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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納稅人倡導服務機構開發了雇主共同責任條款 (ESRP) 估算器,以幫助雇主了解該條款的運作方式並了解該條款如何適用於他們。

該規定適用於適用的大型雇主 - 一般來說,這意味著在上一個日曆年平均擁有至少 50 名全職僱員(包括全職等效僱員 - FTE)的雇主。

如果您是雇主,您可以使用估算器來確定:

  • 您的全職員工數量,包括 FTE,
  • 您是否可能是適用的大型雇主,以及
  • 如果您是適用的大型雇主,則估計 最大 如果您未能為全職員工提供保險,則根據您報告的全職員工人數,可能適用於您的雇主共同責任付款的潛在責任金額。

重要

此估算器僅針對 2016 年及以後設計。

2015 年,將應用轉換規則來確定付款。有關這些規則以及如何確定 2015 年付款的信息,請參閱 ESRP 法規。

大多數企業將低於 50 名全職員工(包括 FTE)的門檻,因此雇主共同責任條款將不適用於它們。如果您接近該閾值,估算器可以幫助您確定您是否是適用的大型雇主。

雇主共同責任條款下的關鍵字和其他各種要求的定義,包括條款本身的概述,可在此畫面右側和上面的「條款」標籤下找到。如果您尚不熟悉本條款的基本要求,我們建議您先閱讀這些內容以及 美國國稅局雇主共同責任條款.

什麼是雇主共同責任條款?

根據《平價醫療法案》,政府、保險公司、雇主和個人共同承擔改革和提高美國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的可用性、品質和可負擔性的責任。此估算器專門設計用於幫助您確定雇主共同責任條款(IRC 第 4980H 條)是否適用於您,如果適用,將幫助您確定根據任一條款可能適用於您的雇主共同責任付款的最高金額4980H( a) 或4980H(b) 根據您報告的全職員工人數。

該規定適用於上一日曆年平均僱用至少 50 名全職員工(包括 FTE)的被稱為適用大型雇主的雇主。如果您是適用的大型雇主,並且您的至少一名全職員工收到保費稅收抵免,則您可能需要支付這筆款項,因為:

  • 您沒有為至少 95% 的全職員工(及其家屬)提供健康保險,或者
  • 您確實為至少 95% 的全職員工(及其家屬)提供健康保險,但所提供的保險不能提供最低價值,或者對於特定員工或未獲得保險的全職員工來說無法承擔。保費稅收抵免。

它如何應用?

您上一日曆年的勞動力規模決定您是否是適用的大型雇主。在大多數情況下,您可以透過查看上一日曆年的員工併計算您在該日曆年的所有50 個月內是否平均僱用12 名或更多全職員工(包括相當於全職員工的員工)來確定您的「勞動力規模」。在確定條款是否適用於您時,您必須考慮您的所有員工,包括季節工;但是,您可以排除 TRICARE 或某些退伍軍人健康計劃承保的員工。

擁有共同所有者或有其他關聯的雇主(即屬於聚合組一部分的雇主)必須計算聚合組所有成員的所有全職僱員和全職等效僱員,以確定該雇主是否為適用大型雇主。如果聚合組的合併成員在上一個日曆年平均僱用了 50 名或更多全職員工(包括 FTE),則該規定單獨適用於聚合組成員的每個雇主(每個 ALE 成員) 。如果 ALE 成員根據該規定欠有應稅付款,則應稅付款金額將僅根據該 ALE 成員的全職僱員確定,而不是根據聚合集團任何其他成員的全職僱員確定。

如果您是適用的大型雇主,如果您沒有為至少 70%(2015 年)或 95%(2016 年及未來幾年)的全職員工提供最低基本保險,您可能需要支付應稅費用,或者如果您提供的保險不提供最低價值或一名或多名全職員工無法負擔,並且至少一名全職員工獲得保費稅收抵免。一般來說,該規定從 2015 年開始生效。

誰是全職員工?

根據雇主分擔責任條款,全職員工是指在一個日曆月內平均每週至少工作 30 小時或該月平均工作 130 小時的員工。

全職僱員的定義是雇主共同責任條款的核心。您必須確定您的全職員工:

  • 確定您適用的大型雇主身份並
  • 確定您需要向哪些員工提供保險,以避免潛在的雇主共同責任付款。

有兩種指定的衡量方法可用於確定員工的全職狀態:每月衡量方法和回顧衡量方法。用於識別全職員工的回顧測量方法僅用於確定和計算第 4980H 條規定的責任,而不是用於確定適用大型雇主的身份。

術語“服務時間”和兩種測量方法在 ESRP規定,在 國稅局,並且在 供應科 的估計量。您可以選擇使用任一方法,並且可以對不同的指定類別的員工使用不同的方法 - 只要這些方法的使用一致即可。

它需要什麼?

如果您是適用的大型雇主,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則可能需要向 IRS 支付 ESRP 款項:

  • 不向您的全職員工(及其家屬)提供最低限度的基本保險,或者
  • 請務必為您的全職員工(及其家屬)提供負擔不起或無法提供最低價值的保險。

如果您是適用的大型雇主,您還需要向 IRS 提交資訊申報表,並向您的全職員工提供包含有關您每個月提供的保險的詳細資訊的報表。看 適用大企業資訊報送 請訪問 IRS.gov 了解更多信息。

我可以在哪裡獲得更多資訊?

有關《平價醫療法案》中 ESRP 和其他大型雇主條款的更多信息,請從 IRS 獲取:

付款方式是什麼?

有兩種付款方式:

  • 第 4980H(a) 條規定的付款: 如果您這樣做,您可能需要為此承擔責任 為至少 95% 的全職員工(及其家屬)提供最低限度的基本保險,並且至少有一名員工獲得保費稅收抵免。這筆付款的金額是根據您的全職員工總數(經過一定調整),而不僅僅是獲得保費稅收抵免的全職員工數量。
  • 第 4980H(b) 條規定的付款: 如果您這樣做,您可能需要為此承擔責任 do 為至少 95% 的全職員工(及其家屬)提供最低限度的基本保險, 但至少有一個 您的全職員工獲得保費稅收抵免,因為該保險是員工無法負擔的,不提供最低價值,或者該員工沒有收到保險優惠。這筆款項的金額僅基於獲得保費稅收抵免的全職員工人數。

根據第 4980H 條的規定,您的全職員工需承擔 ESRP 付款的責任 必須的, 獲得保費稅收抵免。

第 4980H(a) 節付款的計算與第 4980H(b) 節付款的計算有很大不同。如果您有責任支付雇主共同責任付款,您只需支付兩筆付款中的一項。

有關這兩項付款的更多信息,請參閱 ESRP 法規和 IRS:

什麼是估算器?

估算器將幫助您了解雇主共同責任條款。根據您輸入的信息,它將統計您的全職員工,以便您確定是否受其約束。如果您是適用的大型雇主,估算器將顯示對 最大 您的潛在責任金額。實際責任金額將取決於您為全職員工提供的保險,以及透過市場加入保險並獲得保費稅收抵免的全職員工(如果有)的數量。

根據 ESRP,您需要衡量員工的服務時間以確定他們是否為全職員工。全職員工的數量最終決定了您在 ESRP 下的責任以及隨後可能到期的任何付款。有兩種方法可以用來確定員工是否全職:此估算器有一個可選的互動式指南,可以幫助您了解這兩種方法。它僅旨在作為指南,幫助您了解確定員工是否全職的規則,而不是為您做出決定。

看到 使用估算器所需的信息 下面的部分並閱讀下面的信息 說明 開始使用估算器之前選項卡。

使用估算器所需的信息

要使用估算器,您需要某些信息,包括:

  1. 有關您自己的信息,例如:
    • 無論您是教育機構,
    • 無論您是聚合群體的成員,
    • 如果您(作為雇主)在前一年存在,並且
    • 有關您用來確定員工全職狀態的衡量方法的詳細資訊。
  2. 有關您的員工以及聚合組其他成員的員工的資訊:
    • 每位員工每月的工作時間,
    • 無論任何員工是季節性員工,
    • 您的全職員工人數,
    • 聚合集團其他成員僱用的全職員工人數,
    • 您和聚合組其他成員僱用的所有兼職員工的總工作時間。
    • 對於新員工和缺席後恢復服務的員工,他們的開始日期。

您可以從 IRS 獲取更多資訊: 雇主共同責任條款.

記得

估算員不會向 IRS 報告付款估算,也不會與您的報稅表或稅務帳戶資訊互動。它旨在作為幫助您了解雇主共同責任條款的指南。您不會在您提交的任何報稅表中報告或包含 ESRP 付款。相反,根據您和您員工的報稅表中的信息,IRS 將計算潛在的 ESRP 付款並與您聯繫以告知您任何潛在的責任。然後,您將有機會在做出任何評估或通知和付款要求之前做出回應。

請在啟動估算器之前閱讀提供的所有資訊。

開始

關鍵術語

行政期間

在回溯測量方法下,您選擇的一個可選期間,不超過 90 天,該期間在測量期結束後立即開始,並在相關穩定期開始前立即結束。

如果初始測量期間不是從員工的開始日期開始,則管理期間還包括新員工的開始日期和初始測量期間開始之間的時間段。

經濟實惠的承保範圍

一般來說,如果僱員為自營保險所需的年度保費繳款不超過僱員當年家庭收入的 9.5%(根據通貨膨脹調整),則僱員可以負擔保險。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 最低價值和承受能力 在IRS.gov上。

如果保險報價符合 ESRP 最終法規中列出的負擔能力安全港之一,則該保險報價也被視為可負擔的。有關負擔能力安全港的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 IRS.gov 上有關 ESRP 的問答.

聚合組

一群共同擁有或以其他方式相關或附屬的雇主,必須將其員工合併起來,以確定他們是否共同構成適用的大型雇主。根據 IRC 第 414(b)、(c)、(m) 或 (o) 條被視為單一雇主的所有雇主均被視為聚合團體的成員。

適用大雇主會員

與一個或多個其他雇主一起屬於適用大型雇主的聚合集團成員的雇主。

例如,母公司 A 在上一日曆年有 40 名全職員工; A全資子公司B上一年度有10名全職員工; A 也全資擁有的子公司 C 在上一日曆年有 5 名全職員工。雇主 A、B 和 C 共同構成一個聚合組,該組是適用的大型雇主,因為該組上一年平均僱用了 55 名全職員工。 A、B 和 C 都是 ALE 成員,因此分別遵守雇主共同責任條款的要求。

適用的大型雇主 (ALE)

就一個日曆年而言,在上一日曆年的工作日平均僱用至少 50 名全職僱員(包括全職同等僱員)的雇主。聚合組的所有成員的員工被合併在一起,以確定該組是否是適用的大型雇主,以及聚合組的每個成員是否因此是 ALE 成員。

如果您作為雇主,在上一個日曆年中並不存在,並且您合理地預計平均僱用至少 50 名全職員工(考慮到 FTE),那麼您將是當前日曆年適用的大型雇主),並且您在該日曆年的工作日平均僱用至少50 名全職員工(考慮FTE)。

員工恢復服務

恢復服務的員工是指先前曾工作過一段時間(例如重新僱用或休假一段時間後)的員工,根據重新僱用和繼續僱用的員工規則,可以將其視為新員工或現有員工。

全職員工

一般來說,對於一個日曆月,僱員每周平均工作時間至少為 30 小時。

為此:一個日曆月中 130 小時的服務被視為每周至少 30 小時服務的每月當量,並且該 130 小時服務當量適用於回溯測量方法和每月測量方法確定全職員工的身份。

全職等效員工 (FTE)

僱員的組合,其中每個人單獨不被視為全職僱員,因為他或她平均每週沒有為雇主工作至少 30 小時,這些僱員的組合被視為相當於全職僱員,僅用於確定雇主是否是適用的大型雇主。

每個日曆月的全職等效員工人數是透過計算非全職員工該日曆月的總服務小時數(但任何員工的服務時間不得超過 120 小時)來確定的,並且將該數字除以 120。

服務時間

僱員為雇主履行職責而獲得報酬或有權獲得報酬的時間;僱員因假期、假期、疾病、喪失工作能力(包括殘疾)、裁員、陪審義務、兵役或未履行職責的一段時間而獲得報酬或有權獲得雇主報酬的每小時請假。

某些時間不計入服務時間;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 ESRP 規定.

初始測量期間

根據回顧測量法,使用至少連續三個月但不超過 12 個月的時間來確定新員工的全職狀態。在初始測量期間平均每週工作至少 30 小時的新員工將被視為全職員工,直到隨後的相關穩定期結束。

回溯測量法

判斷員工是否全職員工的兩種方法之一(另一種是每月計量法)。根據在職員工回溯計量法,每位在職員工在穩定期內的全職員工狀態是根據相關計量期間的工作時間確定的。

如果員工在相關測量期間平均每週工作至少 30 小時,則該員工在隨後的穩定期內是全職員工,無論該員工在穩定期內的工作小時數如何,只要他或她仍然是僱員。

最低基本保障

對於雇主共同責任條款,最低基本保險與個人共同責任條款具有相同的意義。

最低基本保險是指政府資助的計劃、合格的雇主資助的計劃、個人市場的計劃、祖父健康計劃或其他健康福利保險的承保範圍。

看到 個人共同責任條款規定 獲取更多訊息

最低值

只有當該計劃佔根據該計劃向僱員提供的允許福利總成本中所佔份額(根據衛生與公共服務部部長發布的指導確定)至少為 60% 時,合格的雇主資助計劃才能提供最低價值。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 最低價值和承受能力 在IRS.gov上。

每月測量方法

判斷員工是否全職員工的兩種方法之一(另一種是回顧測量法)。在每月計量法下,每位員工的全職員工身分是透過計算員工每個日曆月的工作時間來決定的。

新員工

在回顧計量法下,新進員工是指受僱時間少於一個完整標準計量期間的員工。

現任員工

根據回溯計量法,在職員工是指已受僱至少一個完整標準計量期間的員工。

季節性員工

季節性僱員是指受僱擔任通常每年工作六個月或更少的職位的僱員。

如果雇主使用回顧測量方法,則該術語用於確定僱員的全職狀態。

季節性工人

季節性工人是指根據勞工部長的定義,按季節進行勞動或服務的工人,包括(但不限於)29 CFR 500.20(s)(1) 涵蓋的工人,以及僅在假期期間僱用的零售工人季節。

此術語用於確定季節性工人例外是否適用,以確定您適用的大型雇主身分。

第 4980H(a) 條適用的付款金額

對於任何日曆月,為 1 美元的 12/2,000,根據通貨膨脹進行調整。 2,160 年調整後的金額為 2016 美元,2,260 年調整後的金額為 2017 美元。

如果該責任是根據第 4980H(a) 條在一個日曆月內承擔的,則付款金額的計算方法是將第 4980H(a) 條適用的付款金額乘以您在該日曆月內僱用的全職員工總數,進行一定的調整(例如,全職員工人數一般減少30人,也可能排除某些有限非評估期間內的全職員工)。

第 4980H(b) 條適用的付款金額

對於任何日曆月,為 1 美元的 12/3,000,根據通貨膨脹進行調整。 3,240 年調整後的金額為 2016 美元,3,390 年調整後的金額為 2017 美元。

如果根據第 4980H(a) 條規定對一個日曆月負有責任,則付款金額的計算方法是將第 4980H(b) 條適用的付款金額乘以該月獲得保費稅收抵免的全職僱員人數,進行一定的調整(例如,可能排除有限非評估期間的全職員工)。

穩定期

在回溯測量方法下,您選擇的緊接在標準測量期間或初始測量期間且與該期間相關聯的期間(如果選擇,則與該標準測量期間或初始測量期間相關聯的管理期間)。

員工在穩定期內的全職狀態是根據員工在相關測量期間的平均工作時間來決定的。

標準測量週期

在回溯衡量法下,標準衡量期是至少連續三個月但不超過12個月的期間,用於確定員工的全職狀態。在標準衡量期間平均每週工作時間至少為 30 小時的每位員工在隨後的相關穩定期內每月均被視為全職員工。

或者,一個日曆月內 130 小時的服務被視為每月相當於每周至少 30 小時的服務。因此,在標準衡量期內平均每月工作時間至少為 130 小時的員工在隨後的相關穩定期內將被視為全職員工。

可變工作時間員工

在回溯計量法下,如果雇主無法根據僱員入職之日的事實和情況確定該僱員在初始計量期間是否可以合理預期每周平均工作至少30小時由於員工的工作時間是可變的或不確定的,因此該員工是可變工作時間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