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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收集系統(ACS)

基於呼叫站點的收款部門,負責發布通知並回答納稅人的詢問,以解決應付帳款餘額問題。

帳戶到期餘額

納稅人帳戶所欠的未償金額。

納稅人應付國稅局的餘額

報稅表已滿足所有要求並已接受處理。

破產/資不抵債

納稅人向破產法庭提交請願書。無力償債是指無力償還到期債務。

納稅人的最大利益

TAS 將協助確保您獲得公平公正的待遇,並保護您作為納稅人的權利。

案件結案

全額繳納稅款或為支付應付餘額而達成協議。

案例未分配(擱置)

目前未分配但隨時可指派給自動催收系統 (ACS)、現場催收或私人債務催收 (PDC) 的案件。

等待分配的案例(隊列)

等待分配給 ACS 或現場收集的案例。

催收上訴計劃 (CAP)

對於徵收案件,納稅人可以在採取徵收行動之前或之後請求召開上訴會議,但如果他們不同意上訴決定,則不能前往稅務法院。

收集站:收集行動

美國國稅局正在積極收集納稅人的逾期稅款餘額,並確保過去一年的拖欠納稅申報表。

收集法規到期日 CSED

收集法規到期日 (CSED) 標誌著結束 徵收期限,法律規定的國稅局課稅期限。

函授考試

美國國稅局透過郵件進行審計。

目前不可收藏

納稅人和國稅局同意應繳稅款,但納稅人由於當前的財務狀況而無法繳納。

經濟負擔

財務困難(經濟負擔)是指您遇到財務困難。這些情況屬於原因 1-4(見下文)。您需要描述造成經濟負擔的困難,並且可能需要提供文件來驗證困難。

同等聽證會(一年內請求)

可用於收藏案例;如果納稅人不同意上訴決定,則不能前往稅務法庭。

考試

美國國稅局內的合規職能部門,負責對納稅人的報稅表進行審計並提出糾正調整建議。

通知納稅人進行審計並要求提供更多資訊的考試信函

告知納稅人他們的報稅表正在接受審計並且需要額外文件的信函。

面對面/電話會議

透過電話或親自與上訴進行會議。

聯邦上訴法院

美國上訴法院有權審查其他法院的裁決。

實地採集

稅務官員親自拜訪納稅人以解決欠款和欠款問題。