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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軟件

納稅人用於透過郵寄或電子方式準備和提交報稅表的軟體。

納稅人同意擬議的變更

納稅人已簽署同意擬議的審查變更的審查報告。

納稅人不同意評估金額

由於納稅人不同意審計或國稅局創建的納稅申報表而導致納稅申報表發生變化,我們會向納稅人發送通知。

納稅人不向稅務法庭聽證會提出申請

納稅人尚未就國稅局對其納稅申報表的擬議調整提出爭議,向美國稅務法院提起訴訟。

納稅人不回應

納稅人未回覆或簽署同意審查變更的審查報告。

納稅人估計應繳稅款並提交付款

納稅人在申請延期並提交付款時估算自己所欠的金額。

納稅人在 CDP 通知後 30 天內提出徵收正當程序 (CDP) 聽證會請求

適用於徵收案件,納稅人如果不同意上訴決定,可以向稅務法院提出請求。

納稅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納稅人繳納稅款並向聯邦法院尋求退稅。

納稅人申請延期以獲得更多時間

如果納稅人無法在報稅表到期日之前提交,他們可以請求延長提交 IRS 納稅表的時間。

納稅人在美國國稅局 (IRS) 提交的 30 天內提交請願書,以鼓勵個人徵收天數正當程序 CDP 裁決函

該行動允許納稅人有機會對徵收行動提出上訴,如果納稅人不同意上訴決定,則可以繼續向稅務法院提起訴訟。

納稅人納稅

審查結束後,納稅人選擇支付或安排支付應付餘額。

納稅人抗議 30 天信函

納稅人的書面答复,詳細說明了他們不同意審計調整的原因,並要求將案件移至上訴。

納稅人提供文件或要求的信息

納稅人在檢查之前或期間提供要求的文件,以支持報稅表上的金額。

納稅人請求審計複議

當納稅人不同意報稅表審計結果時,國稅局使用的程序;當審計欠款仍未支付時,納稅人可以請求審計複議。

納稅人要求退款

納稅人要求退還/減免利息、罰款、多繳稅款和/或附加稅款。

納稅人尋求稅務問題的答案

納稅人使用可用的多種選項之一來嘗試找到稅務問題的答案。

納稅人及時提出退稅申請

納稅人不同意審查變更並繳納應繳稅款的,要求退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