和適當的行動,以確定是否有必要進行私營部門研究,並將繼續與SB/SE 研究和RAS 合作,研究處罰對自願合規的影響。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IRS 的回應表明 OSP 將與 IRS 內部研究職能合作,但實際上並未承諾在特定日期之前進行任何研究,也未表明 OSP 將與外部研究人員合作。與國稅局內部研究職能相比,外部研究人員可能會提供獨特的見解和潛在更廣泛的視角。資源和能力的限制也限制了國稅局內部研究職能可以進行的與處罰相關的研究。因此,OSP 應考慮與外部研究人員合作。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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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議#8-5

指示 OSP 編制、審查和考慮與 IRS 處罰政策或管理的任何重新評估(或變更)相關的當前和歷史內部和外部處罰研究(包括 TAS 研究)。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OSP 與 IRS 的其他部門(例如 SB/SE Research 和 RAS)合作,進行 OSP 實現其處罰相關目標所需的研究。 OSP 將繼續與這些其他職能部門合作,以取得與國稅局處罰政策或管理重新評估相關的必要數據和研究。雖然 OSP 沒有彙編所有歷史處罰研究或對其進行詳盡的搜索,但 OSP 根據 RAS 和 SB/SE 研究的意見和建議採取負責任和適當的行動,以審查和考慮歷史研究。 OSP 也將關注處罰研究,包括 TAS 進行的研究。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IRS 拒絕公佈 OSP 考慮的研究及其得出的結論,以便內部和外部 IRS 利益相關者可以藉鑑其分析並為其做出貢獻。它拒絕說明做出這項決定的任何原因。它缺乏透明度也讓通常的公眾言論變得沉默,而這有助於研究人員避免分析中的盲點和錯誤。因此,美國國稅局更有可能繼續根據不完整的資訊和未經審查的假設來制定和實施其處罰政策。此外,這種缺乏透明度也不符合納稅人的知情權,其中包括獲得「明確解釋」的權利。最後,OSP的秘密處罰分析也可能降低民眾對IRS及其處罰政策的信任。研究表明,對政府和國稅局的信任推動了自願合規。因此,OSP 缺乏透明度可能會損害自願合規性 — — 這一結果與 OSP 存在的原因不一致。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部分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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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TAS 建議#8-6

指示 OSP 公佈其考慮的研究以及在任何此類審查後得出的結論,以便內部和外部 IRS 利益相關者可以在其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分析並做出貢獻。

美國國稅局對建議的回應: OSP 的使命是協調所有 IRS 民事處罰計劃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OSP 透過與所有 IRS 業務營運部門合作來支持這項使命。 OSP 也與該部門的其他部門合作,例如 SB Research 和 IRS 研究、分析和統計部門 (RAS),以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RAS 發布了與稅務管理相關的各種研究以及與民事處罰相關的某些資訊。例如,IRS 資料手冊表 17 包含特定於民事處罰的信息,可在 IRS.gov 上取得。 IRS.gov 還提供了多種幫助納稅人的資訊來源,例如稅務主題、協助罰款上訴的線上自助工具以及有關罰款減免的特別通知。還有一個頁面提供電子郵件鏈接,供外部利益相關者提交評論,以幫助國稅局塑造民事處罰的未來。 OSP 將繼續與該部門的其他部門合作進行研究,以確定民事處罰在多大程度上促進自願遵守,但不會承諾發布此類研究的評論。

糾正措施: 不適用

TAS 回應: IRS 拒絕公佈 OSP 考慮的研究及其得出的結論,以便內部和外部 IRS 利益相關者可以藉鑑其分析並為其做出貢獻。它拒絕說明做出這項決定的任何原因。它缺乏透明度也讓通常的公眾言論變得沉默,而這有助於研究人員避免分析中的盲點和錯誤。因此,美國國稅局更有可能繼續根據不完整的資訊和未經審查的假設來制定和實施其處罰政策。此外,這種缺乏透明度也不符合納稅人的知情權,其中包括獲得「明確解釋」的權利。最後,OSP的秘密處罰分析也可能降低民眾對IRS及其處罰政策的信任。研究表明,對政府和國稅局的信任推動了自願合規。因此,OSP 缺乏透明度可能會損害自願合規性 — — 這一結果與 OSP 存在的原因不一致。

採用、部分採用或未採用: 未採用

開啟或關閉: 週日公休

行動截止日期(如果懸而未決):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