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數字資產?
從最廣泛的意義上來說,數位資產是指以數位方式創建和儲存、具有價值、已確定所有權且可發現的物品。財政部增加了定義,即數位資產必須記錄在加密安全的分散式帳本或任何類似技術上。美國國稅局將「加密貨幣」和「虛擬貨幣」納入數位資產。
數位資產的範例包括(但不限於):
- 可兌換虛擬貨幣和加密貨幣(想想比特幣);
- 穩定幣(想想 Tether);和
- 不可替代代幣(NFT)(想想 CryptoPunks)。
什麼是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除美元或外幣(「真實貨幣」)之外的價值的數位表示形式。虛擬貨幣被用作記帳單位、價值儲存或交換媒介。
什麼是cryptocurrency?
加密貨幣是一種使用加密技術來保護交易安全的虛擬貨幣。加密貨幣使用去中心化系統來記錄交易並發行新單位。
比特幣是一種加密貨幣,因為它使用加密技術來保護以數位方式記錄在分散式帳本(例如區塊鏈)上的交易。記錄在分散式帳本上的涉及加密貨幣的交易被稱為「鏈上」交易。未記錄在分散式帳本上的交易稱為「鏈下」交易,個人可以直接相互交互,而不必使用加密貨幣交易所等受信任的第三方。
什麼是NFT?
NFT 是一種「不可替代的代幣」。不可替代意味著某些東西是獨一無二的並且無法替代。每一個 NFT 都包含一個數位簽名,這使得每個 NFT 都是獨一無二的。相較之下,可替代物品是指其各個單元本質上是可互換的,且其每個部分與任何其他部分都無法區分。實體貨幣是可替代的,這意味著 100 美元紙幣與流通中的任何其他 100 美元紙幣沒有區別,並且具有相同的價值。 NFT 既可以代表影像等數位資產,也可以追蹤現實世界的資產,例如房子、汽車或歌曲。
為什麼數位資產交易要繳稅?
無論其來源如何,收入通常都要納稅。因此,數位資產交易就像涉及用金錢換取商品或服務的「傳統」交易,或用財產換取其他財產或服務的「傳統」交易一樣應納稅。美國國稅局將數位資產視為財產,適用於財產交易的一般稅收原則將適用於涉及數位資產的交易。
數位資產交易如何課稅?
一般來說,進行數位資產交易(包括購買、出售或交換數位資產)的個人將數位資產作為資本資產持有,出售或交換會導致資本收益或資本損失。然而,作為服務補償而收到的數位資產被視為與工資相同,並為接收者帶來普通收入,然後接收者將數位資產作為資本資產持有。
以下範例說明了涉及數位資產的幾種常見交易:
- 銷售: 當您出售數位資產時,它通常是資本資產,您必須報告交易以及出售時的任何資本利得或損失。
- 示例: 如果瑪莉在5 月以50,000 萬美元的價格購買了52,000 個比特幣,並在2,000 月以48,000 美元的價格出售了所有比特幣,那麼她將獲得XNUMX 美元的短期資本收益(銷售價格減去購買價格) 。如果瑪麗以 XNUMX 美元的價格出售比特幣,她將在出售中遭受短期資本損失,但受到資本損失扣除的任何限制。值得注意的是,瑪麗必須賣掉她的硬幣才能承認損失;她可能不會僅僅因為她持有的硬幣價值下降而報告損失。
- 交易: 如果您將作為資本資產持有的數位資產交換為服務或其他財產(包括商品或其他數位資產),您必須報告交易以及因您收到的財產或服務的公平市場價值之間的差異而產生的任何資本收益或損失以及放棄財產的基礎。
- 示例: 如果比爾在5 月以50,000 美元的價格購買40,000 個比特幣,並在10,000 月在交換日期和時間將其兌換為另一種價值60,000 美元的虛擬貨幣,比爾將報告該交易的40,000 美元短期資本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比爾將不得不考慮他的其他資本損失,而他今年可以扣除的金額可能會受到限制。同樣,如果交換的虛擬貨幣價值 10,000 美元而不是 XNUMX 美元,比爾將報告交易的 XNUMX 美元短期資本利得。
- 盈利: 當您透過提供服務而獲得財產(包括數位資產)時,無論您是否作為僱員提供服務,您都必須將收入報告為普通收入。無論如何收到補償(美元、虛擬貨幣、財產或其他服務),服務補償的報告和徵稅都是相同的。如果您作為僱員提供服務而收到數位資產,則該資產被視為工資,需繳納聯邦所得稅預扣稅、聯邦保險繳款法(FICA) 稅和聯邦失業稅法(FUTA) 稅,並且必須由以下機構報告:您的雇主在 W-2 表、工資和稅務報表上,就像以美元支付的傳統工資一樣。如果您因提供服務而獲得數位資產,並且不是付款人的僱員,則您是自營職業者,並且可能被視為獨立承包商。
- 示例: 如果鄧因作為僱員提供服務而收到價值 10 萬美元的 100,000 個比特幣,他應該在所得稅申報表上將其報告為「工資」。如果 Deng 不是僱員,則補償將在附表 1 或附表 C 中報告。 。
- 硬分叉: 當加密貨幣經歷協議變更導致從遺留分散式帳本永久轉移時,就會發生硬分叉。這可能會導致除了傳統加密貨幣之外還創建新的加密貨幣。如果您的加密貨幣經歷了硬分叉,但您沒有收到任何新的加密貨幣,則您沒有應稅收入。
- 示例: Maria 持有 10 單位的加密貨幣 A,經過硬分叉後,她還擁有 10 單位的加密貨幣 B。如果 10 個單位的加密貨幣 B 在她收到的日期和時間價值 50 美元,則瑪麗亞將有 50 美元的應稅收入,她必須在收到加密貨幣 B 的當年報告該收入。
- 盜竊: 如果您的數位資產投資被盜,則盜竊損失規則適用於您意識到被盜的年份。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首席法律顧問建議(CCA) 202302011 和稅務主題第515 號傷亡、災難和盜竊損失。)盜竊行為必須符合您當地司法管轄區對盜竊的定義,並且在計算時您必須包括您因竊盜而收到的任何對價您的損失(或收益)。如果竊盜造成淨損失,則該損失屬於普通損失,不受雜項扣除限制。
- 破產或凍結帳戶: 儘管某些數位資產在 2022 年損失了大量價值,但在完成交易(例如出售或交換)之前,您不能在報稅表上申請因這種減少而造成的損失。如果您的數位資產投資帳戶被凍結或您的數位資產陷入破產程序,您無法申請應稅損失,因為您沒有已關閉且已完成的交易。一旦您的帳戶被解凍或破產程序完成,您將不得不重新評估您的情況。如果您的數位資產及其所有權保持完好,並且具有任何價值,那麼您就不會遭受可識別的損失。如果您從破產程序中收到了和解金(無論金額大小)以換取您的數位資產,則這被視為出售,您應在收到和解金當年的8949 表格中報告您的資本損失(或收益) 。如果您從破產和解中沒有收到任何錢,也沒有收到您的數位資產,那麼您的數位資產投資將被視為毫無價值,並且適用不同的規則。
- 無價值或被遺棄: 與導致資本利得或損失的數位資產投資出售不同,數位資產投資變得完全毫無價值所造成的損失是普通損失。您應該注意,資產必須完全一文不值,而不是幾乎一文不值,才能確認此損失。毫無價值或放棄的投資造成的普通損失是在毫無價值/放棄當年的雜項逐項扣除,但在您的納稅申報表上不可扣除,因為2017 年減稅和就業法案規定,個人的雜項逐項扣除在2018 年不可扣除到 2025 年。
有關財產交易稅務處理的更多信息,請參閱 出版品 544,資產的出售和其他處置.
哪些數位資產交易不需課稅?
一般來說,適用於其他財產的相同規則也適用於數位資產。並非所有財產交易均需課稅。例如,以下交易不需繳稅:
- 與自己的交易。 如果您將虛擬貨幣從屬於您的錢包、地址或帳戶轉移到同樣屬於您的另一個錢包、地址或帳戶,則該轉移屬於免稅事件,即使您收到報告該轉移的資訊申報表。
- 善意 禮品。 如果您收到數位資產作為 善意 禮物,禮物不徵稅。當您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數位資產時,您將報告任何收入或損失。如果您是贈送數位資產的人,您可能需要在贈與稅申報表上申報贈與。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 709 表格的說明。
- 慈善捐款。 如果您向《國內稅收法》第 170(c) 條所述的慈善組織捐贈數位資產,您將無需報告捐贈帶來的收入、收益或損失。但是,您可能有權在捐款當年的報稅表上申請捐款扣除額。
- 軟叉。 當分散式帳本經歷協議更改時,就會發生軟分叉,但該更改不會導致帳本轉移,因此不會導致新加密貨幣的建立。由於軟分叉不會導致您收到新的加密貨幣,因此您將處於軟分叉之前的相同位置,這意味著軟分叉不會為您帶來任何收入。
數位資產交易在哪裡報告?
涉及數位資產的交易通常與其他財產交易使用相同的稅表進行報告。
我需要保留哪些關於我的數位資產交易的記錄?
《國內稅收法》和法規要求納稅人保存足以確定其聯邦稅申報表上的情況的記錄。因此,您應該在報告任何應稅事件或有其他報告要求(即使它們不立即應稅)後保留記錄至少三年,記錄您的數位資產和公平市場的購買、收據、銷售、交換或其他處置您以數位資產換取的任何財產或服務的價值
更多資源和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